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何清涟: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三十五)

【新唐人2014年1月4日讯】【导读】1997年,一本后来被称为是“改变世界对中国经济改革评价”的书稿,在历经一年多,辗转中国九家出版社后,以《中国的陷阱》为名在香港出版。次年在被删去了数万被认为是敏感的文字后,这本书以《现代化的陷阱》为名在中国大陆出版。此书一经出版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上至官员下至工人争相阅读,使它成为学术著作中罕见的畅销书,并很快在中国大陆被列为禁书。何清涟女士在这部著作中对中国的经济改革,以及改革后的社会状况做了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可以说这是一部中国的改革史,但与官方的歌颂版完全不同。2003年9月,《现代化的陷阱》的修订版《中国现代化的陷阱》,由美国博大出版社在海外出版,作者结合她到海外后所获得的最新资料和最新研究成果,更新了全书近三分之一的内容。2005年何清涟女士为德国版再次对《中国现代化的陷阱》进行了修改。

1998年10月8日美国《纽约书评》(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October 8, 1998)亦发表长篇评论China, The Great Leap Backward,推介了这本书。随之美国《远东经济评论》、《威廉希尔体育官网周刊》、《时代周刊》等二十余家报刊杂志也予以报道。英国、法国、挪威、纽西兰、瑞典、荷兰等国的报刊杂志电视台等也都采访过本人,并对此书做过报道。该书当年被全国众多报刊列为中国畅销书榜首,亦被席殊书屋举办的一次由全国五十位著名学者担任评委的民间学术评奖活动评为1998年度中国十大好书之一。该书在2000年中国的“长江《读书》奖”读者评选中被评选为最佳书而获“读者著作奖”。 2002年11月,《现代化的陷阱》日文版一书由日本草思社出版。

2003年10月,《中国现代化的陷阱》(即《现代化的陷阱》)修订版由香港博大出版社出版。TaiwanNews 出版社于2004年1月以《中国的陷阱》为名出版修订版。2006年10月,《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修订版)德文版由德国汉堡研究所出版社(Hamburger Edition)出版。 这里连载的是何清涟2005年为德国版出版而重新修订的版本。

(接上期)第八章 人口.就业与犯罪

三、农村劳动力大转移--民工潮

目前中国4.2亿农村劳动力中,至少有1.6亿剩余劳动力,按政府公布的数据,90年代中后期乡村劳动力年平均增长2.07%,而乡镇企业平均每年吸纳570万人,即使在乡镇企业发展势头最旺的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也只能吸纳农村全部剩余劳动力的26.6%。在此情况下,这些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到城市中寻求出路,这就是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原动力。中国传媒将此现象称之为“民工潮”。

“民工潮”的涌现是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必然产物。简言之,中国工业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不同步,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使农村出现了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商品率低、农民收入低的“三低”现象,累积了十分突出的社会矛盾。在农村就业机会日渐稀少的情况下,农民进城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实为时势使然。

1、“民工潮”的社会效应

大量农民工进城,给中国的城市管理带来了空前的困难。关于其社会效应,社会各界讨论得很多,基本上都承认有正负两方面效应。得到社会一致公认的正面效应是:

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输出地区来说,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增加了农村社会购买力。农民将部分收入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所谓“出去一个,脱贫一窝”的说法就是据此而来。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后,使另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得到更多的农业资源,为发展规模经营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如人口数量为全国之冠的四川省,每年多达600万的出省打工人员为四川赚回了140多亿元的劳务收入,成为该省发展本地经济的一大资本来源。对输入地区来说,从外地引来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促进了本地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弥补了本地经济发展中劳动力的不足。

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不仅激活了生产要素,沟通了城乡关系,促进了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还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并带动了户籍、就业方面的制度改革。此外,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使农民开阔了视野,接受了许多新事物,这对提高农民素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少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直接受到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熏陶,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本领,他们当中很多人回到乡下后,成为当地乡镇企业的技术骨干,有的还成为农民企业家。

