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3日讯】【导读】《墓碑》是一本记录中国六十年代饿死三千六百万人的大饥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华社经济记者、《炎黄月刊》副社长杨继绳。他花了十多年时间,查阅资料,访问经历大饥荒的人,收集了上千万字的资料数据,以翔实而丰富的资料记录了大饥荒饿死几千万人的史实,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之谎言, 揭示了饿死人的根源是人祸而非天灾。《墓碑》获得二零一三年美国海耶克图书奖(The Hayek Prize)。作者说《墓碑》不仅是为纪念死去的三千六百万人的灵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这个悲剧的中共体制。
(接上期)
二 这里“五风”也成灾
二零零二年,我专程到江苏调查大饥荒的历史。从六十年代的历史资料中可以看出,江苏大饥荒的情况比《江渭清回忆录》中说的要严重得多。
一九五八年开始,江苏各地像全国其它地方一样,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这一股股歪风给广大农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一九五八年,扬州地区全地区共建立了一百二十三个农村人民公社,比较多的是五千户到二万户的大社。在并社过程中大刮“共产风”。“粮棉到处抛,农具、耕牛无人要,田头、仓库乱糟糟”,“吃饭不要钱,劳动不记分,多做少做都一样”。自留地收归集体,见树就砍,把社员家庭的猪、羊、鸡、鸭、房子、家具、都归集体所有。有的干部公开宣传:“一切归公,连自己的骨头也是公家的。”同时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把军营生活引入农村,强迫命令成风。兴化县西鲍乡三大队唐朱社(原高级社),一百零八户,四百五十二人,一九五八年九月将三百六十三间民房全部拆光,拆下的材料用来修水利、盖食堂、造窑厂和建大队部。这边开会,那边拆房,社员在一边啼哭。房子拆后,一部分社员在搭建的十九 间草棚子里居住,有的住在小船上,有的住在猪屋里,有的住在草堆肚里。靖江县孤山人民公社宁介大队有十九个自然村,一千一百一十三户、四千九百五十六人,被强迫搬家的有三百七十户,腾出的房子用于食堂、幼儿园、商店、农具厂等。并且要求当天晚上全部搬光,一毛不留,行动慢的社员挨了打。泰州县大泗镇把街道拓宽到汽车可以对开为标准(当时没有汽车),两边还要留人行道,强行拆掉了一批民房。(注十六)
盐城地区东台县唐洋公社卢南大队自一九五八年以来,刮了五次“共产风”。第一场风是一九五八年十月大搞水利工程。当时县里提出“倾家荡产搞水利”的口号。公社党委下令去水利工地之前要“车子化”、“轨道化”,以便在水利工地上实现车子和轨道运土方。为了做车子、做轨道,组织一百多人砍树,一共砍了十天,长了几十年的大树也被砍了。没有车道板,从社员家里搜出八百多张长凳,锯掉凳腿。一九五八年,百分之八十的人上了水利工地。吃在工地,睡在工地。为了搭工棚,就拆社员有房子。四队杭武珍头天出嫁,第二天娘家的房子就被拆掉了,第三天带着新郎“回门”,家没有了,就在废墟上大哭起来,招来了干部一顿臭骂。第二场风是一九五八年大办公共食堂,拆社员的房子,拿社员的炊具;第三次共产风是一九五九年秋季农具改造运动,连小树都砍光了;第四次是一九六零年春扩建大队养猪场,又一次拆房子盖猪圈。拉走社员养的猪。猪前头被赶走,女社员在后面哭。第五次共产风是一九六零年六月办托儿所,需要什么都是又从社员家里拿。五次共产风弄得社员家徒四壁。(注十七)曲唐公社胡庄大队共产风也是共刮了五次,但内容不同。第一阵风是大办钢铁;第二阵风是深翻土地,大搞绞绳犁;第三阵风是“四集体”和“十个不要钱”(四集体:集体吃饭,集体住宿,集体劳动等。十个不要钱是吃饭、吃菜、洗澡、看戏、看病、上学等);第四阵风是“倾家荡产搞水利”;第五阵风是大办万头养猪场。刮共产风时对劳动力“一平二调”,命令一下,说走就走。一个社员正在理发,头才剃一半就被干部拉走。吴金才等九个社员正在用船到曲唐拉粪,半路上干部让他们丢下船拉走,船再也没有找到。(注十八)
