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5月21日讯】【导读】《血的神话》是一本描写文革时期,湖南道县大屠杀的报告文学。作品记录了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发生在中国湖南发生的一段被当局刻意隐瞒的历史。作者谭合成花了近二十年的时间,对文革期间发生在湖南道县的大屠杀进行了深入地调查。被调查者以“一字不实,砍头示众”、“若有虚言愿负一切法律责任”的保证提供了大量真实材料,在此基础上作者完成了这本五十多万字作品。由于人生际遇,作者也有机会接触到大量官方资料,并采访了几乎所有与大屠杀有关联的重要人物,这使作者兼具了官方记录者和民间采访者的双重身份,能够较完整地呈现了这一历史真相。尽管这是一段让中国人深感羞耻的历史,但是为了让这个悲剧不再重演,我们必须去了解它。
(接上期)
卷八
第六十八章 “开大锅饭”
道县文革杀人事件,处遗工作组立专案调查处理的有四百零一案,每一案都可以用“惨无人道、罪大恶极”这八个字进行评判,在这些真实案例的面前,什么黄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刘文彩等等,都只能证明我们想象力的浅薄。这些案子,笔者前面已经讲了一些,主要是从被害者这个视角探讨的,下面还将讲一些,将主要从杀人者这个视角进行探讨,总体说来,这些杀人者除少部分本身就是作奸犯科之徒外,大部分都是老实本分的作田人,问题是他们为什么会表现得如此疯狂与血腥?而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在这场群体的疯狂与血腥中究竟失落了些什么?
笔者并非有意展示血腥、暴戾、猥琐、愚昧、丑陋的场面,但它是道县文革大屠杀有机的不可忽视的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应当是我们整个民族反思的起点。
“大锅饭”这个词,新华字典上的解释是,供多数人吃的普通伙食。这个应当只属于中华民族的专有名词,产生于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期,那个时候,城镇里,到处在搞土法上马大炼钢铁;农村中,搞大兵团作战,办起了人民公社大食堂,把千家万户的锅子都收了来,砸烂了去炼铁,人则集中在大食堂里“吃大锅饭”,食堂开餐就叫做“开大锅饭”。然而在一九六七年的道县它又被赋予了崭新的内容……其实不用笔者再多费口舌了,是个中国人早就听就懂了。
下面讲一个“开大锅饭”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祥霖铺区下蒋公社田广洞大队。这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地方。从田广洞村往东南方向,步行约二、三里路,有一片山坡叫做鬼崽岭,鬼崽岭有一个鬼崽井,井的上方有一片阔叶林,树高叶茂,阴气森森,林中有一块空坪,一亩地大小,据说是古代社坛遗址。该处有大量人形石块,高的一米左右,矮的十来公分,大小不等,形态各异,栩栩如生。有的散在地面,有的埋入土中。因为附近都是高山峻岭,荒无人烟,早晚光线朦胧时,一个人从这里过,看到这些人形石块,往往会感到阴风习习,脊背发凉。当地人把这里叫做鬼崽岭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关于这些石块的来历,当地人给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传说四百多年前,距此不远的大井村出了一个高人黄九日,他不但武艺高强,而且有法术,随身的一口宝刀,不能出鞘,扯出鞘来,附近的鸡鸭脑袋都要落地。黄九日十八岁那年,率领一批阴兵阴将,要把龙虎关流到广西那边的水堵过来,灌溉湖南这边的田地。广西那边请出一位神人和他斗法,结果黄九日败了,死在那边。临死前命令手下阴兵阴将撤回湖南,行至鬼崽岭,天已经亮了。阴兵阴将不能见光,见了光再也动弹不得,化成大大小小的人形石块永远呆在了这里。
