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5月22日讯】【导读】《血的神话》是一本描写文革时期,湖南道县大屠杀的报告文学。作品记录了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发生在中国湖南发生的一段被当局刻意隐瞒的历史。作者谭合成花了近二十年的时间,对文革期间发生在湖南道县的大屠杀进行了深入地调查。被调查者以“一字不实,砍头示众”、“若有虚言愿负一切法律责任”的保证提供了大量真实材料,在此基础上作者完成了这本五十多万字作品。由于人生际遇,作者也有机会接触到大量官方资料,并采访了几乎所有与大屠杀有关联的重要人物,这使作者兼具了官方记录者和民间采访者的双重身份,能够较完整地呈现了这一历史真相。尽管这是一段让中国人深感羞耻的历史,但是为了让这个悲剧不再重演,我们必须去了解它。
(接上期)
第六十九章 支部书记杀贫协主席
祥霖铺公社吊高楼大队支部书记何代余在文革“杀人风”中出了大名,确切地说是在这次处遗工作中出了大名,出名的原因不是因为吊高楼大队杀人杀得特别多(仅杀十六人),而是因为他把贫协主席给杀了。整个道县杀贫下中农的不少,杀贫协主席的仅此一例。因此也就进了道县文革杀人十大特色案例。
何代余土改以后一直担任吊高楼村党支部书记,“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何支书也没什么更多的毛病,有时候喜欢搞搞女人,有时候喜欢多吃多占一点,这也不是他当支书以后才有的毛病,是万恶的旧社会留给他的呀。看人要看大节,要看听不听党的话,阶级立场稳不稳,这个方面何支书绝对大节不亏。一九六四年,农村搞“社教”,大家都不提何支书的意见,只有贫农何代井站出来提了他的意见(注一),清了他的账,还打了他一记耳光,杀了他家的一头猪搞退赔。老支书的心都碎了:上级领导批评我,那是帮助我、教育我、为我好!你何代井是个什么东西,过去我没少关照你,你恩将仇报,打我耳光,杀我的猪!
到了文革杀人的时候,何支书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时说:“阶级斗争嘛,一要看成分,二要看思想,不光是搞掉几个四类分子,那些不听党的话的坏家伙也要搞掉个把子,让毛主席的光辉彻底照亮我们吊高楼大队!”老支书文化不高,毛主席的著作学得好,用得活,懂得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仗要一个一个地打,“阶级敌人”要利用矛盾,各个击破。他召开支部会研究杀“四类分子”时,专门安排苦大仇深的何代井扛大梁,上第一线消灭四类分子。何代井不愿意干杀人的活,何代余批评他阶级立场不稳,与四类分子串通一气,声言再不端正态度就要对他实行“革命纪律”。又坐下来与何代井一起学习毛主席的最高指示:“那些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恶霸、反革命,你说杀不杀呀!要杀。有些民主人士说杀得坏,我们说杀得好……”老支书做通了老贫农的思想工作。老贫农何代井焕发了革命青春,提着明晃晃的马刀,村里村外赶着杀人,成了吊高楼大队一个众人瞩目的杀人英雄。等到四类分子消灭得差不多了,上面也指示禁止滥杀时,何代余立即召集大队民兵营长何振树、文革主任何代新开了一个核心会议,研究解决何代井这坨毒(如毒药一样的坏东西)的问题。三个人一致认为不除了何代井吊高楼大队不得安宁!但是这家伙比不得那帮地富,就这样去抓他,他性子烈,只怕会拚命。老支书提出了一个智取何代井的办法,哄他到大队部来分花生和红瓜子,然后如此这般将他拿下。
果然何代井不知是计,听说有花生、红瓜子分,早早地就担着一担箩筐来了大队部。趁他坐在门廊里抽烟时,何支书一声号令,三个人一拥而上,一顿锄头扁担,打断了何代井的手脚。何代井束手就擒。然后,立即召开群众大会,宣布何代井打人杀人、连小孩也不放过的种种罪行。群众义愤填膺,一致喊杀。何支书叫人牵来一头牯牛,把何代井已经打断了的腿用索子吊起,倒拖在牛背后,象拖犁耙那样,拖到两里地外的尖尖岭处决。一路拖去,何代井背上的皮肉全部拖溶了,像个紫红色的泥球。这条路我们去看了一下,还算是比较平坦,只有一小段碎石荆棘较多。当年不知怎样?