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淮阴市五里公社八大队省委工作组提交的一份报告(注十九)中介绍了“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干部特殊化风”的详细资料。现摘引部分如下:
五里人民公社在第八大队举办的万头猪场,三年来无偿调用第八大队集体和社员个人的现金、物资、粮食、劳动力、耕牛、猪子、农具等折价达二万四千三百元,相当于全大队去年分配给社员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八十,相当于今年预计分配给社员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九十,向其它大队调用的东西也很多。盖猪舍就拆社员的房子,砍社员的树,调社员的砖头,砍社员的芦苇;没有猪就把大队和社员的猪调来;需要劳动力,就叫生产队派工;没有土地就让生产队划拨。…共拆去社员房子三十七间,砍树五万一千五百五十八斤,大前庄一个生产队就砍了一千多棵树。第六生产队社员周国柱是一个穷母孤儿户,被砍掉树木四十八棵。社员房子被拆、树被砍,虽然心中不满,还得放着鞭炮、喊着口号,把木料、砖头送到猪场。从去年十一月底到今年三月底,八大队经常有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七十的劳动力被抽去建设猪场。第三生产队和第五生产队由于没有劳动力收获,六七万斤山芋烂在田里。这个大队去冬今春既没有冬耕,也没有积肥,六、七月间,遍地皆草。
这个万头猪场里的生猪大量死亡,仅今年一月份就死了一百五十多头。现在只剩下生猪一百七十头,还难以养活。
这篇报告中提供的在生产中强迫命令和瞎指挥的事例也是很典型的:
命令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上有关播种面积、作物布局、播种规格、技术措施、种子选择等,统统由上级命令决定,生产小队和社员无权过问,不得因地制宜;二是干部任意打骂社员群众。
今年春天,市委召开了一次有公社书记、大队书记出席的春播现场会议,强调大面积连片种植,规定玉米行距六、七、八寸,株距四、五、六寸。市委书记刘如高在大会上大喊大叫地说:“你们就这么干,如果出了问题杀我刘某的头,如果你们不执行就杀你们的头!”五里公社第二生产队因没有执行上述规定,公社就召开辩论会把大队书记斗争了一番。第八大队按照上级指示,确定一、三、四小队是“山芋区”,六小队是“饲料区”,第一生产队共有土地四百七十亩,硬要他们种二百五十亩山芋,结果玉米和山芋大减产,每亩山芋只收九十斤,连种子也不够。第三生产队有二十多亩高梁已经长到一尺多高了,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连片种植棉花的面积,硬要他们拔掉高梁,改种棉花,造成了很大损失。相反,这个小队有一片八十多亩地适合种棉花,上级却硬要他们种甜菜,结果没有出苗。第五生产队有三十多亩适合种高梁的地,为了连片,硬要他们种玉米,结果每亩只收玉米三十斤。
由于瞎指挥,产量大减。社员愤怒地说:“只要我们能当半个家,生产也不至于弄成这个样子!”
在丹阳县大泊公社,干部个人的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也得照办,达不到干部的要求就“训”人是“修正主义”、“右倾思想”、“不服从党的领导”。被公社领导人“训”过的小队干部不计其数。小队干部只能被动地听指挥,不能因地置宜地安排生产。社员说:“大队干部多头多脑,小队干部没头没脑,普通社员昏头昏脑”。在麦收时,公社第二书记提出“两天突击,一天扫尾”的要求,麦子还没割完、已割的还没脱粒,又决定百分之七十的劳动力“只准插秧,不准割麦”。生产队提出不同意见,公社第二书记说“麦子烂了公社党委负责”,还一天五个电话会议、四次电话检查,强迫下面按他的意见办事。结果很多青麦被割掉了,七千多亩小麦霉烂。(注二十)
