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5月17日讯】【导读】《血的神话》是一本描写文革时期,湖南道县大屠杀的报告文学。作品记录了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发生在中国湖南发生的一段被当局刻意隐瞒的历史。作者谭合成花了近二十年的时间,对文革期间发生在湖南道县的大屠杀进行了深入地调查。被调查者以“一字不实,砍头示众”、“若有虚言愿负一切法律责任”的保证提供了大量真实材料,在此基础上作者完成了这本五十多万字作品。由于人生际遇,作者也有机会接触到大量官方资料,并采访了几乎所有与大屠杀有关联的重要人物,这使作者兼具了官方记录者和民间采访者的双重身份,能够较完整地呈现了这一历史真相。尽管这是一段让中国人深感羞耻的历史,但是为了让这个悲剧不再重演,我们必须去了解它。
(接上期)
第六十四章 人性的繁复幽暗
道县大坪铺农场文革杀人事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由一块毛主席语录牌而引发的。一九六七年八月下旬,整个道县农村已经杀得风生水起,这里还没有杀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曾经下放到大坪铺农村的老知青于××告诉笔者:“我们大坪铺垦殖场,属地区农垦局管,六四年的是很,由农垦系统划归县里的,六六年改名叫大坪铺棉花试验站。我们当时下放到大坪铺农村,号名是农业工人,拿工资的,跟农村里的公社、大队不是一个系统,他们那里杀人管不到我们这里。但是由于受到周围公社杀人的影响,当时我农村也是一片喊杀之声,但因为没有一个具体的指示下来,所以一开始没有行动,就像堆干柴,要等到有一根火柴把它点燃……”
这根点燃干柴的火柴终于出现了,这一天,有革命群众在厕所里发现有人把一块毛主席语录牌丢在茅坑里,这一下整个农场炸了锅。把语录牌丢弃到厕所里,在当时是非同小可的事情,他起码犯有两项大罪,一是现行反革命罪,而是恶毒攻击伟大领袖罪,其任何一项都足以让人掉脑袋。农场当权的造反派组织(“红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追查。追查的结果怀疑是历史反革命分子谢志尚十一岁的儿子干的。于是一个顺利成章的推理就出现了。历史反革命分子谢志尚出于他的反动本性指示他的小反革命儿子把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语录牌丢进厕所里,发泄他对毛主席的刻骨仇恨。根据这个推理将谢志尚夫妻和他的小儿子关押起来严刑审讯。
谢志尚解放前曾在国民党军队里当过中校军医,一九四九年被俘以后,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还是当军医,一九五零年抗美援朝战争中,作为志愿军的军医上了朝鲜战场,一九五三年朝鲜停战以后,复员退伍到湖南省衡阳市某医院当医生。一九五六年作为骨干医生到道县人民医院担任主任药剂师,支持落后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一九六四年“社教”中戴上“历史反革命分子”的帽子,下放到大坪铺农场劳动改造。这样,谢志尚全家四口(妻子,一儿,一女)到了大坪铺,只有一个大女儿叫谢淑湘的,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脚有点跛,已经出嫁,留在了县城。谢志尚的二女儿叫谢淑珍,当年(一九六七年)十九岁,也是作为下放知青来到大坪铺农场,人长得很漂亮,农场里有几个老职工曾向她求婚,但这姑娘心高气傲,都拒绝了,有些人因此怀恨在心,这也为她后来的不幸遭遇埋下了隐患。
谢淑珍看到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急火攻心,跑到场部,找到当权的造反派理论,为弟弟辩护,结果自己也被抓了起来。
