中共罪行录之二百三十八:一位幸存地主的土改血泪(中)

整理:袁斌

上一篇讲述了李曼爷爷李孟洋在土改中的遭遇。

那么李曼自己在土改中又经历了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13 岁时,李曼离开家乡到了万县的柏土坝,1951土改时他21岁,在柏土坝教书,当过教导主任,训育主任等等。

因为李曼出生地主家庭,土改时不准他留在学校,要他回家乡接受清算,他只得回到洋沱坝(当时叫横石村)。

按说李曼的父亲因为抽大烟,已经破产,家中无田无地,压根就不是什么地主,可土改中李曼却被评为了地主。

地主地主,顾名思义,指的是家里有地的人。李曼家没田没地,怎么会被评为地主呢?

李曼说,“满了18 岁就要评地主,他们说我解放前在教书,没有劳动,是剥削。当时有个说法叫‘说理斗争划地主,互相评地划农民。’我回来后自己耕种那点土地,算不上什么地主,问题出在农会追‘浮财’。他们说我家里藏有 3000斤黄金,于是我被抓到村上关起来,天天拷打,追逼金银。”

李曼哪交得出来3000斤黄金?别说3000斤,3 两他都没有。可土改工作队的人说:“金子银子!你是个地主,怎么会没得金银?要拿出来!”

交不出来,那就用刑。在被关押的几个月里,李曼遭受了几十种不同刑法折磨

有一种刑法叫“苏秦背剑”。什么是“苏秦背剑”?就是一只手从肩上扭下去,一只手从腰下扯上来,还把手扭翻过来,这个手这么扭,这个手这样扭,扭过来后把两个手使劲一拉,用绳子把几根手指捆在一起。这种刑罚在李曼身上用了几十次。一捆就是几个小时。“那几个小时硬是受不了。” 李曼说。

还有一种刑法叫“飞机下蛋”。就是把人捆在五根板凳中摇晃。手放在下面捆起,脚放在上面捆起,捆好后摇晃板凳,板凳是活动的,把人一摇,扯得人所有骨头要散架。尽管它整不死人,但能让受刑者痛得过火。这种刑罚李曼也受了好多次。

“背砖”也是李曼受过的一种刑法。它先是把人面朝下睡在板凳上,手扭到背后把一双大拇指捆在一起,再把两个脚的大拇指用麻绳捆得紧紧的,然后把板凳竖立起来,把捆手和脚的绳子从板凳头上挂下来,捆在板凳脚上。这一挂就受不了,人有那么重呀。这还不说,他还在背心上加砖,一块一块的加。“我曾经被加过12 块砖!我的妈呀,受不了。这种刑受一次后两三天都吃不下饭。”李曼说。

再有一种刑法叫“猴儿扳桩”。就是用麻绳把两个大拇指捆在一根木椿上,木桩上破一条缝,加一个木楔子,再用锤子砸木楔,当场把指头整断了的都有。幸亏当地妇联主任同情李曼,把一根陈腐的麻绳交给行刑的民兵,捆上后,捶了几捶,麻绳就断了,再捆,“背砖”,再锤,又断。所以这一关他躲过去了。

土改时的几十种刑罚李曼都熬过去了,但最后有一种刑法却差点让他送了命。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我22岁的生日。”李曼说。

他们把他脱光,手和脚反捆在一根棒棒上,再用一根麻绳把他生殖器捆起。棒棒就当作一把秤的秤秆,生殖器就作为秤镐(秤秆上提秆的铁环)。另外,在脚那一头还挂一块石头,做为秤砣。捆他生殖器的麻绳上再接上棕绳,然后吊在树上。他全身加石头的重量就吊在他的生殖器上。就这样,李曼肚子里面的隔膜都被扯烂了,肚子里的血从肚脐眼直往上喷,不知道流了多少血。

眼看李曼性命不保,在场的农会主任动了恻隐之心。他说:“这是个才出林的笋子呀(即:一个年轻人呀),不应该把他搞死了。”他一手托住李曼的身子,一刀割断了绳子,把他救下来后,送到一个80多岁的老医生那儿。最后,李曼的性命总算保住了,但促使生殖器勃起的附睾却被扯烂了,“从22 岁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残废’了,所以现在我是一个‘净人’(没有生殖能力的人)。” 李曼控诉道。

讲完这段不堪回首的经历,李曼精疲力尽,瘫倒在椅子上。

这还没完。到了文革,李曼又被抓出来挨整。整人的人问他:“你怎么没死呢?”李曼说:“我当时想的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就这么一句话,差点又让他送了命。整人者说:“你留得青山在,你是还想来造反呐?”一顿暴打!李曼被打得昏死过去,躺在地上没有知觉了。这时,整人者又唆使村里两个人来整他。他们一个拿一把柏树皮,捆成很粗的火把,来烧李曼的眼睛。“他们说我土改时没有整死,文革中就要把我打死。我眼睛当时是烧瞎了,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在地坝上躺了一夜,天要亮时才有两个人把我拖回去。”

和李曼住一个院子的一个人同情他,请了李曼的学生青龙口医院的院长罗远明,和李曼的同班同学大水井的眼科医生冉玉清来救他。结果李曼人是被救活,眼睛也保住了,但从此只能辨清一、两尺内的人和物。(根据谭松《血染的土地》整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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