常熟县莫城公社是共产风比较严重的一个公社。据中共苏州地委调查,这个公社“平调”的物资按最低价格计算,总值达五十七点五万元,平均每户损失八十二点五元。被“平调”的有耕牛、农船、农具、房屋、家禽、猪、粮食、家具、柴草、现金等。被平调的财产用于大钢铁、大兴水利、发展集体经济、盖礼堂、盖办公楼、修干部宿舍等,也有一部分被干部混水摸鱼据为已有。“一平二调”是在强迫命令下进行的。群众稍有不满就扣政治帽子“姓共还是姓资?”、“对党是什么态度?”、“促退派”、“老右倾”等。公社要东西时“一条线”( 电话)、“一个印”( 通知)、一声命令,要马上送到指定地点。如果生产队干部稍有抵制,还有“四个法宝”:辩论斗争,靠边休息、撤职查办、劳动改造(公社自办的劳改队)。公社要盖礼堂,一天开三次广播会,说:“北京盖人大会堂全国支援,公社盖大礼堂全社支援”,要下面按时送砖送瓦送木料。为了完成任务,闯将大队五小队三个自然村一昼夜拆得片瓦不留。有的社员还在床上睡觉,拆屋队就上房揭瓦。农民说:“共产风是龙卷风,是破产风,刮一阵,穷一次。(注二十一)
由于大量拆民房,使不少地方居住很困难。扬州地区一九五八年有房三百五十万间,到一九六零年七月只有三百万间。其中,因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五九年水利民工要自带工棚,拆掉房屋十二万多间,搞居民点和工具改革拆掉房屋五万三千间,办养猪场拆了五万多间,机关单位占用民房二十四万多间,办社队工业占了一万五千多间,大队办公室占了五万多间。食堂占用十三万多间,粮库占用三万五千间,民办学校占用二万五千多间。江都县高徐公社一九五八年建大礼堂九座,都是拆民房盖的。民房拆得多盖得少,大批农民无房住。兴化县有一万四千一百一十户没房住。高邮县二沟公社合兴大队芦家小队二十一户六十五口人只有三间大房,四间小房。有的农民只好露天过夜。(注二十二)
建湖县天美公社郑南大队在一九五六年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曾经是一个富社。一九五八年十月,建湖县委书记陈豫华在南京开会时打来一个电话,要各地一定把粮食产量报上一千斤。当时早、中稻已登场,产量已成定局,许多人感到为难。支部书记孙喜来在郑南小队开了一次现场会,叫胡达成把五、六亩田的稻子堆在一个场上,说是一亩田产的,并且“验收”,结果产量达到了一千三百四十斤,以此为样板,让各地向郑南大队看齐,这样,建湖就成了“千斤县”。一九五八年陶明任工区书记时,汇报粮食产量只准多报,不准少报。结果有的报亩产一千斤,有的报二千斤,有的报一万斤,两万斤。最后,小队长沈文柏报了十五万斤。陶明表扬沈文柏,说:“还是沈文柏气魄最大”。一九五九年大队粮食核实产量为六十万斤,但公社党委书记朱士凯一定要按七十三万斤算,结果全大队三十多天没粮食吃,造成社员不正常死亡五十多人。这个公社一九五六年粮食产量是一百二十七万斤,一九五九年降到六十万斤,一九六零年预计五十三万斤。粮食减产,社员收入下降。社员编了顺口溜:“入社好几年,得了块半钱,打斤油,称斤盐,余下买包烟,回家和老婆吵了大半天。”(注二十三)
常熟县莫城公社一九五九年全社水稻平均单产实际是六百零五斤,而公社偏要各大队按八百斤的产量制定分配方案。结果征购多了,社员口粮少了。没有粮食,就在小队和社员中反瞒产私分,硬分配任务:强迫不同生产队的社员承认每人偷吃了二百斤,三百斤,四百斤,甚至五百斤。群众思想不通,干部带头承认。公社副书记陈根兴、副主任张甫生分别承认了自己偷吃了四百斤和八百斤。社员说:“浮夸风让人人都戴上了贼的帽子。”(注二十四)
常熟县的浮夸是在“核实产量”的名义下进行的。一九五九年十月十四日,常熟县委在《关于开展核实丰产运动的情况报告》中说:全县“出现了千斤以上的公社四个、大队五十三个、小队六百八十七个。”是怎样“核实”的呢?请看白茆公社。在这一年收割中稻的时候,常熟县委书记和白茆公社书记在白茆召开了“核高产、立标兵现场会”,用“加压力”的手段,弄虚作假,确定十一大队七小队是中稻千斤小队,然后让各队以此为“标杆”报产量,产量越报越高。县里又开全县大队、小队会计会议,让会计们“核实”产量,会计会上报的产量更高。县委认为会计“觉悟提高了”,让阿各公社书记到车站去欢迎会计“胜利归来”。产量报上去了,为了找到粮食,就大反“瞒产私分”。这样做的结果是,“死亡率上升,出生率下降,人口减少”。(注二十五)