场里召开革命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怎样处理这一起反革命恶攻事件,会上有人提出,这样的反革命家庭,这样猖狂,如果不进行坚决地镇压,就是对毛主席的最大不忠。最后决定判处双料反革命分子谢志尚全家死刑。
处死之前,几个早就对谢淑珍垂涎三尺的农场老职工,不失时机地对她进行了轮奸。
之后,将谢志尚、谢妻、谢淑珍,以及他十一岁的儿子四人用索子捆在一起,系上一包炸药,塞进一口红薯窖里,活活炸死。
这件事情激怒了全县的下放知识青年,数百人组织起来,来到大坪铺农场,强迫杀人凶手扒开泥土,把谢淑珍的尸骨装进棺材里,并且披麻戴孝,抬着棺材游行到县城,要求追查事件真相,严惩杀人凶手。但仅此而已,之后便无下文。
谢志尚幸存下来的大女儿谢淑湘就是我们在采访中,多次听人讲到的谢大姐。这个身患残疾、命运多难的柔弱女子多年来,拖着一双病残的腿,上百次奔波在永州市、长沙市、北京市的有关政府部门,要为无辜遇害的父母弟妹讨还公道。他就像一滴弱小的屋檐水不断地在坚硬的石基上,固执地叩响同一个 。支持她的信念只有一条: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没了天理!你说的道理一千条一万条,她都听不懂,她总是不断地问着同一个问题: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几千年的老规矩,怎么到了共产党这里就变了?她的丈夫,一个老实巴交的瓷厂工人,文化不高,能力也差,对妻子的行为虽然不完全理解,但能够默默无言地全力支持。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因为谢大姐不断地上访和告状更加生活困难。为补贴家用,没有工作的谢大姐在道县二中对面的长途汽车站摆了一个租书摊以为生计。这个租书摊意外地成了一些遗属们进城办事或者上访告状碰头的一个地方,如果一定要说是联络点也可以。当然也因此成了道县公安和信访部门严密监控的地方。
在这个租书摊上,谢大姐认识了一名也在这个汽车站附近觅食的街头少年。他就是笔者前面讲过的富田公社东阳大队的梁月明,文革“杀人风”中,梁月明一家五口杀了三口,父亲梁先琅、母亲周平珠、娘娘梁先莲,剩下四十六岁的祖母和三岁不到的他,后来,祖母改嫁道江镇航运公司工人蒋某,梁月明随继祖父改姓为蒋。蒋月明在道江镇慢慢地长大,一个失去了父母关爱和管教的孩子,一个在类似贫民窟环境下成长的幼小生命,一颗聪明而又绝望的心灵,命运将会把他带向何方?蒋月明成了一个在公安局留有案底的“强盗”,(注一)我不知道是什么样机缘或是什么人把他勾上了这条人生之路,但我知道人一旦走上了这条路,就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孟曰性善,荀曰性恶,这些严肃的哲学命题面对复杂的生命现象真的无可奈何。人生的路,虽然自己有责任,但命运也有安排。
谢大姐对蒋月明的不幸遭遇非常同情,待他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她并非不了解蒋月明的恶习,但不论别人在背后怎么说,她始终坚信不疑这个年轻人将来一定会规正的。如果说蒋月明这一辈子也曾感受过母爱的话,那就是谢大姐给他的爱,蒋月明曾对人说过:“这个世界对我最好的只有谢大姐。”相信不是假话。
一九八五年三月,道县大屠杀受害者遗属中有八十余人秘密串连,准备集体进京,集合地点约在县郊的水南村。就在准备动身的前一天,被道县治安大队一网打尽,包括谢大姐在内的十多个为首成员被逮捕法办。谢大姐判了两年的劳教,实际上关了八个月。放出来以后,有人告诉她,蒋月明是公安局安排的“耳机”,谢大姐坚决不信。