劳动力大规模跨区域流动, 是对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第三次大冲击。改革以来,中国农民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三次大冲击,第一次冲击是农民用家庭承包责任制冲击人民公社体制,第二次是农民用乡镇企业冲击毛时代把农民排除在外的工业化方式,第三次冲击是农民通过以寻找就业机会为直接目标的自发性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冲击旧的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但这种冲击带来的欣喜还未过去,人们就已经发现,农村劳动力带给城市的不仅仅是活力,还有许多问题。

对农民大量外流在农村产生的负效应, 社会各界的看法如下: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影响。首先,由于走出农村的绝大多数是有一定文化基础、体魄健壮、智力较高的青年农民,留下的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新技术的推广;其次,“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使多数人在向外流动的过程中,不肯轻易放弃耕地,即使有了稳定的非农产业工作时还是如此。这样既使新增的农村劳动力无法获得土地,造成耕地资源的分配和占有关系日益紧张;第三,外出人员无法经营土地,对土地实行粗放式经营,耕地撂荒或变相撂荒现象大量出现,许多地区的农田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严重老化。

2、无奈的城市咏叹调--生活安全感下降

近20余年来,中国处入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在少数高等教育发达的大城市里,科学技术有了明显的进步,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在持续增长,需要不少受过训练的高素质劳动力;另一方面是农村教育的凋敝,新增的文盲半文盲高达1亿,每年因贫困失学的儿童就达300万之巨。这些人长大以后,根本就无法进入现代经济部门工作,所以这种涌向城市的“民工潮”多少带有盲目性。大多数民工并不知道城里的实际需要,盲目奔向沿海地区及大中城市,许多人找不到工作,流落街头。于是在各大中城市,常常游荡着一些身无分文,身无长技且无业可就的农民工,给城市的治安、卫生、教育等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难。近年来城市和交通线上的偷盗、抢劫、卖淫、嫖娼、赌博、贩毒等各种犯罪活动,绝大多数都是这种流民所为。中国政府的许多政策,如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工商税收、义务教育等政策,在这一批人中根本就无法落实。

由于这些负面作用的存在,城市人对农民工的看法非常不好,认为他们的到来,劣化了城市的生存环境,破坏了社会治安,使城市人的安全感下降;而农民工则认为城市人非常势利,瞧不起农村人。以深圳经济特区为例,该地存在大量外来劳务工,使该地的社会治安形势近几年越来越严峻,据公安局公布的材料,在深圳特区发生的抢劫、杀人、强奸、轮奸、卖淫、贩毒等恶性刑事案件,90%以上是这些主要来自各地农村的“三无”人员所为。北京市同样也存在一支庞大的民工队伍, 在对外地民工既感恼火且又需要的情况下,北京市政府于1995年上半年出台了一部《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希望在这部条例的规范和约束下,1,000多万北京人能够和300多万外地民工和平共处。
外地民工到北京、广州、
上海、深圳这样的地方来打工, 无一不是抱着来赚大钱的想法。在他们的想像中,城市就代表金钱。在这些城市里,简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挣大钱。于是这些民工南下北上,东进西出,到处都涌现“民工潮”。在这些城市中,北京市和外地民工的关系很有代表性,这里就以北京为实例,来剖析在“民工潮”冲击下城市不堪其扰的“咏叹调”。

据1994年11月10日北京市的一次定时普查资料显示,北京的流动人口己达到329.5万人,这些人己成为北京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姆、清洁工、蹬三轮车的、炸油条、开餐馆的,凡是脏活累活,北京人不干的,外地人都干。有关统计表明,北京市环卫、纺织、矿山、煤炭等脏、重、累行业中,总共雇佣24万民工。80多万外地建筑工人,是北京建筑工劳动市场的主力军。

