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27日訊】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週四(12月26日)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及沈慶京、應曉薇等11人。柯文哲被檢方查出,圖利放寬京華城容積,收取威京集團負責人沈慶京,千萬元的賄款,涉犯貪污、收賄與圖利罪。柯文哲還涉入政治獻金侵占與申報不實,總共四個案件。檢方共求處柯文哲28年半的有期徒刑。
檢方偵辦柯文哲涉貪案,26日偵查終結,就違法圖利京華城容積獎勵,並收取千萬賄款,一共起訴柯文哲、彭振聲、應曉薇與沈慶京等人。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京華城違法容積獎勵案,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柯姓等9名被告係犯貪汙治罪條例,其前等罪均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柯文哲明知都更法令,卻在市長任內,護航京華城取得最高容積獎勵,圖利沈慶京所屬公司百億不法,先後透過人頭收取210萬元賄賂,還在市長室收取賄款。
高一書:「明知京華城案已於訴訟中,應依訴訟程序辦理,但卻於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一方面於便當會裁示送研議,沈姓與柯姓被告於(民國)109年2月20日,在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與收受賄賂之犯意,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
柯文哲同時涉入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遭檢方求處總共28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
檢方認定柯文哲犯後態度不佳,並指示京華城案收賄共犯許芷瑜潛逃境外,檢方持續循外交相關途徑,力求將人遣送回國偵辦。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輝模、劉姿吟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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