谢大姐和蒋月明在道县遗属中,除李念德之外,我最希望采访的两个人,但因着这个原因,我始终不敢靠近他们。对于谢大姐,我只是装做一个毫不相干的行人,匆匆地走过她的租书摊,彷佛不经意地打量了她一眼。对于蒋月明,也是朋友远远地把他指给我看,我远远地看着这个堪称英俊的年轻人,突然感到,心头一阵酸疼。
二零零六年,我第三次去道县进行补充采访,听朋友说,谢大姐已经病故。蒋月明也如谢大姐生前所盼那样,完全走上了正路,据说他结过三次婚,或者是与三个女人同居过,有了一份小家业,开着一辆奇瑞牌的小轿车,过上了小康的日子。
第六十五章 道县出了个李念德
道县出了一个著名的“告状油子”李念德,他是道县遗属上访告状的一个领头人,一个桀骜不驯的麻烦制造者,笔者从与他有关的材料上看到:他曾经上书邓小平痛陈道县文革杀人的七六大惨案,曾经在国务院信访办的大门口贴出对联哀叹世道的不公,曾经在湖南省委的大门口拦住时任省委书记的毛致用的轿车告状……总而言之一句话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家伙。
他的名字我来道县采访之前就已经听到过了,从一开始我就想采访他,但犹犹豫豫,一直没有付诸行动。因为帮助我进入道县采访的朋友曾告诫过我,你可以关注李念德家人被杀的案件,但千万不要轻易去采访他,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物,地方上对他的监控非常严,弄得不好,会惹出大麻烦的。但是随着采访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采访过很多同样也是非常敏感的人物以后,我们的心又开始活络起来,总觉得不采访他,整个采访中国就有一个极大的缺憾。我们开始在一些场合下有意无意地询问他的下落,委婉地提出有没有采访他的可能。一位对我们的采访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的处遗工作组负责同志明确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个人现在就在县里,但是采访他不合适。这个非常狡猾,很会钻政策的空子,到处告状,怎么安都安不下来。这一次处遗工作中,为了把他安下来,我们费了很大的力气,县委县政府领导,还有中央派来县里视察工作的周主任都出了面,亲自做他的工作,好不容易才安下来。现在去采访他,他这个人很可能会有一些不必要的想法,如果引起连锁反应,再次引发遗属集体上诉事件,我们负不起这个责来。”
于是我们打消了采访李念德的念头,人不能太不讲道义了。我们已经给处遗工作组的一些同志惹了不少麻烦,将来恐怕还会有更大的麻烦,千万不能再做对人不住的事。何况李念德一家十三口人被杀的调查材料,我们手上都有,不一定非见本人不可。
十多年后,我第三次赴道县补充采访时,在一个朋友的家里,与李念德不期而遇。这时他已娶妻、生子,并且令人惊讶地从一个初中文化程度的人自学成材成了一名律师。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堂堂一表,凛凛一躯,忠孝节义之人。只是五十多岁的人,竟然满头白发不染一丝烟色,稍微让人有点吃惊。李念德告诉我:“脑壳上的头发早在二十年前就白尽了。”交谈之下,令我大吃一惊地是,这么一个有名的“告状油子”对于他的家人被害的具体情况竟然还没有我一个外人了解得多!比方说李念德状告刘代修、胡成位、何秀文等人确实是金狮庵村文革杀人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但笔者可以负责任地说,该大队支书胡××比起他们来应付的责任一点都不会少,只不过胡支书为人生性沉稳,不喜欢抛头露面罢了。细想一下,虽然出乎意料,却在情理之中。这不是一个偶然现象,笔者曾采访过不少的遗属,在我的记忆中,能够把亲人被害的情况说得清楚的人非常之少。
