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看點】史文清被判死緩 習放曾慶紅一馬?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8月17日訊】大家好,歡迎大家關注《新聞看點》,我是李沐陽。今天是美東時間8月16日(星期二),亞太時間是8月17日(星期三)。

今天焦點:習放曾慶紅一馬?不查史文清槍源;戲精虎演藝送別,工具人監聽手下;胞兄女也不放過,贛南王女友遍地;13歲小學生產子,家屬公開發聲;最初報警不立案;誰向保安潑髒水?

今天我們要談兩個內容。一個是被稱為「戲精」的史文清被判死緩,習近平留下他的一條命,用意何在?另一個是湖南13歲小學女生產下一名女嬰,家屬的說法與警方通報差異太大,背後的真凶究竟是誰?

13歲女生這個內容很多媒體都在報,也是我們的必談話題。但是這部分內容相對比較敏感,會觸動YouTube的遊戲規則。所以沒有辦法,只能把這部分內容放到乾淨世界的《新聞看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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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查史文清槍源 習放曾慶紅一馬?

今天(16日),中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史文清被宣判了。當局以受賄罪判處史文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史文清有期徒刑一年。兩罪合併執行,判處史文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法院審理,從2003年到2020年5月,史文清在任職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期間,斂財數額超過1.95億。2004年,史文清將從他人處獲取的1支手槍交給親屬保管。史文清是中共十九大後,第一個被控非法持槍的「老虎」。

經鑑定,史文清的那把手槍是「制式手槍」。所謂的「制式手槍」,中共公安部有明確的規定,就是指經過定型試驗,並且經過軍隊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投入裝備、使用(含外貿出口)的手槍。因為中共對槍械管理非常嚴格,中國的手槍都有編號,編號反映著生產廠家等各種信息。

也就是說,當局要想查出史文清手槍的來歷,是很容易的事。但是當局似乎是點到為止,並沒有深究徹查。僅僅就是說「從他人處獲取」,至於從誰那裡獲取,當局並沒有深究。或者是已經知道了從誰那拿到的手槍,但是沒有提。

這種做法,似乎是習近平當局故意賣的破綻,讓人看出他故意「放了一馬」。為什麼要「放一馬」呢?這或許是一個利益交換。

現在正是二十大即將召開的時候,習近平正在爭取各方支持,以獲得第三個任期。從這一點說,他很可能在這裡賣個人情,以獲得這一方的支持,至少是不能明確反對。那麼這可能是誰呢?

公開資料顯示。史文清曾經是中共前政協副主席蘇榮的舊部。2007年到2013年,蘇榮任江西省委書記期間,史文清在江西任副省長等職務。在這段期間,史文清曾捲入蘇榮之子蘇鐵志的案件,史文清幫助蘇鐵志獲利1,200萬元。還通過蘇榮的妻子,史文清直接向蘇榮本人輸送利益。

但是蘇榮現在正在秦城監獄數日曆呢,一個囚犯是不太可能值得習近平放一馬的。順著這個脈絡往下查,會發現蘇榮是「江西幫」的主要成員,他是中共退休常委曾慶紅的心腹。

從這個官場脈絡來判斷,值得習近平放一馬的人,很可能是曾慶紅。也的確,在江曾派系中,曾慶紅目前的影響力的確有超過「活死人」江澤民。而且弄一支制式手槍,對曾慶紅來說是非常容易的事。

換個角度說,習近平很可能賣這麼一個破綻,讓曾慶紅知道被放了一馬。習近平是以此來換得曾慶紅的支持,獲得第三任期,至少也是曾慶紅不能公開反對。

但是習近平能不能連任第三任期,得看中共能不能續命到那個時候。如果早早就解體了,那現在做的這一切都是白費。這個我們先不談,這裡來說說有「戲精」之稱的史文清,有一些細節很值得關注。

戲精虎演藝送別 工具人監聽手下

在史文清的身上,有一個醒目的標籤——「戲精虎」。據媒體報導,2015年7月,史文清卸任贛州市委書記。他在全市領導幹部會議上說,「我永遠是個贛南老俵,深深感謝忠厚善良、可親可敬的贛南父老鄉親。」

網絡上有這麼一段,「上千名群眾為史文清送別」。據《南方都市報》報導,史文清在離任時,有上千人送別。但真相是史文清要求下屬組織的送別,他們提前把群眾安排到地方政府招待所,由政府負責一切開銷。