这个故事显然不能说明石雕的真正来源,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笔者不懂得它的珍贵,没能收藏一块。记得带我们采访的乡干部特意找了一块一尺来高比较好的要我带回去,说是能避邪。因嫌太沉,辞谢了。后来听说,一九八八年省考古队考察后认为,该地是战国时期的祭祀遗址,这些石雕像是二千年前的文物。可惜石雕像文革“破四旧”大多被捣毁,一九八六年我去看时,保存完整的已不多见,像当时准备送给我的那块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被害人叫李金翠,江永县朱家湾大队一户贫农家的女儿,一九六六年十月经人介绍与道县下蒋公社田广洞大队的陈高肖结婚。陈家成分高,李金翠本来不愿意,那个年头,贫农家女儿下嫁到地主家,人前人后都要矮人一头,除非硬是嫁不出的,才会选择嫁到地富家。可是她出落得一朵花似的怎么就会同意呢?原来介绍人介绍得好,说陈高肖的父亲虽然解放前在国民党县党部当过秘书,但在迎接解放军进城做过贡献(注一),功已抵过,是地主分子里的“开明人士”,不作四类分子对待。再一看小伙子,模样强,心眼好,能吃苦耐劳,也就同意了。婚后小俩口恩恩爱爱,羡慕的说他们是天生一对,嫉妒的骂地主崽子有艳福。
八月二十六日,陈高肖出工回来,正在洗澡,大队上一个外号叫“青狗”的民兵陈高友来叫他。李金翠凭女人的直觉感到心中忐忑不安,就问:“高友,叫他做什么?”陈高友答道:“放心吧,好事!我跟高肖好得不得了,难道还会害他?”陈高肖穿好衣服急急忙忙地跟着陈高友到了大队部。一进门,就被早已候在那里的民兵五花大绑起来。陈高肖连声问:“什么事,什么事?我犯了什么法?”外号“番薯脑壳”的大队贫协主席陈登义二话不说,上来一梭标捅在陈高肖腿上,痛得陈高肖大叫:“哎呦,你要杀人呀?”陈登义也不答话,把手一挥,旁边七、八条汉子一涌而上,乱棍齐下,象打野物一样把他打死了。陈登义把陈高肖和另外两个此前已经如法炮制了的地富子弟的脑袋用马刀砍下来,插在棍子上示众,以示革命坚决。
噩耗传来,李金翠吓得晕死过去。她才二十一岁,腹内还有一个四个月的胎儿,顷刻间成了寡妇。第二天一早,她收拾了衣物,装好几只鸡鸭,跌跌绊绊逃回了娘家。
可是贫农娘家也保不住她的安全。
田广洞大队民兵营长义正禧派民兵到朱家湾送来“通令”,勒令“十二小时内把地主婆李金翠押回我大队,否则将采取革命行动”。
田广洞人历来强霸,素以械斗凶猛著称,朱家湾大队迫于压力,不顾李金翠娘家人的哀求,深夜十一点钟把她押回了田广洞。
两地虽隔县份,但都在县界边上,路并不是很远。
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个女人追回来呢?
用陈高友的话来解释就是:“伙计们哪,朱家湾、倒水洞一带的地主婆都给贫下中农‘开了大锅饭’,我们这里为什么就不开呢?”
陈登义说得更明确:“杀都杀得,搞还搞不得吗?”
当时田广洞的民兵已经集中起来,实行军事化管理。所有基干民兵都集中在小学校的几间教室里,统一食宿。走廊里摆了十几只鸡笼,小操坪上用石条砌了个临时猪栏,把被杀人家的猪呀、鸡鸭呀都弄来,供他们享用。这天下午,他们又杀了一头猪,挑来一担米酒,三十多个人围在一起,幺五喝六,大吃大喝。
其中一个獐头鼠目、四十多岁的家伙一边喝,一边挤眉弄眼地说:“崭劲吃,大家吃饱些呀,吃饱了,好有精神开大锅饭呀。”他叫陈锡位,一个五毒俱全的家伙。
众人哈哈大笑。
等到酒肉灌满肚肠,夜已深了,劲也崭足了,他们把关在大厅屋的李金翠拖了出来。
所谓的大厅屋就是我们前面讲的民兵集中住宿的小学校。不过村里人还是习惯将它称为大厅屋。大厅屋是道县农村一种常见的建筑,一般是村子里的公产,几乎每个村子都有一个,是一种类似四合院的建筑,分前厅、后厅、天井和左右过道等几个部分。前厅进门是一个雕刻精致的木壁,左右厢房,两条过道直通后厅。后厅较宽敞,也分三间。房间由木柱嵌板壁分隔而成。解放前,这里是全村人供奉祖宗吃清明酒的地方。解放后,成了全村人开会和孩子们念书的地方。学校村办以后,田广洞大队的大厅屋就正式改成了小学校。现在学校停了课,就成了大队民兵指挥部。