李念德是在大屠杀刚刚开始时逃出道县的,那一年他二十一岁。一九六七年八月某日,李念德有事到道江镇,碰到初中时的一个同学周××,当时周××在道县一中读书,告诉他农村里在杀四类分子了,要他提醒家里人注意一点。回家以后,他把这消息告诉了父母,当时寿雁和本公社(杨家公社)虽然已经开始杀人了,但消息还没有传开,地富人家一般都不大可能知道。所以父、母将信将疑,但李念德本人属于四类分子子女中不太老实的那一种,在公社是出了名的,心里不免有些害怕,就跟父母提出来,想跑出去躲一躲风头。父亲不太同意,但母亲同意,说:“让他出去躲一躲也好,莫没整到我们先整了他。”父亲看到母亲这样说,觉得也有道理就同意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念德揣着父、母给他的四十块钱,离开了金狮庵村,到了祥霖铺。
刚到祥霖铺,迎面就碰到了祥霖铺公社武装部长魏永好把他叫住了:“念德,你来圩上干什么?”把李念德吓了一大跳,幸亏事先已经作了准备,还不至于太慌张,就说:“生产队派我来圩上买豆种的。”魏永好说:“那好,我捉了两个猫仔,等一下,你买了豆种帮我带回去。”原来,魏永好就是金狮庵大队的人,跟李念德一个村的,他捉了两只抓老鼠的小猪仔,想托李念德帮他捎回家去。李念德听了这才舒了一口气,连声答道:“好,好”。等魏永好到公社去拿猫仔,看到一辆去江永的班车来了,连忙买了一张车票,跑到了江永县桃川镇。
当时桃川那里有十几人大队办的小砖瓦厂,烧砖烧瓦都是用柴火来烧,需要的柴火量很大,但上山砍柴时是一件蛮苦的差事,当地人一般都不大愿意干,主要靠一些外地苦地方来的人在这里搞副业,砍柴卖。李念德年青力壮,有的是劳力,又不怕吃苦,就这里安下身来,在山上搭了一个茅草窝棚,靠给砖瓦厂砍柴为生。
李念德走了大约十天左右,金狮庵大队开始杀人。(一九六七年)古历七月十七(阳历八月二十二日),正是“双抢”大忙季节,李念德的父亲李光伟、母亲王满珍和两个妹妹从田里收工回家,已经到了晚上八点左右,正在做晚饭时,大队突然召开全大队群众紧急大会,大队贫协主席刘代修、支部副书记胡成位等人带着大队的几个民兵来到李家,叫李光伟全家参加会议,李家人饭也不敢做了,赶快熄了火,跟着到了会场。
会场设在村里的大坪子上,就是土改时李家被分了的李家大屋的前面。一到会场,马上就把李光伟用棕索捆了起来。再一看,李念德的两个伯伯,四伯父李光佑(五十岁)历史反革命分子,五伯父李光修(四十九岁)地主分子,一个堂兄李美德(二十九岁,李光修之子),都已经捆在这里了。这二个人都是地主,实际上如果严格按照当时共产党的政策说事,李光伟,特别是李美德只能算是出身地主家庭的“可以教育好的子弟”,可是在当时并不管那么多,地富的帽子好像是世袭的一样,反正凡是戴了地富帽子的人家,说未成年的就是子女,成年了就是分子。会场上另外捆着的还有三个人,本村的下中农艾学书(五十一岁)和他的两个儿子艾长古(二十二岁),艾四古(十八岁),艾家父子的罪名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搞资本主义复辟的。艾学书这个人解放前杀过猪、开过杂货铺,嘴巴子特别多,逗人恨,特别是他在社教中提了大队好几个干部的意见,得罪了不少人。
因为刚刚散工不久,几个被捆的人都还没来得及吃晚饭,有几个连汗衫都没穿,打的赤膊穿了一条短裤。
这七个人是根据(杨家)公社统一部署,经大队开会研究决定的镇压对象。实际上大会开会时定的是八个人,还有一个名叫郑会伦(二十八岁)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因得了消息,中午时间跑脱了。
刘代修一贫协主席的身份主持会议,命令李光修等人跪下,胡成位代表金狮庵大队“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了七个“阶级敌人”的死刑。
