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蔡沛琪台北14日电)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陈玉珍涉贪污案遭收押,她对裁定结果不服,委托律师提起抗告,台湾高院最快明天开庭裁定。
检方指出,承办检察官12日以被告身份传唤陈玉珍,召开侦查庭,律师郭学廉等人为陈女辩护,但检方审酌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2项“被告的辩护人得在场,但有事实足以证明有串证之虞,得限制或禁止”,因此,检察官当庭谕知要求郭男离场。
特侦组今天首次提讯在押的陈女,郭男也因此并未到场为陈女辩护。检方指出,郭男目前仍是证人身份。法界人士指出,依刑事诉讼法,郭男应可律见陈玉珍,但有限制。
办案人员透露,日前已向板桥地检署调阅陈玉珍当年经手的全部赌博案件,分析比对发现许多案件处理“异常”,找来板桥地检署检察长蔡碧玉及主任检察官林(吉吉吉)慧一同开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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