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窦太后的干预下,雄心勃勃的汉武帝推行的建元新政遭遇波折。为了不违逆祖母,汉武帝表面上忘情山水,打猎游玩,扩建上林苑,与文人雅士吟诵歌赋。不过,他内心并没有忘记国家大事。期间,汉武帝做了两件对其日后影响巨大的事情,一件是派张骞出使西域,一件是巧妙救援南方的东瓯国。
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
北方匈奴不断侵扰边境,杀死边民、抢掠财物是长期以来就无法根除的边患,而这也是汉武帝统一华夏的巨大障碍。汉朝建立之初,汉高祖刘邦曾率大军与匈奴有过一战,结果刘邦被困,险些丧命。自此后,一直到汉景帝时期,汉朝都不敢贸然对匈奴出兵,而是一方面采取消极防御政策,一方面采取和亲与馈赠的方式,安抚匈奴。
汉武帝即位后,开始思考如何解决匈奴边患问题。一个偶然的机会,汉武帝从一个匈奴俘虏口中得知,西域有一个大月氏国,曾受到匈奴人的压迫,国王也被匈奴人杀死。为了摆脱匈奴人的奴役,大月氏人一再迁徙。
于是,汉武帝产生了联合大月氏人对抗匈奴的想法。可是,没有人知道大月氏人在什么地方。汉武帝遂下诏令,招募能担任出使大月氏的使者,不论身份地位,唯才是举。从成千上万的报名者中,汉武帝精选了一百人,作为使团成员,并任命守信义、有勇有谋、口碑极好的张骞作使节。
张骞,原在宫中担任郎官,他擅长骑射,了解匈奴情况,与汉武帝一样,都主张武力回击匈奴。汉武帝多次召见张骞,商讨出使计划,并为其配备了了解匈奴和西域情况的匈奴俘虏甘父。
在汉武帝的期望中,建元二年(前139年),张骞和随行一百多人从陇西出发了。前途漫漫,没有人知道未来将发生什么事情。这就是历史上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
然而,没有等到张骞的消息不说,在张骞出使后的同一年,建元新政夭折。此时,匈奴再度要求和亲,汉武帝在没有切实可行的作战方案前,满足了匈奴的要求。不过,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之举,为实现自己的宏伟抱负埋下了重要的伏笔。
施谋略南救东瓯国
建元新政夭折后,汉武帝收敛锋芒,韬光养晦。公元前138年,南方的闽越国围攻东瓯国,东瓯国派人向汉朝求救,这给汉武帝出了一个难题。
汉朝东南福建、浙江地区一共有三个小国:南越国、闽越国和东瓯国,是秦朝时少数民族越人的后代。汉景帝时期,吴楚七国叛乱,吴王刘濞派人游说东南三个小国作为自己的后援。因时常得到刘濞的恩惠,三个小国与其关系一直良好。但面对刘濞的请求,南越国和闽越国没有贸然答应,只有东瓯国国王骆望贪图小利,派遣军队加入了刘濞的叛军。
叛乱失败后,刘濞逃到了东瓯国。面对汉朝追击来的大军,害怕被处罚的骆望,联合刘濞叛军意图做最后一搏。不过,汉景帝在大臣的建议下,派出使者,赦免了其罪行,条件是交出刘濞。骆望随后刺杀了刘濞。刘濞的儿子刘驹听说后,逃往闽越国。
十六年过去,在“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下,大汉王朝对东南小国的纷争也不甚关注。刘驹借机怂恿闽越国国王扩张领土,进攻东瓯国。东瓯难以抵抗,于是向大汉朝求救。
这对于汉武帝而言确实是个难题。这是因为如果发兵东瓯,必须得到窦太后的允许,而奉行“无为而治”的窦太后是否会允许出兵,不容乐观。心中已有主意的汉武帝遂召集大臣们商议。有大臣反对出兵,认为区区小国不值得兴师动众;也有大臣指出,如果见死不救,将来就不能镇抚万国。汉武帝深以为然。
经过考虑,汉武帝审时度势,作出了特殊的安排,即不用虎符调动军队去救援东瓯,而是派大臣庄助到当地,调动当地驻军对付闽越。这样,不仅不用惊动窦太后,而且还表明了朝廷的态度。
庄助一行带着汉武帝授予的代表权力的节杖赶到了会稽,向当地最高长官宣读了皇帝的命令。闽越王听说汉武帝派大臣来到了会稽,迅速撤回了军队,东瓯国的危机解除。东瓯人怕汉军撤退后闽越会卷土重来,便请求迁徙到长江和淮河之间的地区。汉武帝经过廷议后,同意了该请求。东瓯国国民正式成为了大汉的臣民。
汉武帝成功救援东瓯国,使其在朝廷内外树立起了威信,其显露出的魄力和谋略让人刮目相看。
复议晁错案埋伏笔
汉初,刘姓诸王被分封到各地。随着诸王势力的强大,逐渐对中央政权构成了威胁。晁错正是汉景帝时期提出“削藩”的御史大夫,七个诸侯国以此为由叛乱。在诸侯国和大臣们的压力下,汉景帝忍痛杀死了晁错,但七国叛乱并未停止。在发举国之兵力后,汉景帝才平息了七国之乱。
晁错之死无疑是个冤案。在新政夭折后,一天在上朝时,汉武帝突然就晁错被杀之事提起廷议。众臣面面相觑,不知如何作答。汉武帝趁机说:“朕看晁错是朝廷忠臣,应该平反。”一些大臣明白了汉武帝之意后,纷纷附和,并重提诸侯割据之害。
汉武帝复议晁错案之事,很快传到了各个诸侯王耳中。不久,诸侯王按惯例朝见天子,汉武帝摆宴席招待他们。席间,中山靖王刘胜开始哭诉,向汉武帝施加压力。武帝谈笑间予以安慰。
从汉武帝在韬光养晦期间的一些作为看,他的胆识和谋略确实非同一般。一个帝国的新的缔造者正在成长。在韬光养晦四年后,疼爱汉武帝但与其政见不同的窦太后去世,汉武帝十分哀痛。但这也意味着,他将没有任何阻碍,可以一展抱负,打造一个强大的大汉帝国。@#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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