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1日电)王姓老翁退休后申请劳保老年给付想“按月领”,不料被同事误勾成“一次领”,提告求偿差额。最高法院今天判王男败诉确定。
王男于民国99年从新北市一家大楼管理维护公司退休,劳保老年给付被赵姓总务误勾选成“一次领取”。他认为,他退休时是61岁,按照国人平均余命计算,他还有20多年寿命,两相比较计算下来,他因一次领取而损失了178万元,提起民事诉讼,向赵男、公司求偿。
赵男与公司强调,依劳保条例规定,王男需自行办理劳保年金给付,赵男是基于同事及亲戚情谊,私下协助,误勾非职务行为,也未造成王男权益受损。
二审认定,王男应依法自行详阅文件、确定勾选项目,赵男是“好意施惠(好心帮忙)”,未和王男成立委任契约关系,也与公司无关,且王男未来存活年数难确定,“劳退基金已有破产迹象,公众周知”,王男将来能否按月领得,仍是未知数。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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