就在史文清被查的當天晚上,很多人聽見了陣陣鞭炮聲,還有人看見了贛州城裡絢爛的焰火。贛州當地政商界人士說,「那天晚上,廣場上多少人在放煙花啊。贛州市中心城區是禁止放煙花爆竹的,但依然有很多人在燃放,即便有人因此被行政拘留。可見多少人痛恨他!」

史文清還有一個標籤——「工具人」,說的就是他在蘇榮手下任職的經歷。據《廉政瞭望》報導,在蘇榮任江西省委書記期間,史文清一心想要往上爬。於是很快他就遊走在蘇榮父子之間,成了蘇榮家撈錢的「工具人」。

2012年,蘇榮家族把手伸向了贛州市安遠縣的一處鉬礦。在蘇榮的授意下,史文清給安遠縣委書記鄺光華打了個招呼。鄺光華受審的時候,還曾當庭舉報過史文清,說史文清意圖將安遠縣稀土礦進獻給蘇榮的親戚。鄺光華稱自己沒有照辦,還遭到了史文清的打擊報復等。

而在蘇榮的庇護下,史文清也撈到了很多好處,過上了「贛南王」一般的生活。我們稍後來講「贛南王」是什麼樣的生活。但史文清這個人生性多疑,還曾監聽過自己的下屬。

據報導,史文清曾指使贛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馬玉福,花了3,000多萬元購買監聽設備。監聽的對象包括手下的官員、祕書和司機等人。

胞兄女兒也不放過 贛南王女友遍地

除了這些,史文清還有一個獨特的「性癖好」,專門「殺熟」,向親戚下手。

據知情人透露,史文清在哈爾濱任職期間,他的胞兄之女,也就是史文清的親姪女,從16歲左右就在史文清的家中做事。在這期間,史文清曾多次實施強姦,他胞兄的另一個女兒也一樣遭到了史文清的強暴。

此外,史文清老婆有兩個親姪女,一個叫楊玉華,一個叫楊玉榮,都被史文清發展成了專職情婦,並扶持她們名下的公司收割財富。

民間有句話,兔子不吃窩邊草,而史文清這個傢伙連自己的親姪女都不放過,毫無人性可言。除此之外,史文清還有眾多的兼職情婦,他還包養了多名空姐。據知情人透露,史文清有多個私生子。

據中共官媒《中國經濟週刊》報導,史文清在贛州任職一把手時,「就像一個土皇帝一樣」。這個「贛南王」大搞權力壟斷,要求所有人對他在贛州絕對服從。

有贛州官場人士披露,史文清任市委書記的時候,當地官場流傳的明規則是,成為史文清情人的女幹部很快得到提拔。那些不願意接受史文清權色交易的女幹部,都受到了他的打壓甚至迫害,被整得很慘。

知情人表示,「他不只盯上女幹部,還盯著男幹部的家屬。他最喜歡對下面的縣長縣委書記們說,帶上你老婆一起來吃飯。有迫切想要獲得提拔的男幹部,真的奉獻了自己的家屬,有縣委書記的老婆天天陪著史(文清)散步。」

曾有一次,史文清正在與一位女幹部「鬼混」的時候,被定南縣委書記鍾炳明撞個正著。這讓史文清非常生氣,於是找了個藉口,下令調查鍾炳明。後來鍾炳明被判刑8年,而那個女幹部後來被提拔為贛州某地方的領導。史文清落馬後,那位女領導第一時間表態,跟史文清進行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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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們今天在YouTube頻道的節目內容了。關於13歲小學女生產子這件事,請大家到乾淨世界的《新聞看點》頻道去收看。給您帶來的不便,沐陽只能說抱歉了。不想給大家添麻煩,但是YouTube的遊戲規則不允許談這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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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總之呢,沐陽就是希望能夠始終與大家保持著聯繫。不論是在YouTube平台,還是在乾淨世界,沐陽都希望永遠是您忠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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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小學生產子 警方通報疑點多

今天(16日),有2件事讓我驚到了。一個是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的13歲小學女生生了一名女嬰,另一個是新化縣公安局針對這件事發出的警情通報。已經有網友告知了女孩的真實姓名,但為了保護女孩,我也使用警情通報中的稱呼,化名「小花」。

新化縣公安局通報中表示,8月5日接到報警,槎(chá)溪鎮13歲小學女生小花(化名)遭強姦。8日,小花生下一名女嬰。12日,新化公安局「將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鄒某某抓獲」。通報中稱,「經本人供述和DNA比對,13日,公安機關以涉嫌強姦罪依法將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這個通報的下面還有一個「警方提醒」,大概意思就是說,這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為避免造成二次傷害,要人們「不信謠、不傳謠、不編造轉發涉及受害人隱私的相關信息」。「對故意製造、傳播謠言,侵犯未成年人隱私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打擊。」

