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女教师李田田被当地官方强行送进精神病院的事这两天刷屏了,许多网民为之义愤。
据“民生观察”网站21日报导,12月18日,因怀疑李田田在微博上声援被开除教职的上海女老师宋庚一,湖南湘西州永顺县教育局和公安局派人到李田田家“登门拜访”。12月19日早上,李田田被带去医院做了精神病方面的检查。当天下午,李田田被永顺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强行带走,送进了湘西州精神病院。
李田田真的有精神病吗?从事件发生后她发到网上的求救信息来看,她在紧急情况下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对自己面临的潜在危险也很清醒。她还特意强调了自己的孕妇身份,以期引起网友更多的同情和关注。这说明她精神完全正常,没有任何问题。李田田的未婚夫王先生也这么认为。也就是说,李田田其实是被精神病!
退一步说,即使李田田真是精神病,当地官方就可以强行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吗?
据刘书庆律师介绍,中国法律并不支持随随便便就把人送进精神病院,精神病人强制住院必须满足一定条件。
他说,中国《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该法律还规定,精神障碍只有严重到出现自残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和危险时,才应当送医院治疗。对于需要送医院治疗的,法律又区分了两种情形,一种是有自残行为和自残危险的,另一种是有伤害他人或伤害他人危险的。前一种情形下,如果监护人不同意住院治疗,可以不送医院治疗,但要做好看护管理。后一种情形下,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如果不能推翻该诊断,则必须住院治疗。
刘书庆律师认为,湘西官方带着精神科医生去李田田家里强行给其诊断,接着又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对于一个孕妇,这种行为可能已经危及胎儿的健康和安全,情形很恶劣,已经违法。相关责任人不仅构成行政违法,甚至已经涉嫌犯罪。其中,公安局和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上门诊断的精神科大夫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罪。
当然,法律在中国从来都是装样子的,共产党要迫害人时根本不会把它当回事。湘西官方之所以要把敢于独立发声的李田田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其目的无非是为了让她闭嘴,从此乖乖的做顺民。这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也是对公民人权的公然践踏。
其实,李田田的遭遇在中国并非罕见,像这种被精神病的人还有许许多多,其中包括信仰群体、访民、异见人士等等。将敢于批评和反对当局的人送进精神病院进行迫害,是中共近年来惯用的一种维稳手段。这么干有两个作用,一是可以令敢言者噤声,二是可以掩人耳目,所以被称作“不见血的谋杀”。
大家还记得泼墨女孩董琼瑶?之前她不就是因为公开批评当局最高领导人而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进行迫害的一个例子吗!另据“追查国际”的调查结果显示,用“精神病治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遍布中国至少23个省市自治区,至少有上百所省、市、县、区的精神病院参与了迫害。从案例的数量及分布范围看,对法轮功学员的滥用精神药物的迫害,是一个有计划的、自上而下系统实施的政策,目的是通过药物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李田田的案例揭开了 “精神病院里的罪恶”的冰山一角。希望这起事件能唤起国际社会和更多的正义人士,来关注和声讨中共以精神病的名义对成千上万李田田们的非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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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