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3月25日讯】备受关注的前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行贿一案,周一,纽约联邦法官做出量刑裁决,来看详细报导。
联邦法官普利斯卡(Loretta A. Preska)周一(3月25日)作出裁决,决定判处何志平3年监禁,并罚款40万美元。
现年69岁的前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因涉嫌违反《海外反腐败法》、行贿和洗钱等原因,于2017年在纽约过境时被捕。
美国联邦检察官表示,何志平以非牟利组织“中华能源基金会”的名义,为其背后金主、中国华信能源公司(CEFC)在联合国广结人脉,贿赂非洲国家元首,金额超过200万美元。
检方以贿赂和洗钱等8项罪名起诉何志平,之后在去年12月被陪审团裁定7项罪名成立。
法官允许何志平可以将庭审期间被拘押的16个月抵销刑期,因此何志平仍须服刑20个月。
新唐人记者韩瑞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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