一个叫陈高和的民兵建议:“把她拉到村子边上那条旱沟里去搞。”
另一个叫陈高潮的有顾虑:“猪嘴巴捆得到,人嘴巴捆不到,搞不得的。”
陈高和解下结在腰上的汗帕说:“我用这个把她的嘴巴捆到。”
又一个叫陈高仇的提出:“还是拉到村外边那间小茅屋里去搞好些。”
李金翠吓得瘫倒在地上,浑身发抖。
陈锡位说:“深更半夜的,不要那么多麻烦,就在这里搞算了。”
几条汉子就把李金翠拖到学校里面撘建的一个舞台下面。陈锡位提着一盏马灯,照着这个李金翠的脸。三十多个手持马刀、鸟铳的……(不好措词)把她团团围住,一双双淫笑着的眼睛死死盯着她丰盈的身子。
陈锡位一把撕开李金翠的衣裳说:“看这对奶子,这个屁股,正好给你们这些单身公开洋荤哦。没试过味的先上。”
“慢点,慢点,等我来开头炮。”二十来岁的陈高友扑上去就动手。杀陈高肖他是立了头功的。
“要得,要得,让‘青狗’开头炮,其他人轮流来。”
李金翠死死地护住自己的下身,拚命反抗。
陈锡位把马刀架到她脖子上:“再动,就宰了你!”
李金翠感到腹中的小生命似乎动了一下,她想起几天前被砍头的丈夫和肚子里的孩子,痛苦地一阵抽搐,闭上了眼睛,哀求道:“你们要了我的身子,就不要杀我好吧?”
“青狗”迫不及待地去撕她的裤子。
李金翠说:“你莫撕我的裤,我只有一条裤子,撕烂了就没得穿了。我自己来脱。”
等女人脱了裤子,“青狗”向那已经微微隆起的腹部猛扑上去……
李金翠又哀求道:“你轻一点,我肚子里有毛毛了。”
“青狗”嘻皮笑脸地说:“就是要重一点,一个地主崽子,压坏了有什么要紧的。”他一边发泄兽欲,一边把手伸进李金翠的衣袋里掏走了里面仅有的二十元钱、四丈布票。
接着就是那个外号叫“番薯脑壳”的贫协主席陈登义,他对面前这个女人早就垂涎三尺,过去就曾经调戏过李金翠,被李金翠骂得狗头淋血。哼哼,这一次看你还敢不敢骂老子!这个无赖把自己那根东西在李金翠脸上晃来晃去:“来,来,来,试下子我这个家伙比你老公那个有味些不!”
第三个就是陈锡位,我们在前面说过,此人已经四十多岁,是个五毒俱全的家伙。他本来没打算亲自下场的,一开始就表了态:“我搞得多,先优先你们这些没开过荤的。”一手提着一盏马灯,一手拿着块抺布,在一旁做些辅助工作,搞完一个,用抺布把女人的下身抺两下,方便下一个。可是看着看着上了火,把马灯、抺布往身边的人手里一交:“莫忙,莫忙,让我来教你们几招。”
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当第十二个“开大锅饭”者从李金翠麻木了的身上爬起来时,鸡已叫了三遍。
“快呀,快呀,不然就没有这好机会了。”陈锡位在一边兴奋地鼓劲。
可是,几个早扯脱裤子,急不可耐等着上场的人,一看清刚从女人身上爬起来的那个家伙,不由倒抽一口凉气。这家伙有麻疯病嫌疑!他父亲就是个麻疯病人,解放前被烧死的。道县有个卖麻疯的传说,其实是迷信,说是麻疯病人跟谁有了性关系就把麻疯病卖给了谁。卖麻疯人人愿意,买麻疯谁都不愿意。他们又把扯脱的裤子不情愿地穿了起来,口里骂骂咧咧地说:“屌你老母亲的!不搞了,不搞了,天都亮了。”
太阳出来以后,这帮人把四肢冰凉、脸皮浮肿、气息奄奄的李金翠抬到了本队老单身汉陈高月家,强迫她答应嫁给陈高月。陈锡位对陈高月说:“高月王八蛋,得了这个女人就是得十回麻疯都值。”当晚,李金翠又遭到陈高月的蹂躏。(注二)
李金翠恢复神智后,寻找机会,逃回了娘家,总算捡回了一条命。腹内胎儿却流产死去。
这些禽兽不如的家伙究竟是些什么人呢?粗一看清一色贴着贫下中农的标签,个个“根正苗红”。细查一下,不对了,问题来了!让我们按照轮奸的顺序看看都是一些什么货色:
一号 陈高友,外号“青狗”、“黑手”,赌徒。
二号 陈登义,外号“番薯脑壳”,原系大队贫协主席,因贪污被免职,是杀害陈高肖等人的主要杀手。
三号 陈锡位,此人五毒俱全,五七年搞封建迷信受过批判,六十年任大队党支部副支书,又因贪污公款、强奸妇女、逼死人命判刑八个月(因为是“五风”中犯的错误,领导上负了主要责任);六六年又贪污公款,聚众赌博。文革中,当了大队造反派的头头,伙同他人共杀十六人。
四号 陈高和,文革中,挟嫌报复杀害一名郭姓社员。
