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台北31日电)双子星案,北检二度声押“太极双星”幕后金主程宏道,法院昨天裁定收押禁见。程的委任律师今天表示,“一定提出抗告”。
台北地院裁定书指出,程宏道涉嫌违反公司、商业会计法、刑法第214条公务员登载不实和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行为,期约及交付贿赂,法院认为程宏道涉犯罪嫌重大,昨天裁定予以羁押禁见。
程宏道的委任律师陈昭全今天指出,程宏道承认为“太极双星”公司顾问、前台北市捷运局开发处长贾二庆出资,但是否构成违反公司法,仍有待认定。
另外,陈昭全说,“太极双星”在增资时,实际负责人是何岳儒,并非他的当事人,纵使股款有涉及不法,也和程宏道没关系。
陈昭全提到,就实务来说,很少被告因为涉犯违反公司法第9条第1项规定,公司应收股款,股东并未实际缴纳而以申请文件表明收足而被羁押,他认为,这是中小企业主时常可能犯的错误,纵使有犯罪,情节也算轻微。
此外,陈昭全说,世益机电负责人彭建铭确实曾向程宏道提到代垫新台币100万元款项,但程宏道并不清楚钱究竟给了谁,且未曾就此事进一步和彭建铭讨论还款事宜,他认为程并没有想要行贿赖素如,否认有行贿的犯意。
陈昭全认为,程宏道在本案是因为牵扯到市议员赖素如的关系才会遭到收押,因此“一定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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