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6月24日讯】四类分子的悲惨命运还体现在被驱逐。
土改时就有驱逐地主富农的现象。文革前,局部地区也有把四类分子及其被认为政治上不可靠的人从边境地区强迫迁移的情况。文革期间这种情况发展为全国的普遍做法。
1958年秋,为了建设“红彤彤的大上海”,数以万计的地富反坏右及其家属被赶出上海,造成无数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1958年10月,汕头市一批四类分子共1789人被迁于粤北山区。1960年11月,辽宁省海岛地区的长海县,将表现不好的五类分子及其家属、被判重刑的反革命分子家属、有海外关系的家属和主要亲属、部分归俘渔民和有现实危险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共有273户,1541人,一律强行迁至辽宁省内陆的建平县。被迁者到那以后,死亡、外流的不少。1980年仍在那里的131户人家中,平均每户死一人。有142户,810多人,在那里生活不下去,先后转迁到其他地方。有的过乞讨、流浪生活,有的甚至卖儿卖女。1963年新疆发生过将五类分子和逃苏未遂人员内迁的情况。
文革期间,普遍发生将四类分子驱逐出城市、强迫迁往农村的情况。文革初期北京市有8.5万多人被扣上地、富、反、坏、右的帽子驱赶出北京。天津市1969年7月统计全市有4.2万人被遣送农村,其中各种分子1.6万人,随遣家属2.6万人。据估计,当时全国被从城市里驱逐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超过百万人。
肉体被消灭更是集中体现了四类分子命运的悲惨。
在早期的土改过程中,东北、华北和华东(主要是山东)的一些地区均发生过比较严重的乱打乱杀地主富农,甚至杀死中农的事件,有一部分地主富农被从肉体上消灭。吉林省乾安县整个土改过程中,各种原因致死的348人中,地主247人,富农42人。黑龙江省依兰县土改前有7337户,其中地主富农424户,土改后有8214户,其中地主富农272户;土改前后地主富农减少了152户,相当于土改前的35.85%。为何地主富农户数有如此巨大的降低?这可能表明一部分地主富农已经从肉体上被消灭。依兰县在土改中被枪杀、打死和自杀的地方富农多达103人。即使在1949年后比较温和的土改过程中,也发生过大批四类分子死亡的事件。广东省恩平县土改中自杀的有950人,其中地主570人(有的一家7口全部自杀),富农108人。
在文革当中,不少四类分子和他们的家属遭到屠杀。这种屠杀,除了发生在一些比较边远的地区,如湖南、广西、广东、云南、江西、陕西之外,甚至发生在作为首都的北京市。根据部分公开出版的文献资料统计,被残杀的人数超过万人。在屠杀的过程中,也有个别面临死亡威胁的四类分子铤而走险,反过来杀了其他人,因而激发了更加残酷的杀戮。有的四类分子被残杀后,尸体都不被放过,还要对尸体开批斗会。
文革期间,湖南零陵地区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被迫自杀1397人。在死亡人员中,四类分子3576人,占39.33%;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占44.63%;贫下中农(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1099人,占11.54%;其他成分者411人,占24.20%。被杀者中,未成年人826人,最大年龄的78岁,最小的仅10天,杀人的手段极其惨无人道。有的杀人者害怕将来被害者子女报复,因此在屠杀中采取令人发指的株连,连儿童也不放过。株连是中国社会的传统,在当代中国的内战中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北京市大兴县在文革中对四类分子的屠杀和株连只是一种历史的延续。1948年密云县镇压反革命,也发生过把地主富农全家杀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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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