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5日讯】 (美国之音电) 香港 — 湖南邵阳维权人士朱承志在看守所被关押5个多月后,在检察院尚待起诉时被转为监视居住6个月。
2013年1月4日,朱承志的律师刘晓原依法要求会见他的当事人朱承志,但是被告知,办案机关对朱承志变更了强制措施,朱承志已被从看守所押解到一个秘密的地点,实施为期6个月的监视居住。
刘晓原对美国之音说,邵阳公安机关在羁押朱承志期限到期时,对朱承志实施监视居住,目的是不让律师会见朱承志,并调阅朱承志案件的档案。刘晓原说,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朱承志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子在被移送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律师有权不经过任何人批准,就能调阅案件材料并会见朱承志。但是他说,在朱承志被监视居住后,律师要想会见他的话,就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否则将无法会见朱承志,而批准会见与否,完全取决于公安机关。目前刘晓原会见朱承志的要求已经在公安局那里碰了钉子。
2012年7月25日,朱承志以“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公安局的逮捕。一个月前,湖南发生民运人士李旺阳“被自杀”离奇死亡案发生后,作为李旺阳的生前同乡同学好友,朱承志把李旺阳离奇死亡的消息和照片发在网上公布于世,因此成为当地公安机关的眼中钉而被收审关押。
刘晓原律师说,根据他的了解,朱承志的案子并不严重,根本涉及不到什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如果严重的话,早就移送到检察院起诉,在法院审判了。他引述朱承志家人的话说,公安机关要求朱承志在“不再关注李旺阳死亡事件保证书”上签字,但在遭到拒绝后,他们下不了台阶,因此朱承志才被关押至今。他认为,朱承志的案件不应该向更严重的方面和坏的方面发展,因为他的案子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连不到一起。现在朱承志被转移到一个秘密地点监视居住,就是阻止律师会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