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7月13日讯】7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被宣布逮捕。
中共最高检察院官方微信号13日发布消息称,刘宏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宏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宏武于6月23日被双开,当时中共中纪委宣布,刘宏武“严重违纪违法”,并对其立案调查。中纪委指控刘宏武对中央部署的“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打敷衍应付,甚至借机钻空子、搞腐败。
中纪委还指刘宏武“寡廉鲜耻,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胆大妄为、目无法纪,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热衷于搭建官商交往圈,处心积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资金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刘宏武1966年12月出生,湖北长阳人。他于1993年到广西北海工作,2005年后历任北海市市长助理、副市长,贺州市委常委、副市长;2016年任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主任、中共党组成员、副书记、书记等职。
2020年7月,刘宏武升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继续兼任自治区发改委主任,直到2021年9月被免职。
(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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