应当说李光修等人,特别是艾学书父子对要杀自己思想准备还是不足的,愿本以为是开会批斗的,听说是“死刑”,吓得瘫在地上。因为是“双抢”大忙季节,耽误不起太多功夫,刘代修等人命令大队民兵将七个“犯人”拖出去立即执行。执行地点是开会研究时早已定好的,就在离村子不远的山上,一个地名叫做龙泉山古的大天坑边上。大队民兵将七个人连拖带拽押到了龙泉山古,用马刀和锄头杀死,丢下天坑。
(一九六七年)古历七月二十四日中午,刘代修在大队会计何秀文家歇饭气的时候,谈论起这次大队杀人的问题,革命不彻底,人是杀了,但浮财还不好分,还留下一群“小老虎”,将来恐怕要搞报复。刘代修就提出来是不是开一个支委会讨论一下。何秀文说这个主意好。两人就分头通知其他几个支委来何家开会,经支委研究决定召开群众大会讨论,“通得过的就杀,通不过的就不杀算了。”
接着就召开贫下中农会,刘代修等人在会上讲:“我们大队上次杀了一批地富,现在还剩下这么多地富,杀不杀?”群众一致喊杀。当即把支委会上研究的名单提了出来,群众全部同意杀,决定当晚将李家剩下的几个人一起斩草除根,初步定出了一个九人名单,
再说李家的几个人,自从当家人被杀以后,一个个吓得鸡崽子一样,不敢哭,不敢闹,都晓得现在不是为亲人伤心的时候,而且自己小心保命的时候,一个个就像杀的是别人家的人一样,每天,一大早就去出工,很晚才收工,干活比以前更加卖力。总之就是希望好好地表现,能把个命保下来。一连过了六、七天,见到队上没有什么动静,心里稍微感到松了一点。但是女人家的直觉就是比男人家强,古历二十四这一天,李念德的母亲王满珍很不安,感到有大祸要临头一样,听到晚上又要开群众大会。就稍微提早一点回了家,把饭煮起,又杀了一只鸡,来不及炖,用青辣椒炒了,给两个女儿吃,自己一口都吃不下去。李念德的两个妹妹,夹起一块鸡肉放在嘴里嚼了嚼,感到咽不下去,又吐了出来。大家的心里都明白这可能就是吃的最后的晚餐。
这时开会的时间到了,母女三人放下饭碗,往大队部的大厅屋里去。这一次开会的地点改在了这里。从前四类分子训话一般也在这里。决定要杀的九个对像:李念德的母亲王满珍(四十四岁),四伯母罗云珍(四十九岁,江西人),四伯母的儿子李道德(十八岁),三叔李光仁(四十二岁),三叔的三个儿子李怀德(十九岁),李胜德(十七岁),李明德(十五岁),五伯父的两个儿子李承德(二十二岁,残疾人哑巴)、;李满德(十四岁),到场一个,抓一个,捆一个。正在开会时,公社秘书蒋文经打过电话来,说已经接到上面的通知不允许再乱杀人了。(注二)接电话的是本村社员蒋昌进。他连忙赶到会场向刘代修等人报告了。这个电话让刘代修等人感到很奇怪,前几天蒋秘书还打过电话来催杀人,比进度,怎么突然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让杀了?但是人都已经捆起了,“死刑”都宣布了,还能不杀?刘代修对蒋昌进说:“你去告诉公社,就说人已经杀了。”然和立即命令民兵赶快把被杀对象牵出去处决,并说:“杀错了我负责。”
刚刚押着李光行等几个走到金狮庵供销社门前的公路上,大队小学民办教师魏礼跃从后面跑步上来四了,一边追一边喊:“刘主席,胡支书,等一下,公社来指示了。”原来蒋文经又一次打来电话,命令立即停止杀人,这一次口气比较严厉,说是谁杀谁负责。因为蒋昌进按照刘代修等人的指示打电话向公社汇报人已杀了的时候,说话吞吞吐吐,蒋文经何等精明之人,一听就知道有假,追问:“人到底杀了没有?你要讲实话。”听得公社领导追问,蒋昌进又改口讲,已经牵出去了。蒋文经考虑了一下,又追过一个电话来,制止杀人。这一次电话是魏老师接听的。魏老师本来也觉得这样杀人有些不应该,就跑步追上来,向刘代修等人传达公社领导的指示。刘代修说:“魏老师,这是你就别管了,不杀了他们下面的事情不好办……我负责就负责,坐牢我去!”随即指挥民兵加快行动,把九个被杀对象押到黄旗子河边,用绳索勒死,在河边的沙地上,挖了一个坑,用沙子草草掩埋了。当天晚上,半晚时候下了一场暴雨,蚣坝河发大水,将尸体全部卷进河里,冲走了。
杀人之后,金狮庵大队成立了以大队会计何秀文牵头的浮财清理小组,将被杀人家的房屋、财产查抄一空。当晚,在大队部大厅屋摆了六桌酒席,庆祝胜利。
下面,讲一下逃跑出去的郑会伦的下落。