看過新化縣警方的這個通報,第一感覺就是辦案速度還是比較快的,而且也注意保護未成年人。同時為了防止不正確輿論,所以要人們「不信謠、不傳謠」等等。

但是再看第二遍,就感覺其中存在著不少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缺少細節和漏洞太大。我先提出我的疑問,供大家參考。

新化縣公安局自稱8月5日接到報警,小花遭人強姦。接到報警的第4天,也就是8月8日,小花生下了女嬰。根據這裡的信息,8月5日警方接到報警的時候,小花「懷胎」已經有10個月了。

按照正常的情況,懷孕的女子體形都會出現明顯變化。那麼小花在分娩之前,體形是否出現了變化呢?如果出現了變化,她的家人、親屬沒有發現嗎?如果發現是否有報警呢?如果沒有報警,原因是什麼?如果有報警,警方是如何處理的呢?

根據通報,小花8日生下了女嬰。新化公安局12日抓捕了村民鄒某某,認定鄒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然後根據鄒某某的供述和DNA比對,13日將鄒某某刑事拘留,指控他涉嫌強姦罪。

從5日接到報警,到12日抓捕鄒某某,前後8天的時間破案。新化警方的破案能力實在不敢恭維,因為這種強姦案並不複雜。只要受害當事人指證誰是嫌疑人,警方基本就可以抓人了。那麼新化警方為什麼用了8天的時間才抓人呢?背後是否有什麼隱情呢?

而且令人奇怪的是,新化警方通報沒有說明認定鄒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理由或根據。也就是說,警方抓捕鄒某某存在著至少兩種可能,一種是小花的指證,另一種是警方根據線索抓人。如果不是小花指證,那麼警方掌握的是什麼線索呢?

接下來就更讓人奇怪了。通報中表示,12日抓捕了鄒某某,然後根據他的口供和DNA比對,13日將鄒某某刑事拘留了。

關於鄒某某的口供如何,咱們也看不到,所以這裡就不提了。根據警方的通報可以知道,提取鄒某某的DNA最早是在12日,也就是抓了他之後進行的。在抓人之前提取DNA,這種可能性幾乎是不存在的。

從提取DNA到出具比對結果,前後僅僅1天時間。這麼短的時間出DNA比對結果,如果這不是新化縣警方創造的一個醫學奇蹟,那就一定是有問題,因為正常情況是不可能的。

公開資料顯示,按照正常程序,一般司法、隱私、孕期親子鑑定,需要5~7個工作日出具結果報告。這幾天當中,至少要從頭到尾完整做兩次DNA比對,以確保結果準確。

第一輪試驗完成需要兩天時間,然後再由另外一個檢測人員,從提取DNA開始,重新做一遍實驗。這是程序要求的,目的是排除由鑑定中心造成的人為誤差。

尤其是對於排除的結論,必須由兩名鑑定人員分別實驗兩次,才能出具結論。兩輪實驗需要4天的時間,然後計算結果、打印報告、覆核簽字等,基本需要5~7天的時間。

5到7天的工作,新化縣警方1天就完成了,這怎麼可能呢?所以我說如果這不是新化縣警方創造的一個醫學奇蹟,那其中就一定存在著問題。

我們這裡追問一下新化縣警方,是誰提取的DNA?是在哪個鑒定機構做的DNA比對?有沒有可能公示DNA比對結果呢?不然漏洞太多,難以服眾啊。

如果這些問題都不能解釋,那可能就會讓人懷疑,所謂避免二次傷害未成年人的說法,可能是新化警方的一個幌子,真實的目的可能是要掩蓋真相。而所謂的告誡人們「不信謠、不傳謠」,也會被人們懷疑是在控制輿論,避免真相流傳。

事實上除了我提出的這些疑點,的確還有不少可疑的地方。

家屬公開發聲 最初報警不立案

首先,女童的叔叔鄒先生昨天(15日)發聲了。鄒先生介紹,小花是留守兒童,她的父親常年在外做短工,偶爾會回家一趟。小花的母親有智力問題。小花的性格比較內向,不愛說話,一直和母親一起居住。到了7月底,快要分娩了,才發現孩子的異樣。

【原聲視頻】記者:咱們是什麼時候發現的呀?