五号 陈吉光,当时较年轻,只有十五、六岁,是一个外号叫“灾猪鬼”的二流子的儿子。
六号 陈高仇,赌棍;五八年曾故意毒死生产队一塘鱼。
七号 郑××,二流子,溜打鬼(游手好闲之徒)。
八号 陈××,赌徒。
九号 陈××,曾贪污公款。
十号 陈登积,外号“赶山狗”,惯偷,曾偷宰过生产队的耕牛。
十一号 郭发清,赌徒,原道县二中“红联”头头。
十二号 陈高辉,麻疯病嫌疑者,曾奸污过妇女。
当这样一些人手上有了权力和刀枪,还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笔者在道县采访中多次听到当地农民说这么一句话:“那些乱杀风中,跳得高的,杀人强奸的,除了充积极图表现的,都是一些好吃懒做、不务正业的人。正而八经的作田人,哪个去做这些空头路。”录之,愿后来当政者,再思,三思!
我们在田广洞采访时,有人悄悄地向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线索:这帮人曾不止一次深更半夜敲过地主女儿陈紫珠(已被杀害)的家门,要开她的“大锅饭”。陈高仇还恬不知耻地说过:“陈紫珠这个地主婆生得好漂亮啊,我看见了就想搞。如果让我在大路上碰到了,我就要在大路上搞她;要是讨了她做老婆,我三个月不吃饭都是饱的。”至于这个“大锅饭”到底开了没开呢?陈紫珠已死,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但是,要查清楚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几乎是明目张胆地做下的事,怎么会查不清楚呢?
但是,处遗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也只好“民不举,官不究”了。
只是,太过于欺负死人!
我们在处遗工作组的相关材料中看到,田广洞大队的杀人行动与下蒋公社党委组织委员朱芬祥有直接关系,朱于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亲自来到田广洞,召开大队干部会议,煽动部署指示杀人。田广洞大队在文革“杀人风”中共杀二十二人(其中自杀五人),其主要责任人是大队副支书陈登禄、民兵副营长陈高信、大队支书陈东旺、民兵营长义正禧等;其中陈登禄和陈高信二人为首杀害十六人,并多次参与强奸、轮奸妇女。有揭发材料称,该大队民办教师贺剑华就是被陈高信一伙轮奸后自缢身亡。(注三)
道县大屠杀中,四类分子家庭男人被杀,女人被强奸、轮奸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强奸、轮奸杀人是道县处遗工作中明文规定要进行追究的四种案子之一,但对于在“乱杀风”中犯有强奸、轮奸罪行的人,只要不是杀人夺妻、杀人夺女,或者强奸杀人的,一般不予追究。何况还有不少被害人后来与强奸者成了夫妻,生养了儿女,当年的老账就更不好怎么算了;也有一些被奸妇女,因为顺从了施暴者的淫威而得以保全性命,现在再追究也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杀人的事都要宽大,强奸、轮奸的事情追究起来还有个头?不如干脆网开十面,统统宽大。像李金翠这样被“开大锅饭”,最终保住了性命的应当要算比较幸运了,惨遭强奸、轮奸,又惨遭杀害,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下面笔者再讲一个发生在祥霖铺区岑江渡公社白露塘大队的故事,被害者陈国珍,女十九岁,家庭出身地主。