郑会伦,男,一九三九年出生,四马桥杨家公社金狮庵大队人,家庭出身中农,一九六五年“社教”中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帽子从衡阳清退回乡,清退前系三中教师。刚开始我还有点郁闷,一个中学老师什么帽子不好戴,凭什么扣一顶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呢?这顶帽子虽然不是什么好帽子,但也不是什么人都适合戴的。后来才闹明白,根子还在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斗争中,那一个郑会伦十八岁,在道县一中读高中。笔者前面已经说过,道县自来有重视教育的传统,家里出了一个会读书的乃崽,不但父母扬眉吐气,就连村里的人都感到脸上有光。郑会伦就是这样一个人,书读得好,人品好,长相还好。据道县一种教过他的老师说:“这个孩子不但品学兼优,而且多才多艺。还是学生会的干部。我们几个老师对他印象都很好。他好像还是他的那个村子,解放以后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
反右斗争是以请人民给党提意见、帮助党整风的形式开始的, 当时县里办了四十三个点,道县一中就是其中之一,不但发动老师给党提意见,也动员高中部的学生参加到运动中来。这些涉世不深、意气风发的青年学生,大多是农家子弟,对现实生活中农村的问题、农民的疾苦有切肤之痛,肯定有很多看法和想法要提,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不论他们提了什么意见,都是希望“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能够更伟大、更光荣、更正确。但是自十二月进入反对“右派”斗争以后,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认为是对党的领导的恶毒攻击。进高三一个年级就揪出了二十八个“右派学生”,郑会伦就是其中一个。幸亏当时中央文件上明确规定在中学生中不抓右派分子,所以一顶“右派分子”的帽子没有扣实在头上。改叫个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通过批评教育,和本人的深刻认识和沉痛检查,总算勉强过了关。考大学的时候,居然还让他进了大学校门。当然其间或有学校和老师婉转护翼,亦为可知。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衡阳市第三中学当老师。但是案底还是在档案里留下来。要说定时炸弹这就是一枚真正的定时炸弹。迟早要爆的。一九六五年“社教”中,定时炸弹引爆了,郑会伦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清洗回了道县老家。据笔者掌握的材料,道县文革“杀人风”中,这类人一般都是公社点名优先要杀的对象,郑会伦当然能在劫难逃。
按照惯例,杀人的决定首先只有大队的干部和党员知道,然后在贯彻到社员群众中去,各大队基本如此,金狮庵野不例外。大队妇女主任陈某某,既是大队干部,又是党员,自然是最早得到消息的人,她听到要杀郑会伦,感到于心不忍,想来想去,叫过自己的堂弟,对他说:“今天晚上要杀六崽(郑会伦的小名)了,你去给个信,叫他快跑。”堂弟在中午收工的时候,找到一个机会,把消息告诉了郑会伦。郑会伦听到消息以后,大惊失色,出工穿的半截裤子都来不及换,披上一件上衣,拿了一百多块钱,三十六个粮票,慌慌张张地从村后面的山上逃了出去,翻山越岭,到了江华。但江华这边风声也紧,虽然还没有开始杀人,但群众的革命警惕性很高。像郑会伦这样的人,从小从家门到学校门,又从学校门到工作单位门(也是个学校门),在这种环境下,生存能力比起其他人来显然要差了很多。