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事业单位办公楼现“钉子坟”

【新唐人2015年03月18日讯】在中国大陆人们常常把由于种种原因拒绝拆迁或拒绝搬迁,而又身处闹市或开发区域的私人土地或房产的拥有者称为钉子户。日前,湖北远安一事业单位办公楼院内又曝光一处“钉子坟”,引起网民热议。

大陆媒体报导,3月17日,在湖北远安国土资源局下辖单位盘古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站办公楼院内,有一处坟墓放置有三个花圈,一旁还有已经燃放完的炮竹,其四周已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

据悉,因搬迁坟墓补偿费用问题,家属与管理站两方未达成一致,该坟墓一直“被钉子”至今。

网友热议

“看来坟主不简单吧。”

“估计是领导他爸的坟”

“看来是不敢强动,后面一定有大树。”

“你的办公楼为什么盖到别人的坟地里?”

“不听话,不迁移,就叫钉子坟,政府为什么不把钱给到位呢?”

“一个站用着修这么大这么豪华吗?有钱盖豪华办公楼,没钱补偿迁坟的钱?笑话!”

“是钉子坟还是钉子楼,这个大楼超标你不报到(导)的,非法建筑?超标建筑?和先人抢地盘!”

“现在人都是怎么了?拆人家祖坟,还说人家钉子坟!无底线了。。。。。。。在以前挖坟掘墓斩立决!!”

“如果此事落在你家头上,给你500元迁坟费,你愿意吗?别动不动就说是钉子坟。假如现在有人死了强行埋在别人院内那一种才叫钉子坟。”

“人家都死了那么多年了,是人家先在那里盖的屋子。如果你们检查站先建的,他再想建可能吗?有什么事情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礼你就起诉嘛!以后能不能不要把未及时搬迁和不愿意搬迁的原住民称为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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