最后,十几个民兵又用鸟铳一阵乱打。
其实已经有点多余。
现在,何代余虽然被开除了党籍,但是公社,现在应该叫乡党委,根据党的政策,一人犯法一人当,不能搞株连,任命他的儿子子承父业担任了该村的党支部书记。
关于吊高楼大队杀人行动的来龙去脉,处遗工作组有一份专案人员与何代余的谈话记录,实录如下:
与吊高楼村支部书记何代余的谈话记录
(一九八五年×月×日)
“乱杀风”刮起来的时候,我们大队一开始并没有杀人。古历七月初十(阳历八月二十五日),在大队部值班的何代桂跑来告诉我和文革主任何代新,说(上渡民兵)指挥部何仁升打来电话,问大队上杀四类分子的事,代桂跟他说还没有杀。仁升说:“别的大队都杀了,我们大队怎么还不杀?”我听了以后决定开个干部会研究一下。当天中午开的会,有十多个人参加:我、何代新、何振树(民兵营长)、何代英(大队会计),还有何荣理、何代桂、何昌明、蒋小小、何荣璜等人。主要就是研究杀人的事。我在会上讲了,上头已经开了口,我们要坚决执行。团支书蒋小小说:“杀就杀两个调皮的。”我讲:“杀哪两个呢?”蒋小小讲:“你看何代璜、何代奎、何昌仁这三个要不要得?”我讲大家讨论。结果大家都同意了。当时代璜、代奎在外面搞副业,不在家。民兵营长振树派荣理带人去抓。代璜在赤竹源抓到的,代奎在岑江渡抓到的。昌仁在家里未走。最后这三个人一起用鸟铳打死的。我记得开群众大会,是荣理吹的哨子,我在会上讲了话。也没讲别的什么东西,总是上头怎么讲我就怎么讲。代新在会上宣布的死刑,他说:“我们大队没有杀人,落后了,今天我们要杀几个调皮捣蛋的……”他讲了以后问我还讲不讲几句,我讲:“我同意杀这三个人。”振树就指挥民兵把三个人牵了出去,用鸟铳打的。代英打代璜,代新打代奎,昌仁是民兵一起打的,何仕吉负责补的火。这是第一批。
第二批是在后背山召开干部会研究的,还是原来那些人参加。那是古历七月十三(阳历八月二十八日),当时接到公社电话,说区里(上渡民兵)指挥部下来人督战了,批评我们大队“进度最慢”。开会的时候,有的生产队干部有意见,认为他们队杀了人,别的队没有杀,互相吵了起来,说是要杀就一起全部杀光。我看到这个情况,就开口定了六个人。后来杀了九个。六个大的是我开的口,三个小的是女的抱起去的。大的是何代全、何代勋、何建新、何时佑、何荣球、何三苟。小的是时佑的一个儿子、一个孙子,还有一个我记不太清了。当时时佑的媳妇抱着他的孙子不放手,是振树从她手中抢走的。一起拖到河边上去杀的。杀的时候,去了四、五十个民兵,由何振树带队。
六个大的是杀了以后,丢到河里去的,三个小的没有杀,就那么丢到河里去的。
杀代井的事我确实有责任,说我报复杀人我不同意。我受组织教育这么多年,觉悟还不会那么低,去公报私仇。杀代井是何振树首先提出的,我同意的。有人说振树想杀人夺妻,这个我不清楚,组织上可以去调查。我同意杀代井是因为他在大队上起破坏作用。他这个人如果不是个贫农,比那些地富还要坏蛮多,群众对他意见很大。我不是为自己辩护,领导上教育我们对组织要忠诚老实,我就是忠诚老实,有什么说什么。组织上无论给我什么处分我都愿意接受。
吊高楼大队还有一个杀人案例在道县也很有名,名气甚至大过大队支书杀贫协主席案。它也被处遗工作组的同志列进了道县十大特色杀人案例。一个大队出了两件这样有名的案子使得吊高楼村的知名度也跟着大大提高了。记得笔者第一次去吊高楼采访时,在县里问一位朋友去吊高楼怎么走好,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哦,那个老公杀老婆的大队哦……”
这个故事由于流传很广,多个人跟我讲过。当时笔者曾记录如下:
祥霖铺公社吊高楼大队有这样一对年轻夫妇,男的是村上的基干民兵,身强力壮,相貌堂堂;女的是地主子女,漂亮贤淑,能歌善舞,特别还是一个初中生。初中生在当时的道县农村要算是中级知识分子了。两人结婚三年,平时相亲相爱,夫唱妇随。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女的听得信,娘家被抓了很多人捆在大队祠堂里,便急忙赶回娘家久佳大队去看,结果被久佳的民兵一起抓了。时逢女的丈夫执行任务从久佳山路过,有人风急火急地告诉他:“你堂客被久佳的民兵抓起了,你还不去救她。”男的闻讯赶了去,看见妻子五花大绑捆在大队祠堂的柱头上。妻子见他来,以为有救了,没想到他却躲开妻子乞求的目光,躲到了一边,远远地站着。当久佳大队“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的头头问他:“你看怎样处理?”他竟答道:“还不是和他们(指关在祠堂里的其他四类分子和子女)一样,由你们处理算了。”
女的被久佳民兵们牵走处理,一棒子打昏过去,没死,第二天醒了过来。久佳大队的干部一商量,她已经嫁给了贫农,照理就是贫农屋里的人了,还是交还吊高楼大队处理为好,于是又把女的送了回来。照说久佳大队都网开一面了,吊高楼大队更应当“法”外施恩,可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的丈夫,这位贫农的儿子却铁面包公一般,一点也不肯徇私情,坚持要杀。女的跪在丈夫面前苦苦哀求:“你看,我肚子里都有你的崽了,不信,你用手摸摸,还在动哩!不信我们可以去公社卫生院检查……”丈夫丝毫不为所动,一脸决绝的表情:“没得崽的,杀了算了。”他亲自把已经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妻子捆得像个端午节的棕子,与其他一些被害者一同送上杀场。杀他老婆的时候,跟他一起去的几个人都把眼睛看着他不动手。见别人不动手,他抄起扁担带头在妻子头上砍了两扁担。旁边两个民兵,见他动了手,一个一石头,一个一鸟铳……这个年轻美貌的少妇,就这样死在她的丈夫手里!
此案我原把它认作是一个大义灭亲的案例,然而后来又去道县补充采访时,一位道县朋友转给我一份女方遗属的告状信,信中说:
“
我姐姐杨金桂,一九六四年与祥霖铺公社吊高楼村能仔结婚,三年不生育。熊仔怪我姐不能生育,一九六七年道县刮‘乱杀风’时,与其叔商量,要乘这个机会除掉我姐。他们将我姐骗到野外,其叔首先用鸟铳开枪,姐姐中弹倒地,能仔用马刀连砍我姐数刀,认为死了,就回了家。半夜我姐姐苏醒过来,拚命跑回娘家,被人发现,又送回到吊高楼。丧尽天良的熊仔,借口我姐姐是地主崽子,用鸟枪将我姐姐活活打死。”
看完告状信,感慨万千。当年的采访工作粗糙啊!当然也不能排除当时对杀人动机一般不作深究的因素。记得一位处遗工作组专案组的同志曾对笔者说过:“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有特别的证据,对杀人动机都不作过多的追究,要是深究起来,想不开杀戒是不可能的。”当时没有十分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如炸雷在耳。
对于此案,我在初稿中曾发出这样的感叹:这就实实在在让人想不通,也无法想通了。
看来无法想通的事情背后一定有无法想通的原因。
幸亏我原来的记录除杀人动机外,基本事实出入不是特别大。
特补充更正并说明之。
第七十章 大义灭亲的女民兵
当听到这段往事的时候,我们陷入了沉思,迷失在人性的迷宫之中。人们常说贪婪和恐惧是人性不可逾越的两大弱点,然而除此之外,人类还有哪些与生俱来的弱点呢?
