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工业国(G7)峰会结束,继美英签署建基于1941年《大西洋宪章》的文件,象征民主国家针对独裁政权之外,七国联合声明指控中国不公平贸易,提及香港与新疆的人权问题,以至首次提及维持台海、东海与南海和平;更是七国领导首次在联合声明之中,明确点名批评中国,正说明各国联手针对中国的态度,比起以往每一次都坚决得多。
面对各国包围中国的形势,中国驻英领事馆的发言,却仍然不脱战狼外交的说法,例如什么“世界上只有一个体系、一种秩序,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种多边主义,那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国际法为基础”、“不是基于小圈子利益,搞集团政治的伪多边主义”云云;以此来思考,那么在1971年中共成为联合国的中国代表之前,难道中共当年是非法政权吗?如果七国集团不经联合国,就变成“伪多边主义”,那么“一带一路”也不经过联合国,难道中国在搞单边主义吗?
至于另一番说法,在香港人就更引人发笑了──中国驻英使馆声明指,“在英国殖民香港统治150多年间,香港居民一直是港英政府压迫的对象,没有任何人权民主可言。试问,这一期间,美国等有关国家关心过香港的人权和民主吗?”
首先1948年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及于1966年所通过的两条人权公约,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简称ICCPR),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自1976年起生效的同年,英国即把两项公约引伸至适用于香港──这正是中方所声称“只有一种多边主义”、即联合国的“国际法”,那么为何联合国要迟至1976年才生效这条条约呢?请问当时中共在做什么?
中共即使在1971年成为了联合国的中国代表,却要迟至1998年才在联合国总部签署ICCPR;然而签署了却不代表通过或执行,中国全国人大至今仍然未批准此公约在中国的执行,亦因此至今仍然未在中国生效;联合国共有193个成员国,已有173国是ICCPR的缔约国,亦即全球只有20个国家不执行此公约;而签署了却未批准的国家,则只有中国、古巴与四个小岛国,而中国更是唯一未批准公约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那么是谁在联合国这个国际体系,搞单边主义?
而香港今日有幸受到此条约的保障,正是于1984年与英国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所保证把这两条公约“继续在香港生效”。因此根据中方的说法,这两条条约“没有人权”的话,那么今日香港特区又是否同样的“没有人权”?
当中共口中97主权移交之前的香港,香港居民如此受到“港英政府的压迫”,那为何一直都是中国人涌到这个“人权无间地狱”去家庭团聚,而非港人疯狂逃港,前往中国大陆团聚?当年香港只是一个小渔村,而在二战后更只有数十万人口,为何中国人纷纷离开共产主义天堂,却要涌到“受压迫”的香港,去当“殖民奴”?
从这种声明可见,当连在国内都无人相信的党八股,可以变成海外声明,来回应七大工业国集团时,这正说明了问题的根本──国际形势不但无法改善,只会愈来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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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自由亚洲/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