六合县瓜埠公社保江大队一九五九年本来只产粮食九十六万斤,大队党支书马其银却上报产量为一百零七万斤。上级就按一百零七万斤下达征购任务。征购任务完不成,就到社员家挨户搜查,把自留地的粮食、口粮全都搜走了。社员只好吃野菜充饥,造成了浮肿、死亡、外流和弃婴。农民说:“干部浮夸,我们浮肿”、“干部说大话,我们送小命”。(注二十六)
三 干部横行乡里
在江苏省档案馆,我看到一份一九六零年七月间一份“整风整社”的会议简报。不少发言者一针见血。双圩公社团结大队社员代表唐汝贵说:我们真像小媳妇,一句话说不到,大队干部就批评“你破坏”,“你造谣”,“你是右派”,“你落后”,“你右倾”。这些帽子都吓死人。还动不动就说,“要辩论你!”兴西公社南沙大队社员代表史增祥说:田里忙得要死,秧栽下去还没醒棵,草长过秧头不让我们去除草,却让我们去熏土。我对干部说,要先除草,后追肥。他说:“你不听党的话!”吓得我再不敢讲话了。有的社队干部打人,骂人,绑人,扣饭,任意摧残社员。双圩公社曹杨大队代表说:我们那里的支书、队长狠得不得了,群众背后称他们为“活阎王”。安丰公社仇家大队社员雠正安身体不好没有参加劳动,干部不让他吃饭。一天早上雠正安已经把粥打回去,又被干部倒下来。雠正安回去就上吊死了。海南公社蔡新大队代表李洪德说:“干部浮夸,我们浮肿。” 双圩公陆祖大队代表反映,这个大队的支部书记王某,大哥当副业主任,二哥做大队长,老婆做出纳会计,家属一共十四个,个个都不下田。社员说:我们过去养地主,现在养干部。(注二十七)
扬州地区江都县黄思公社十七名党委会成员亲手打过人的占百分之五十三,七名常委中有四人亲手打过人。副书记陆某向下面干部说:“不打人就是右倾”。从一九五九年下半年算起,动手打人、吊人的干部就有二百二十八人,占干部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七点五,被吊打的群众一千六百零二人,打伤多人,打死十二人。这个公社三联大队的十四名干部就有十三人打过人。民兵营长张某一连打了七十三人,打死二人。孔北生产队共三十七户,被打的有三十二户。摧残社员的手段极为毒辣:穿鼻孔,跪田头,脱衣挨冻,火烫手心,针穿指甲,把人吊起来再在颈上挂重物,等等。(注二十八)建湖县天美公社郑南大队的五个大队干部打过社员近九十人。在强迫六十五岁的女社员劳动时,又拖又拉,还用牛屎堵觜。十八岁的女社员胡二保劳动不合干部的要求,被罚脱光衣服,只穿短裤头在田间挨冻四个小时。这个队干部常用扣饭的手段来处罚社员。有二十多位社员被扣过饭。这个大队自公社化以来没有给社员分过钱。一九六零年夏收后分过一次,但社员所得极少。有人编顺口溜:“入社好几年,得了块半钱,打斤油,称斤盐,余下买包烟,回家和老婆吵了大半天。”而干部享有特权。社员的顺口溜:“社员苦做死做,没衣没裤;干部场上站站,有肉有饭.”干部还可以随意挪用公款,而社员有急用苦苦求干部,也拿不到钱,社员说:“书记要钱手一伸,会记拿钱不作声,社员要钱两腿奔。”(注二十九)
兴化县夏家大队自从办了高级社以后,连续三年没有给社员分配,,社员的农具折价一文未给,社员的家具要拿就拿,社员的房子要拆就拆,社员的家庭要搜就搜。在一九五八年八月成立人民公社时,把洋(脚)车、船、犁等大中小农具和社员自养的猪、禽实行了大集中。为了建居民点,大拆房,大砍树。共拆房了七十间,庄子周围的二百七十多棵树全部砍光,一棵不留。九月底、十月初,正是秋收大忙季节,却把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力调到白山去种麦、到宦家去砌居民点,时间长达三四个月之久,结果粮食“大丰产没有大丰收”。平均亩产只有二百七十九斤,却向上报亩产一千六百斤。大队饲养的四百多只鸭子,被干部吃掉了三百多只。一年间,干部仅夜宵就吃掉大米五百多斤。