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费调整草案 最高10%

【新唐人2013年02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8日电)教育部宣布重启“常态性大专学校学杂费调整方案”公听会程序,根据草案,公立学校每年最多调涨10%,私校则是5%。

教育部委托国家教育研究院针对学费调整议题,举办北、中、南三区座谈会议,前两场次将于3月4日上午10时及下午2时,在国教院台北院区召开,分别由公、私立学校学生代表及家长团体出席。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草案,调整机制分3个方案,其中为了拉近公私立大专学费差距、改善“反重分配”现象,考虑统一调涨公校新生学费5%,由中央统筹补贴弱势学生。

另外,教育部还拟定以“反映学生受教直接成本的变动(甲案)”、“反映教学品质(乙案)”作为调整学费的依据,最高也以5%为上限。

甲案“反映学生受教直接成本的变动”,以各校的“教学研究训辅成本”的年增率为依据,如果成本增加3%,学杂费便调3%。

乙案“反映教学品质”,主要是尊重大学自主,由校方和学生家长沟通,提出合理的方案后报教育部备查,但调幅仍以5%为上限。

教育部指出,甲案、乙案只会择一使用,加上“改善反重分配”方案,最高会调整学费10%(甲案或乙案5%,加上公校新生5%),以公校平均学费3万元为例,最高一年增加3000元。

教育部高教司长黄雯玲表示,目前都仍是草案,各界如有不同意见或配套措施,也可提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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