再加上他那个样子,一看就和当地人格格不入,因此在江华的瑶山上根本没法安身下来。其实他应当继续往南跑,跑到江华县,然后从那里坐车到衡阳市,这样或许还有一条生路。当然这都是事后诸葛亮,当时那个人坐在瑶山上肯定是黄昏的,晓不得山下是个什么情况,只晓得共产党一个雷公天下响,道县杀人了,难道江华县就不杀人?七一转八一转,在山上转了两天,又转回来了,转到了蚣坝公社的赤岗营村。郑会伦有个姐姐嫁到这里,姐夫家是贫农,姐夫本人是大队民兵营长还兼着治保主任。郑会伦可能觉得这里比较保险,现在这找到姐姐打听一下情况,歇下脚,然后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可是没想到姐姐躲着不见面,姐夫不让他进屋。郑会伦一连几天没有睡觉,实在太累了,就在姐夫的屋檐脚下睡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姐夫催他快走。实际上这个时候,他就不该到这里来的,特别是在蚣坝这个地方,来了以后再想走脱就不那么容易了,到处都有民办拦关设卡,郑会伦这个样子打眼得很,根本无需盘问,看一眼就晓得是什么人。结果被蚣坝的民兵给抓住了,把人送到了(蚣坝)公社。打电话到金狮庵大队要大队派民兵来领人。支部副技术胡成位带着几个民兵从蚣坝把人领回来,从小路回村子,从蚣坝公社的活动口插进来,那里有一口废瓦窑,几个商量了一下,决定在这里把郑会伦搞掉算了。走到窑口前的是很,从后面一刀将郑杀翻在地,推下瓦窑。因为害怕没有杀死,几个人又搬过一块百十斤重的大石头,丢下去砸。据当事人说:“正好砸在郑会伦的肚子上,肚子砸爆了,肠子、肚子(胃)都飚出来了。”
金狮庵大队在文革杀人事件中共杀十九人,其中自杀二人,灭门两户:李年德的伯父李光佑和叔叔李光仁的家。被杀十七人中李念德一家占了十三口,除李念德杀人之前已经外逃,只留下三个女仔:两个妹妹(注三),一个堂妹(李光修之女)。其他的男人已经都杀光了,对于唯一剩下来的李念德来说,真正的磨难才刚刚开始。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为什么如此遭人忌恨?为什么要遭受如此毁灭性的打击呢?
注释
【注一】 道县人把小偷称为强盗,把强盗称为土匪。
【注二】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军六九五零部队奉命进驻道县,制止武斗,制止杀人。当天六九五零部队召开电话会议,向各区、社传达了禁止乱杀人的命令。
【注三】 大约在杀人后的两个多月,李念德的两个妹妹李新玉(十六岁),李子玉(十三岁),做了一件泣鬼神的大事,当时“杀人风”刚刚过去,两个自身前途未卜的小姑娘想到了一件事,父亲、母亲含辛茹苦养大自己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尸骨暴天,现在家里没有其他人了,只有自己来帮他们收尸,也算是最后一次尽孝,晓不得以后还有命没有命尽孝了。被杀在黄旗子的母亲,尸体被大水卷走了,也算是水葬了。死在龙泉山古的父亲,尸骨至今无人收。这两个有血性的小姑娘商量了一下,决定下天坑,为父亲收尸。那个地方,李新玉从前打柴时下去过。这两姐妹的胆子也太大了,她们家里的两口樟木箱子腾出来,用绳子捆着,悄悄地摆到了龙泉山古的大天坑。下到天坑下面,被杀的几个人早已化成了白骨,但裤子还没有完全烂掉。他们从白骨的裤子上认出了爸爸的骨头,眼泪水不由自主地掉下来。她们把父亲的尸骨收好,放进箱子。背上了天坑,准备抬回去埋在祖坟里。装满了尸骨的箱子重量一下增加很多,两个小姑娘太小了一点,体力明显不行,抬到一座茶山边上的时候,实在抬不动了,又怕时间搞得太久了,被人发现了,不得了。只好在茶山上的一棵大茶树下面挖了一个坑,把尸骨埋了进去,也算是让父亲入土为安了。
(待续)
文章来源:阿波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