社员没有饭吃,有的干部是“一人当官,四户冒烟”(自己、姐姐、岳父、姘妇)。社员住房只拆不盖,住房从四百二十二间减少到二百二十九间,减少了百分之四十二。到了一九五九年冬和一九六零年春,走进庄去,只见残垣断壁,通天破屋,废般坏车,触目即是。社员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有的社员无床无被,无垫无盖。社员说:“到了夏家,从人的脸色就可以分出谁是干部,谁是群众。干部没有面黄肌瘦的。大肚子,生小孩的,都是干部家属。”从一九五九年腊月二十七日到二月二十八日,食堂七十二天没有开饭,造成人口外流和死亡。非正常死亡五十六人。一九六零年一-三月,食堂又是六、七十天不开饭,又造成大批非正常死亡。一九五九年、一九六零年两年,夏家大队人口从九百三十九人降到八百五十八人。在这期间死亡一百六十二人,出生了八十一人。(注三十)
据一九六零年秋初步统计,吴县东桥公社有百分之四十一的干部犯有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错误,有一千二百八十四人受到他们的伤害。从一九六零年一月二十四日到八月五日,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二十起,其中已经查明被干部逼死人命的有六 起。有些坏干部横行霸道,任意扣粮、扣钱、罚工、罚饿。公社党委委员兼一大队党委书记李某,一九六零年一月,在“消灭小自由”的口号下,抄家四十四 户,夺去了百分之七十七的家庭锅子,处罚了五十一人,斗争了十人,有四人被逼自杀(其中二人获救)。五好社员查小妹被抄家时搜出了一点大米(这是查小妹省下的口粮,留给小孩做粉吃的),让查小妹交待。查小妹有口难言,上吊自杀。她死后小孩无人照顾,不久也死去。公社党委副书记鲁某,在他分管的第九、第十二和第十三三个大队里,打了四十多人,罚饿一百零一人,罚款一千一百五十八元,罚粮二百斤,罚工一百零二次,抄家一百二十一户。他还指使小队干部没收社员的多种财物,铲掉二十多处自留地,夺走二十八户的锅。这个公社的领导人认为,“凡是自留地种好了的地方,大田定要荒掉”,所以,他们强迫社员把自留地里的肥土挑到大田里去。(注三十一)
六合县瓜埠公社保江大队副大队长谢某自己经常多吃多占,谁对他的行为流露出不满的情绪,就对谁报实施复,先后打过十五人,停伙二十二人,逼死两人。社员卜金奎曾批评过谢某特殊化,谢某不让卜吃饭,还用棍子打卜,卜气得把碗和饭票摔在食堂地上,说:“我不活了,不给吃,反正也是死!”谢说:“死就死,死了少一个懒汉!”卜回家后就上吊死了。谢还说:“死了活该!”保江大队勤劳小队六十岁的饲养员员张昌荣,双眼失明,队长郭某为了让自己的姐夫当饲养员,让张下田劳动。张不下田就扣他全家的饭。张一到食堂打饭就挨打,一共挨打了十多次。张没办法,就偷了队里的东西,又挨了一顿毒打。张只好到瓜埠街上讨饭。一九五九年大年三十晚上,张死在滁河岸边的草沟里。这个小队十二岁的小女孩林小絮子,体弱不能上工,队长郭某硬要她上工。林小絮子每天只吃二两粮,饿得不行就到田里偷萝卜吃,被打得头破血流。不久,林小絮子死去。她的母亲周秀英也被队长打过二十二次,经常被扣饭,有一次几天不给饭吃,不久也饿死了。社员林海州,因患哮喘病,病情严重时不能上工,经常被队长郭某停伙,停伙时他只好到瓜埠街上讨饭。有一次,林饿得倒在街上。家里人把他抬回来就死了,临死前说:“叫队长给我吃些!”郭听到后骂:“吃你妈的屁!早死早好!”保江大队大小队干部共四十一人,除了一个小队长没打过人以外,其他都打过人,全大队的劳动力百分之二十八的劳动力都挨过干部的打。干部对社员如狼似虎,自己却多吃多占,贪污腐化。社员说:“过去养肥猪,现在养干部”。对集体财产,级别越高的干部控制权越大。社员说:“公社干部要钱张张口,大队干部要钱伸伸手,小队干部要钱得研究,社员要钱磕破了头”。(注三十二)