对于这位曾经大义灭亲、手刃养母的前女民兵,每当我回忆起头发花白、面容憔悴的她,坐在阴暗潮湿的灶屋里,佝偻着背,费力地剁着猪草时的摸样,心头总有一种尖锐的疼痛感,那一声声菜刀剁在砧板上的声音,听上去分不清是“杀、杀、杀”,还是“苦、苦、苦”。
她当年正值豆寇年华,朝气蓬勃的也是大队的一名基干民兵。命运使她从小失去了父母,却又为她安排了一位好心肠的婶娘。姑娘的父母是怎么故去的?是土改以后生病死的?还是其他天灾人祸?这一点,我们在采访时疏忽了,这实在太不应该!前面我已经说过,因为我们观念的局限性,没有充分地认识到杀人者和被杀者生存状态的重要性,后来虽然想尽力弥补,但时间和机会上有都错过了的感觉。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是,土改时,姑娘家划的是贫农,他的伯父家划的是地主,土改后没两年,姑娘的父母相继死去,婶母收养了她,给了她母爱和一个温暖的家,使她有了一个衣食无忧的童年。婶母待她如亲生女儿,千方百计地满足她的要求,生怕对不起死去的兄弟和兄弟媳妇。其实婶母的家境也难,特别是六十一年丈夫得水肿病死了以后就更难了。但是,道县是一个有重视教育传统的县份,道县人只要家里揭得开锅,都会千方百计送子女去读书,婶母家成分高,感觉自己的孩子读书没什么用,老弟是贫农,就没让自己家的孩子读书,而是节衣缩食,送她去读书,使她能识文断字,能大段大段地背诵“老三篇”和毛主席语录,也使她懂得了阶级斗争的大道理。
姑娘在青山绿水中渐渐长大,长齐了一身鲜亮的羽毛,惹得远近的乃崽们直咽口水。如果不是文化大革命,她甚至有可能上得成大学!一个农村姑娘能长成这个样子确实不容易。出工时,总有那么几个大胆的青皮后生寻着她撩撩打打,开那种叫人生不得气又不得不生气的玩笑。不过姑娘们都喜欢这个,没人打打撩撩,没人开玩笑,那才是真的叫人伤心呢。
但是,姑娘也痛苦的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外表看上去面慈心善的婶娘原来竟是一个万恶不赦的地主婆!自己这个实打实的贫下中农的女儿竟是喝狼奶长大的!这成了姑娘的一块心病。
大队开会研究杀人名单时,有人说:“这婆娘心肠好,又帮我们养大了贫下中农的女儿,不杀算了。”于是,就决定不杀算了。
但是,待到行动时,却见姑娘亲手将婶娘捆来了。大队民兵营长看见了,老远就喊:“搞错了,不是说了不杀你婶娘吗?”姑娘说:“没错!什么婶娘,阶级敌人!亲不亲,阶级分。农夫可怜毒蛇,结果被蛇咬死了。”把婶娘推进要杀的人中间,押到地窖边上。
婶娘到此时还心存一丝希望,回头望着手持马刀、面若严霜的侄女问道:“夯子(妹子),这些年来我究竟亏欠过你没有,我只想听你说句实话。”满是泪水的老眼闪着难言的哀痛,象溺水的人抓着一根救命稻草,希望侄女想起这多年的养育之恩,放她一条生路。姑娘杏眼圆睁、断喝一声:“说什么亏欠不亏欠,今天老子要革命!”手起刀落,将婶娘的脑壳象削南瓜一样削了下来。好大的手劲啊!婶娘头落地,眼睛依然睁着,两颗豆大的泪珠从死不瞑目的眼眶中迸出,溅落在窖边的青草上……
这不是杜撰的细节,本文中没有杜撰的细节,只有无法杜撰的细节,一位向笔者讲述杀人情况的目击者叹息道:“造孽啊!那婆娘脑壳落了地,眼睛还不肯闭上,还在流眼泪!”