鄒先生:七月份吧。孩子已經生下來了,在醫院呢。因為報了兩次案,我們只要求一個嚴懲凶手。(小花)今年是十三歲,比較內向,不愛說話。(小花的父親)他是偶爾回家,經常在外面(幹活)。

他家本來就是貧困戶,他們一家四口都是靠著他一雙手,平時做點小工維持家裡面。他女兒跟著他老婆睡,他老婆有點智障,根本就沒有管那個。包括那小女孩,騙她性侵犯的時候,又遭到人家恐嚇,還打了她。錄口供的時候,人家問她是左手還是右手打的,這個她都不記得了,反正就是打了她幾個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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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小花的叔叔說,七月份發現了問題,「報了兩次案」,這個說法明顯與新化警方的通報不同。新化警方稱8月5日接到報警,然後調查處理。但是小花的叔叔證實,他們報了兩次案。

也就是說,在七月份發現小花異樣後,家人就向警方報了案。鄒先生沒有說明兩次報案的時間,但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明明是兩次報案,新化警方為什麼只說是8月5日接到報警呢?新化警方究竟在掩蓋什麼?難道警方第一次接警後,沒有立刻處理嗎?否則無法理解小花家人要再次報案。

如果是第一次接警沒進行處理,新化警方是否說明一下不處理民眾報警的原因呢?習近平2015年就提出了要求要「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新化警方接警卻不處理,這是否違反了習近平的要求?新化警方是否犯了瀆職罪?是否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

新化警方這麼做,是因為小花的家庭是貧困戶嗎?是因為小花的父親不在家、母親智障嗎?是因為小花性格內向、不愛說話嗎?是不是認為這樣的家庭,孩子遭到性侵不是什麼大事呢?是不是認為這樣家庭的女孩就應該成為人們發洩獸性的工具呢?

如果不是這些原因,是否有其它原因呢?難道侵犯小花的人是學校老師、校長,或者是村長、鄉鎮官員或其他更高職位的當地官員?是不是嫌犯的背景比較硬,警方不想或者不敢觸及呢?對這些疑問,新化警方應該給出合理解釋。

誰向保安潑髒水?製造謠言目的為何?

這裡還有一個可疑的消息。在新化縣警情通報發出前,網絡在流傳一個說法,傳言稱是學校的保安所為。但是保安大喊「冤枉」。

新化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對中共官媒表示,被懷疑的保安今年3月到校入職,之前在高鐵站工作。並且將女嬰和保安的DNA進行了比對,顯示兩人不存在親子關係。也就是說,女嬰的生父不是這個保安。

其實不用做DNA,通過基本常識也可以判斷。小花8月5日分娩,意味著她在10個月之前就遭到了性侵。10個月之前,那就是2021年,小花還只有12歲,就遭到了性侵。而且從理論上說,這種事情很可能不是只有一次。

這是非常簡單的常識,從這個時間點來推算,學校保安也不太可能是作案嫌疑人。那就奇怪了,是誰在不顧常識地往保安頭上倒髒水呢?現在大陸網民想發帖,必須是實名註冊才行,所以想查到最初散播謠言的人,對警方來說易如反掌。

我覺得這才是新化警方的辦案重點,應該找到最初製造謠言的人,查清楚他(她)為什麼要這麼做。是不是在釋放煙霧彈、用製造輿論的手段影響人們的視線呢?說不定製造這個謠言的人,很可能有問題。

有網友分析,有可能是某個人做賊心虛後,找到了學校保安,希望保安出面頂罪,然後給保安一定的好處。於是先製造輿論,讓人們潛移默化地接受這個謊言,認為是保安做的惡。但是保安沒有答應,沒有接受對方的條件,於是做賊的人又物色了其它的人,比如被刑拘的村民鄒某某,會不會是替別人頂罪呢?

我這裡需要聲明一下,這是網友的分析推理。我希望真相能夠水落石出,將壞人繩之以法。如果村民鄒某某的確涉案,那他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如果他真的是替別人頂罪,那就更應該揪出背後的壞人。破除人們這點疑惑的,只有公示女嬰與鄒某某的DNA比對結果。

其實網友的分析雖然是猜測和推理,但仔細想想也不是沒有道理。人們不知道性侵小花的人究竟是誰,也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其他人涉案?即便是女嬰和鄒某某的DNA確實匹配,我們也需要追問一下,是否涉案人當中,除了鄒某某之外,還有沒有其他人呢?

對這個案子,新化警方的通報與事實存在著不少對不上的地方,而且警方也存在著掩蓋真相的嫌疑,所以在真相出水之前,任何可能的分析推理都是可以的。這個世界上魔鬼多,所以我們必須讓自己練就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穿魔鬼的畫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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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看點》製作組

(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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