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26日訊】中紀委網站從10月22日開始陸續公布《巡視整改進展情況通報》,幾份通報中直接點名周永康、薄熙來、王立軍等十多個落馬「老虎」,並再提「肅清流毒」。
中紀委10月22日公布的《中共公安部委員會關於十九屆中央第六輪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中,直接點名周永康(原中共政法委書記)、孟宏偉(原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原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其中,孫力軍被點名八次。
24日的重慶通報中,點名薄熙來(原中共重慶市委書記)、王立軍(原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孫政才(原重慶市委書記)、鄧恢林(原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同日,天津通報中點名孫寶順(原天津市津南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蔡培林(原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黨委書記)、黃興國(原天津市市長)。陝西通報中點名趙正永(原陝西省委書記)、魏民洲(原陝西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5日的甘肅通報中,點名王三運(原甘肅省委書記)。
上述被點名的「老虎」中,通報中對多人用「肅清流毒影響」或「肅清惡劣影響」的表述,包括周永康、孟宏偉、孫力軍、薄熙來、王立軍、鄧恢林、黃興國、趙正永、魏民洲。
點名周永康三人時,另外提到清除「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的『兩面人』『兩面派』」,清除「政治隱患」。
此前今年8月26日和9月4日,中共公安部部長趙克志也兩次提到「肅清周永康、孟宏偉、孫力軍等人流毒」,10月1日通報孫力軍被「雙開」時說「清除政治隱患」。
周永康2013年落馬,2015年6月被判處無期徒刑,三罪並罰(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機密);孟宏偉於2020年1月被以受賄罪判刑13年半;孫力軍於2020年4月19日被通報審查,同年5月8日被免職,今年9月30日被「雙開」。
薄熙來2012年落馬,2013年被判處無期徒刑,罪名是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王立軍是薄熙來的部下,於2012年9月24日被判15年,罪名是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他曾於同年2月6日出逃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停留一天後離開。
孫政才2018年落馬,同年5月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鄧恢林2020年6月落馬,今年1月4日被「雙開」,1月22日被以涉嫌受賄罪逮捕。
天津通報中的孫寶順和蔡培林,均於今年4月被查;黃興國於2017年被以受賄罪判刑12年。陝西通報中的趙正永,2020年7月31日因受賄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魏民洲於2018年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甘肅省通報中的王三運,2019年4月11日因受賄罪被判刑12年。
上述數位「老虎」在落馬之前,除了貪腐,都曾積極追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他們都被總部位於紐約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或明慧網點名追責。
其中,周永康、薄熙來是江澤民集團的核心成員,與羅干、曾慶紅、李嵐清等人均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李嵐清、羅干、周永康三人從1999年起先後擔任「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頭目,直接控制「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
在「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布的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錄音證據中,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長春親口說出:「周永康具體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個事。」
薄熙來在遼寧和重慶主政期間,親自操縱相關組織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王立軍則跟隨薄熙來實施迫害,包括大規模綁架、洗腦,非法抓捕、關押、酷刑和監禁,非法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死亡、傷殘的血案。
2006年3月,大紀元根據證人指證報導了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血栓醫院涉及大量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件,該事件所指控的內容,最初就發生在薄熙來主政遼寧省期間。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