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今,通过中纪委网站公布的落马国企高管至少有115名。这115名“落马”国企高管分布为能源领域24人,机械与制造领域14人,建设投资领域13人,电信领域11人,交通运输领域6人,金融领域4人,传媒、冶金、出版等10多领域43人(2015年5月17日京华时报)。
从这些落马国企高管分布情况看:24名能源企业“落马”高管中,电力企业8人、石油天然气企业7人、煤炭企业7人。显然,石油、电力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型企业最易滋生硕鼠,是国企腐败重灾区。人们由此可以发现,越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型企业,越容易产生腐败。越是事关国计民生国企,越是掌握稀缺资源的垄断企业,越容易成为权力寻租和以权谋私的重灾区。
从这些落马国企高管职务看:仅“老虎级”国企高管就有蒋洁敏、王帅廷、宋林、孙兆学、徐建一、廖永远、王天普等7人“落马”。115名“落马”国企高管中,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一把手有65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副职国企高管39人。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运行总监等关键岗位负责人有11人。显然,董事长、总经理等一把手毫无意外地成为国企腐败分子中的绝“大多数”。国企高管严重腐败主要集中在一把手、企业副职身上。此外,身居要职或“肥缺”关键岗位负责人,也是腐败高危人群。这一切揭示什么呢?关键岗位负责人等掌握着企业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处置权,容易成为社会争相“围猎”对象。国企高管权力越大越腐败;越是关键岗位负责人越腐败;越是“实权派”越贪腐!
从这些落马国企高管案情看:从115名已公布案情落马高管中,主要涉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经商办企业等事项。显然,受贿、贪污是落马腐败高管主要犯罪手段。显然,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是重要受贿渠道,也是最容易滋生腐败领域。大额资金运作自然是最容易发生贪污的时候。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权与承包商、供应商内外勾结,搞权钱、权色交易现象更是严重!物资采购、销售等环节更是暗箱操作问题多。
十八大以来,至少有115名国企高管落马;映射出国企腐败的严重性;映射出国企高管层的整体塌陷!这一切揭示国企管理层的监督失效;这一切折射国企管理层权力任性无疆界!这一切折射国企管理层集体领导之是“幌子”;这一切也国企大量业务运行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国企员工对国企大量业务运行毫无所知!显然,这种现象到了亟须改变的时候了!显然,相关制度必须跟进,相关规则必须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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