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30日电)考选部官员指出,公务人员考试“高资低考”情形严重,以97年普考为例,法定应考资格是高中职以上毕业,但录取者96.8%有大学及专科毕业以上学历,高中高职毕业者仅占3.19%。
考选部参事谢连参今天表示,高等教育蓬勃发展,反映在公务人员考试,“高资低考”情况严重,除了上述的普考之外,97年高考三级,法定应考资格为专科以上学校毕业,但录取者中有39.7%具硕士以上学位,60.2% 为大学及专科毕业。
另外,他说,97年地方政府公务人员特考,三等特考法定应考资格为专科以上学校毕业,但录取者中有40.23%具硕士以上学位,59.57%为大学及专科毕业;四等特考,法定应考资格为高中高职以上学校毕业,但录取者中有22.26%具硕士以上学位,73.65%为大学及专科毕业,高中高职毕业仅占4.09%。
谢连参表示,高资低考对较低学历者造成不公平竞争,不过,应考试服公职是宪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权,目前很难以法律加以禁止,而实务上要如何限制,更是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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