干部们对群众作风十分恶劣,却坚决执行上级指示。瓜埠公社保江大队党支部书记马某就是一个典型人物。他“十五岁参加土改斗争,为了组织高级社,他和地富反坏分子进行了无情的斗争,这时他打人的作风发展了起来。每月要打二三十人,有时每天要打几个人”。但是,他“听党的话”,“为了算账兑现,他可以几夜不睡觉,为了检查备耕生产,他可以少吃一顿饭,备耕的中心任务是保养耕牛,他连夜不睡觉跑遍全大队所有牛棚检查耕牛,春节后,县委号召消除赌风,他一连几夜不睡觉去抓赌”,“他开会老坐在公社温书记旁边,看脸色行事。温书记说,一九六零年丰收,他也说,粮食多。温说,试验田可收五万斤,他便说,五万斤不多。温说,麦子要赶快割掉,他马上回来命令社员:青的也得割”。他所在的大队一再谎报产量,卖过头粮,直到这个大队发生严重的肿病(二百零一人)、死亡(七十五人)、弃婴(二十二个)、外流(十三人)时,他还谎报有三万斤粮食。(注三十三)另据省委检查团扬州分团报告,农村干部中“积极工作,执行上级决议,搞试验田,干劲大,热情高,……这是普遍的、主要的情况。……根据靖江县孤山人民公社大队排以上的一百零二个干部调查,百分之八十八的干部能积极工作,坚决执行上级决议,这是取得大跃进和重要因素之一”。(注三十四)
注解:
[注十六] 江苏省委整社检查团扬州分团:《在工作中所感到的几个问题向省委汇报》,一九五九年二月十二日。
[注十七] 省委东台县工作组刘子见:《关于庐南大队纠正“共产风”的工作报告》,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九日。
[注十八] 省县委曲塘工作组:《关于曲塘公社胡庄大队纠正一平二调的情况报告》,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注十九] 淮阴市五里公社八大队省委工作组:《关于淮阴市五里公社第八大队“四风” 情况的调查报告》,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注二十] 江苏省委派赴丹阳县工作组(即重工业厅丘陵山区工作)给省委的报告,一九六零年九月二十日。
[注二十一] 中共苏州地委:《莫城公社贯彻“十二条”第一步的情况报告》,一九六零年十一月。
[注二十二] 孙海光给省委的信,省委转批给书记阅,一九六零年七月二十五日。
[注二十三] 中共江苏省委驻建湖县天美公社郑南大队工作组:《关于一平二调“共产风”“浮夸风” 的调查材料》,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五日。
[注二十四] 《莫城公社贯彻“十二条”第一步的情况简报》,一九六零年十一月。
[注二十五] 省委工作组:《关于常熟县白茆公社浮夸产量的调查报告》,一九六零年十月十八日。
[注二十六] 瓜埠公社整社工作研究小组:《关于六合县瓜埠公社干部作风问题的初步调查报告》,一九六一年四月,海军政治部政治理论研究室印。
[注二十七] 《向干部提八条意见》,整风整社《大会简报》第二期,一九六零年七月二十八日。
[注二十八] 省里下放干部宋超、郭铁松、李震给省委、扬州地委、江都县委的信,一九六零年九月二十五日。
[注二十九] 中共江苏省委驻建湖县天美公社郑南大队工作组:《关于一平二调“共产风”“浮夸风” 的调查材料》,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五日。
[注三十] 《中共江苏省委批转省委办公厅和兴化县三个不同类型生产大队的调查材料》,一九六零年十月九日。
[注三十一] 庐敬给省委的信:《吴县东桥公社强迫命令违法乱纪为什么这么严重》,一九六零年九月五日,这是一份审稿人修订的草稿,审稿人删去的内容最为重要,但明晰可见。本书引用了部分被删除的内容。
[注三十二] 瓜埠公社整社工作研究小组:《关于六合县瓜埠公社干部作风问题的初步调查报告》,一九六一年四月,海军政治部政治理论研究室印。
[注三十三] 庐敬给省委的信:《吴县东桥公社强迫命令违法乱纪为什么这么严重》,一九六零年九月五日,这是一份审稿人修订的草稿,审稿人删去的内容最为重要,但明晰可见。本书引用了部分被删除的内容。
[注三十四] 江苏省委整社检查团扬州分团:《在工作中所感到的几个问题向省委汇报》,一九五九年二月十二日。
(待续)
作者授权发表,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