姑娘杀了婶娘之后,又参加了后来的杀人行动,亲手杀了六人。
后来,姑娘也为自己的“革命行动”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当年道县女孩结婚都比较早,一般在十八到二十岁之间,姑娘那年十八岁,已经定了亲。解放前,这里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男婚女嫁凭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命不相克。解放后,废除了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但农村老一套习俗还是变相存在。首先是媒人介绍,然后是相亲,男女双方通过媒人,约好时间地点,一般在闹子上见面,或远远偷看,并有家人同行参考,双方满意就进饮食店吃餐便饭,或者看一场电影等等。接着是看家,女孩由母亲或嫂子陪同到男方看家,考察男方的房子、家产等等,如果对男方家境不满意,女方会托媒人退还相亲时的花费;如果同意了,男方会打发每人一个红包。第三个程序就是压样子,即男孩在媒人陪同下,提一个篮子,篮子里装上印花粑粑,九个鸡蛋和九块钱(当时鸡蛋五分钱一个),蛋也可以用红薯代替,篮子里还放着男孩的鞋样子,以便女方依样做鞋。第四是下定,男女择吉日和表兄或堂兄挑一担定礼到女方家,定礼有对鸡、对鱼、蛋、糍粑、衣服、九斤猪肉,还有礼金二十九元或三十九元不等,一般九十九元最为阔绰了。定亲后隔一段时日,男方备彩礼和礼金连同用红纸写好的结婚佳期,用红漆盒装着送到女方,这就是“送日子”。最后才是热热闹闹的送亲迎亲。在以上过程中,女方反悔要退还男方一切花销,男方反悔礼金礼物一概不退。
姑娘已经定了亲,也就是下了定,可见男方已经花费不少,但是即便如此,男方父母仍然决定就是礼金不退也要退婚。老人家认死理,夫妻间的事难说没有磕着碰着的时候,万一哪一天半夜三更她革起命来就糟透了!有得此一举,附近几十里的后生,谁都不敢娶她。以至后来到了三十来岁,还是个老姑娘。这在当时的农村中,已经是嫁不出去的年龄了。再后来,外县一个因家庭出身不好,三十大几还没有讨到老婆的小学教员娶走了她。村里人可怜她,把杀人的事瞒得铁紧。她老公对此毫不知晓,若知道身边睡着个手刃七命的女人,恐怕一刻也不敢安眠。笔者不披露她的真实姓名,是可怜她,更是可怜她丈夫。干出这种事,她不是头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中国自古就有大义灭亲之说,想当年,许多出身高门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因投身革命而与富贵家庭决裂,及至土改或镇反,亲手将生身爷娘送到杀场,以示自己革命的彻底性,也是时有所闻。如此,我们也就不能对这个可憎而又可怜的乡下女孩作过多的指责。
据说这一次处遗工作组的同志进场以后,曾把她找回来问过情况,问起她到底为什么要杀婶娘,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反复地说:“我癫(疯)了,完全癫(疯)了!”
笔者有幸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洗礼,对此还能具有一点理解能力。笔者的一个熟人,外号“猴子”,父亲是长沙铁道学院一名教授。虽然高级知识分子在文革前、文革中都是利用和改造对象,但猴父好就好在没有任何历史问题,因此文革初期,大批老师、教授,包括学院领导都受到冲击,被触及灵魂,触及皮肉,他竟能安然无恙,甚至连批判他的大字报都没有一张。问题出就出在亲生儿子“猴子”身上,他把父亲说给他听的那些只有血肉至亲之间才肯讲和才敢悄悄讲的大实话揭发了。结果猴父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受尽折磨,含冤而死。“猴子”也从高知子弟变成了四类分子“狗崽子”,还要加上一条直系亲属中有“关、管、杀、逃”人员,下放农村后,招工没份,招生政审不合格,就连在农村中安排个松泛活(比如当个民办教师之类)也不考虑他。最后,一九七六年知青大返城中,总算病退回了长沙,安排在一家街道厂子当普工。同学同学看不起他,家人家人不接纳他,自己自己肠子悔青,至今仍然光棍一条,靠着六百多元退休工资度日子。送了爸爸一条命,毁了自己一辈子,类似这样的事情,文化大革命的过来人,谁的身边没有发生一件两件的。都是癫(疯)了!完全癫(疯)了!
然后在这癫了的后面,是我们想得到点什么,还是别人在利用点我们什么?记得多年以前,我们还年轻时,我曾就这个问题问过“猴子”,“猴子”正色道:“请你不要问这些事,我求你了!”
注释
【注一】 据处遗工作组有关材料披露,何代井提何代余的意见是“社教”工作队安排的,不然何代井还没这个胆子。
(待续)
文章来源:阿波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