由于外地民工干的是拾遗补阙的工作,而且这些工作没人干还真不行,所以北京人最开始还是很感谢这些外地民工,各种舆论为此很叫了一阵好。但好景不长,还在叫好声余音袅袅之时,北京人就感到事情并非那么美妙,他们发现了民工们许多缺点:他们随意遗污,破坏市容卫生;刺激消费,拉动物价上涨;商贩们缺斤少两,粗制滥造,所制作的大饼、油条据说极不卫生,让人不敢吃……等等。最恼火的还是大批外地人进京带来的治安问题,北京警方公布,在违法犯罪案件中,不少是外地民工所为,以1994年为例,刑事案件中,有46%是外来民工所为。为数众多的盲流,抢劫偷盗、杀人越货,简直无所不为。特别是团伙犯罪相当严重。近30个外地人聚居地,如新疆村、浙江村等,成了藏垢纳污之所,吸毒贩毒的基地。北京人用两句话来形容这些外来民工:无所不为(指工作),无恶不作(指犯罪违法)。至于广州,且不谈“民工潮”平时的压力,仅是每年春节前后的疏散工作,就使广州疲累不堪。(注15)

对于老百姓来说,大量民工的进城,直接影响到就业和安居。对于政府来说,这些民工的大量存在,无疑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社会各界要求加强对劳务工管理的呼声日高。1995年初,北京市304名人大代表提出提案,要求就此问题立法。一部既要保护外地人建设北京的热情,又要让北京人满意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就在这种情况下出台。其它地方也开始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民工的大批量进入。

3、城市对农民工的就业限制

商品经济的要素是自由选择、自由迁居、自由就业、自由发展。和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相比,中国人现在已多少有了一点这种权利。但是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要想实现这种梦,毕竟还有困难--这倒还不完全是中国人故土难移的禀性使然,而是中国在目前这种二元经济结构的状态下,劳动力呈无限供给趋势,城市人口也面临严重的失业问题。

就业形势严峻,其实也不是新鲜话题,早几年这片乌云就已笼罩在部分城市人的头上。不过那时城里人还不怎么担忧,因为思维定势使他们相信:社会主义饿不死人,政府总会给大家创造就业机会的。部分需要再就业的职工,对重新安排的工作还挑肥拣瘦,嫌好道丑,这不干,那不去。这种现象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这几个城市中特别突出。一直到1994年下半年,大家才知道失业这一只“狼”这次是真来了。国有企业改革导致的失业问题,使生存空间本就狭窄的城市负累不堪,只好将敞开的大门关紧一点。从1995年开始,一些大城市已做了相应的调整限制措施,如北京、上海就出台了一些对外地流入其管辖范围的劳务工、经商人员进行管理的法规,在某些行业限制使用外来民工。一向对外来工特别宽容的深圳,从1995年开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外来劳务工所从事工种采取限制的方法,规定某些行业象金融、邮电、驾驶、餐厨、话务员、打字员、会计员等,一般不再雇佣外地劳务工。这些措施还不能被指责为“地方保护主义”,因为这些地方政策巧妙地利用了1994年11月劳动部颁布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第五条为:当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确属因本地劳动力短缺,需跨省招收人员;用人单位需招收人员的行业、工种,在本地无法招足,或在用人单位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无法招到或招足所需人员时,方可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这个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对那些盲目进入城市找工作的民工们,城市的大门将不会再被轻易推开。

1996年10月中旬,农业部负责人齐景发在“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交流会”上表示,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问题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而不是政府包办。他表示,计划体制下由政府提供岗位安排就业的做法,在今天不仅不适用于城市,更不适用于农村。劳动力市场情况异常复杂,政府没有能力了解和创造各种就业机会,以往城镇劳动力安排的教训已说明了这一点。将来数以亿计的农民就业问题,政府更是包不起,劳动力的供求衔接只能依靠市场来完成。这次会议传达的信息可以被视为中国政府对待农村剩余劳动力政策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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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5月24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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