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4日电)前总统陈水扁2日发监服刑后,外界关注吴淑珍服刑方式。依照吴淑珍的身体状况,最有可能移监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法务部今天表示,珍若在培德院区服刑,不需自付医药费。
有报载指出,吴淑珍应会被送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服刑,且医疗费用必须由珍或家属自付。
法务部矫正司今天澄清,珍若获准保外就医,因在狱外治疗,且刑期必须暂停计算,当然需自付医药费;若是在培德院区服刑,仍属监所范围,费用将由监所支出,不必自付。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也表示,现行监所的受刑人看病都不用钱,怎么可能要吴淑珍自己付?
前总统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因龙潭案遭判刑11年、前101董座陈敏薰人事案判刑8年定谳,高检署上月30日收到最高法院判决后,已在本月2日将扁由台北看守所移往桃园龟山监狱发监执行。吴淑珍的发监时间则可能在月中或月底,届时再视她身体状况,决定珍的发监地点,或是否保外就医。
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6日将召集台北地检署、高雄地检署以及法务部检察司研商,讨论珍的发监方式。由于吴淑珍户籍在高雄,应会由北检嘱托雄检执行。
依发监程序,届时雄检将发传票通知吴淑珍报到,先发监高雄女子监狱,由高雄女监的医师评估能否服刑。以吴淑珍的身体状况,若高雄女监评估可服刑,也会移监至台中监狱培德院区接受治疗,视为在监执行;若高雄女监评估无法服刑,将再由检察官斟酌,送交医院或其他适当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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