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7日讯】中国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狂犬病疫苗造假案日前尘埃落定,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吉林食药监局周二公布了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地时间10月16日,中共官方针对长春长生公司违规违法生产狂犬疫苗案公布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布吊销该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没收、罚款共计91亿元(人民币,下同)。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罗列了长春长生公司8项违法行为:1,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2,更改部分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3,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4,未按规定方法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5,生产药品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6,销毁生产原始记录,编造虚假的批生产记录;7,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8,为掩盖违法事实而销毁硬盘等证据。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撤销长春长生疯狗症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
吉林食药监局则宣布吊销该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
此外,相关机构还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主管人员,作出了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随后,中国证监会宣布,该机构拟对长春长生母公司长生生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进行“顶格处罚”,并终身禁止董事长高俊芳等人进入市场等。
ST长生则发布公告称,长春长生已设立疯狗症疫苗专项赔偿金,用于支付续种补种、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赔偿、损害认定、咨询服务及临床观察等费用。
据吉林省政府公布的赔偿实施方案,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据公开的资讯,ST长生今年9月3日已停牌至今。截止8月31日,ST长生股价报3.26元/股,总市值为31.74亿元,于假疫苗事件被踢爆前的近240亿元市值相比,已蒸发逾8成半。
(记者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