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3月28日讯】台北市信义区宝林茶室发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相关医院、1999及民众陆续通报,截至3月27日傍晚,台北市卫生局已接获9例,其中2例死亡、4例仍在加护病房救治,详细原因仍在调查中。食物中毒有哪些症状?保存食物的正确方式及途径?塞在冰箱里就不用担心了吗?发现疑似中毒症状该如何处理?中央社整理资讯带你了解。
如何判定食物中毒?
2人(含)以上摄取相同的食品而发生相似的症状,即为食物中毒案件。但若因细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学性食物中毒而引起,即使仅1人也视为食物中毒。
常见症状?
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发烧、头痛及虚弱等,有时伴随血便或脓便。抵抗力特别弱的人症状较严重,甚至可能致死。症状通常会持续1天或2天,有些会持续1周到10天。
食物中毒主要病因物质有哪些?
台湾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有肠炎弧菌、沙门氏杆菌、病原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杆菌、肉毒杆菌等,又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与仙人掌杆菌占大宗,前者多因人员卫生习惯不佳,后者则常是米饭等五谷杂粮类保存温度不当,导致细菌滋生。
诺罗病毒导致食物中毒也十分常见,食药署指出,多半是因处理餐食人员卫生习惯不佳导致交叉感染,或者食物未彻底加热,如生蚝等贝类,吃下肚都可能染上诺罗病毒。
另外,天然毒(植物性毒素、麻痹性贝毒、河豚毒、组织胺、霉菌毒素等)以及化学物质(农药、重金属)也可能引发食物中毒。
有可能是米酵菌酸造成的吗?
针对宝林茶室案食物中毒案,卫福部专家27日表示,经考量文献、临床表现等,研判可能由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米酵菌酸相当少见,最早是在印尼椰子发酵饼被发现,也会出现在米制品,都是发酵过程被罕见细菌污染形成。
毒物科专家、林口长庚医院肾脏科主治医师颜宗海表示,若不慎吃入遭米酵菌酸污染的食物,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类似急性肠胃炎症状,严重者可能在1天内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率达4成以上,且米酵菌酸没有解毒剂,仅能提供支持性疗法,如呼吸衰竭就插管、休克就打强心剂。
哪些情形常造成食物中毒?
食品未充分加热、食品调制后在室温下放置过久、生食与熟食交叉污染、调理食品的器具或设备未清洗干净及水源被污染等,都可能造成食物中毒。
食物保存在几度较安全?
摄氏7度至60度之间称为危险温度带,许多细菌能快速生长繁殖。食药署提醒,冷藏要在7度以下、保温要在60度以上,存放逾2天则要冷冻。食用前食物要加热至中心温度逾70度才可食用。
适当的加热可以杀死活的细菌,也可除去某些细菌产生的毒素,例如肉毒杆菌的毒素即可在100度加热10分钟后失去活性。但有些细菌产生的毒素可耐热,例如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毒素在高温烹煮过后仍不会被破坏。
食物放冰箱就不会坏?
台中大甲李综合医院营养师江国铨说,冰箱不能杀菌,食物放冰箱还是会腐败。一般家用冰箱的冷藏温度约0度至7度,冷冻库温度约为负12度到负18度,冷藏及冷冻虽可抑制多数细菌及微生物生长,但无法杀死细菌。
另外,饭菜要凉了才能进冰箱也是常有的错误观念,营养师说,细菌能快速繁殖的温度落在7度到60度间,若食物没吃完,还在烫手的温度就该冰起来,避免细菌过度生长。
营养师也提醒,食物放冰箱仍有保存期限,生鲜鱼贝类时间最短,冷藏大约1到2天、冷冻最多2到3个月;鸡鸭鹅等家禽肉类冷藏不超过4天;蔬菜类冷藏约3到7天,生鲜鸡蛋不超过2周。
吃海鲜常见迷思
许多人吃火锅时,常以为蛤蜊或牡蛎等贝类只要壳打开就能吃了,但食药署提醒,壳开不代表熟了,要多煮5到10秒才安全。
另外,也有人误以为用“盐水”冲洗可杀菌,但其实海产常见的肠炎弧菌喜欢咸的环境,用盐水反而投其所好,达不到杀菌效果,至于淡水类水产则可能藏有肠杆菌类微生物、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建议烹煮温度超过70度以上。
预防食品中毒5原则
1.洗手:调理食品前后都需彻底洗净,有伤口要先包扎。
2.新鲜:食材要新鲜卫生,用水也须干净。
3.生熟食分开:用不同器具处理生熟食,避免交叉污染。
4.彻底加热:食品中心温度超过70度,细菌才容易被消灭。
5.注意保存温度:低于7度才能抑制细菌生长;已烹调食品或易腐败食品,建议于5度以下保存。
发现疑似食品中毒如何处理?
如果发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状时应迅速就医,并保留剩余食品检体(密封并低温冷藏,不可冷冻),医疗院所应在24小时内通知各县市卫生单位。
(转自中央社/责任编辑:夏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