再过几个月,等到秋收以后,陈国珍就要出嫁了。按照道县当时的习俗,她在母亲的陪同下到男方家里看过了家,男方也来她家下了定,良辰吉日也定下了,只等收过晚稻就热热闹闹地送亲迎亲。男方的家境不是很好,但陈国珍不看重这些,她看中的是男方是个贫农,这一点对她太重要了,这一辈子最让她伤心的事就是投胎时不小心走错了路,投到了地主家里,吃了多少亏,怄了多少气,搞得一辈子伸不了头。嫁了过去,自己就是贫农家的人了,再不是地主了,将来生了孩子也是贫农,这一辈子就能伸直腰杆子做人了。一想到这一点,陈姑娘就盼望日子过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陈国珍的父、母也很高兴,含辛茹苦把女儿养大了,又把她嫁到了一个好人家屋里,总算了结了一块心病。当然还有好多心病没了,但那是没办法的事,只能慢慢熬,慢慢了。现在陈家父母主要任务就是节衣缩食,为女儿置办嫁妆,要尽可能地让女儿风风光光地嫁过去,免得到了婆家以后怄气。
他们的生活圈子很小,生活目标也很小,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一辈子能够吃饱饭,穿暖衣,把儿女养大成人,对北京、长沙、道县,甚至公社里发生一切都不懂,更是不敢去关心……
但是——高高在上的命运之神却和他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如果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们一定是前世做过极大的恶事,不然绝对不会受到后来那么可怕的报应!幸亏从古到今,积善之家灾连祸结,作奸之徒福寿双全的事屡见不鲜。不然陈家真是死有余辜了。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岑江渡公社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刘启富和公社秘书莫荣星到了白露塘大队。紧接着大队上就召开会议,说是上头来了指示,又要杀地富了。说杀就杀,把大队上的几个分子(包括子女)拖出去,一声喊就杀掉了。陈国珍的父母也在其中。
父母被杀以后,陈国珍被本大队基干民兵张恩仲、张先华等人关押起来,开她的“大锅饭”。据知情人说,当时陈国珍双手死死地护着身子,哀求道:“求求你们了,不要这样,我还要嫁人的……”张恩仲、张先华等人说:“你这个地主婆还想嫁人,你男人早就不要你了。”上来拉的拉手,压的压腿,把陈国珍的衣服剥光了……一连两天两夜,这班畜生在陈国珍的身上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比赛看谁搞的次数多!
陈国珍之死,说起来或多或少又与苑礼甫有一点点关系。需要郑重申明的是,苑礼甫与陈没有任何瓜葛,也没有指示或者批准杀陈,但是陈国珍所在的白路塘大队属苑副区长管辖,苑副区长考虑到祥霖铺区杀人进度大大落后于形势,把上渡民兵指挥部的民兵派下来“补火”大杀三天。这样一来,白路塘大队就必须要再杀一批了。陈国珍在劫难逃,上了“补火”名单。
八月二十八日,白路塘大队“补火”杀二批时,张恩仲、张先华等人躲着陈国珍不见面。因为在轮奸陈的时候,他们说过保证不杀这样的话。陈国珍被押去杀场时,总在问:“恩仲哥呢?他说过不杀我的。”
大队“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头头说:“谁也救不了你的命!你莫想用美人计来破坏我们贫下中农队伍。”
据说这个陈国珍就是一个妲己,九尾狐狸变的,骚风大得很,杀她的时候,好多平时革命性蛮坚决的基干民兵都畏畏缩缩,不敢向前。一个民兵闭着眼睛捅了一梭镖,捅进肉里还不到二寸深,副大队长张启胜看着这帮不争气的家伙,心里恼火得很,大吼一声:“闪开点,看我的。”一把扯下陈国珍的裤子,把梭镖对准阴道,用力一桶,足足捅进一尺多深……
道县文革杀人事件中类似陈国珍这样的案例不是绝无仅有,例如:上关区东门公社乌家山大队妇女黄兰根被本大队四个民兵轮奸后,用梭镖捅进阴道杀害,她三岁的小儿子被杀人凶手拎着小腿甩出去活活摔死。
又如:(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五日,道县公安系统的一名干部,拦住午田公社一个出身地富家庭的青年妇女,拖到茶山上强奸。奸污之后,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居然将一根雷管塞进该妇女的阴道引爆,因为雷管的爆炸力有限,下身被炸得血肉模糊的妇女没有马上死亡,在受尽凌辱的地方,扭动哀嚎,血尽方死。事后,该干部造谣说:“这个女人的阴囊里藏了一部微型电台,电台爆炸把她炸死的。”本案由于时过境迁,“证据”不足,很难落实到具体的施暴者头上,但该妇女如此而死却是不争的事实。揭发材料、地点、人物写得清清楚楚,认真去查,应当不难水落石出。(注四)
写到这里,停下笔来,手不能书。作为一个中国的女人太可怜了!作为一个中国的男人太可悲了!我们没有谁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都是母亲从产道里诞生的,为什么会对女性的生殖器有如此刻骨的仇恨呢?据说像这样用破坏女性生殖器的方式强奸杀人的现象并非道县的专利,全国各地都有发生。该不会是中华民族的专利吧?一想到这一点,我就不寒而栗。细思之,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一是从上到下对暴力的崇拜。二是长久以来对下层人民的性禁锢和性压抑;以至造成了全民族的性心理扭曲。三是传统文化对女性的歧视。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一直将女性视为一种财产,当这种财产不能据为已有的时候,大致狭隘的民族心理促使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仇恨它、破坏它。自己得不到也不能便宜了别人。我在前面讲过,道县大屠杀中被杀者男女比例三点五比一,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大量贫下中农光棍需要老婆。说得更本质一些就是,这一批女人作为“革命胜利”的财产,首先考虑的是分配问题,没有价值分配的、不能分配的、不便分配的,或自己拒绝被分配的,这才考虑杀不杀的问题。而一旦决定要杀的时候,首先要毁灭的就是她身上最有价值的那些东西。
然而,为什么这些女人被害前竟无一人问过一句:凭什么这样对待我(们)?
这是我们民族更大的悲哀!
注释
【注一】道县是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和平解放的,原国民党道县县党部和县政府的一些工作人员在道县和平解放中有过立功表现。
【注二】类似案例笔者手头上还有一例,祥霖铺区祥霖铺公社石家大队杨锡油、杨锡连等人报复杀害地富子弟杨爵敬及其四个人未成年的儿女后,强奸、轮奸其妻杨大妹(二十五岁),又强迫她嫁给本村一个六十岁的老贫农杨锡宣为妻。
【注三】贺剑华之死定性为被逼自杀,道县文革杀人事件中,凡被迫自杀案原则上不进行追查。
【注四】类似的案例,笔者手头上还有一些:
例如四马桥区杨家公社前进大队将本大队地主子弟、下放干部彭涛一家七口杀害五口,留下两个女孩,十八岁的彭五妹和她十三岁的妹妹,准备将彭五妹婚配给本大队的一个贫农单身公。大队文革主任彭家明与他的堂弟彭家志垂涎于彭五妹的资格(姿色),将其强奸、轮奸,之后,为灭口又将彭家两姐妹残忍杀害,一家七口惨遭灭门,此次处遗,连个伸冤的人都没有。
例如寿雁区牛路口公社曙光二大队文革主任蒋世保等人,杀害了本村地富子女李新荣德丈夫之后,将李拖到茶山上轮奸,之后用马刀杀死。
例如清溪油湘公社军民大队第二生产队地主分子陈树堂一家七口被灭门。第一批杀人时,杀了陈和他十六岁的大儿子、十三岁的小儿子;第二天杀了陈妻和十一岁的小儿子;留下陈树堂十九岁的大女儿和三岁的满女;又过了几天,大队支书向志清的对二队干部说:“陈树堂那两个女儿,你们还不动手,以后搞出了问题,你们负责。”后十九岁的大女和三岁的满女也不得不杀了。有材料揭发,陈女被杀前曾惨遭强奸、轮奸。
这些妇女除了被杀的方式不如杀陈国珍等人那样惨绝人寰,所受到的身心磨难一点不少。最大的悲哀不在最后一下的悲惨和羞辱,而在经久不息地对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
(待续)
文章来源:阿波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