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18日訊】10月18日,大陸網紅郭美美,因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罰款20萬元(人民幣,下同)。
「澎湃新聞」報導,18日,郭美美等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宣判。郭美美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款20萬;汪鄒雅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罰款1萬元。
郭美美、汪鄒雅被指控,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餘盒,收款7萬餘元。其間,郭美美還幫助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2796元。
西布曲明是一種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抑制食慾的藥物,雖有一定減肥功效,但可能引起高血壓、心率加快等副作用,嚴重時可致人死亡。
今年3月18日,「澎湃新聞」曾報導,上海浦東警方透露,2021年3月11日,曾某某(女,26歲)、銷售人員周某某(女,26歲)、郭某某(女,30歲)等32人,因生產、銷售添加違禁成分(西布曲明)減肥類食品被抓捕,這32人已被刑事拘留。郭某某系郭美美。
郭美美炫富醜聞起於2011年。當年6月21日,郭美美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身分炫富稱,住大別墅,開瑪莎拉蒂、蘭博基尼,和母親擁有十數個愛馬仕包等。
今年2月份,郭美美又在社交平台直播時炫富,當時引起網民熱議。
郭美美這次入獄,是其第二次入獄。郭上次入獄是2014年7月,當時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捕。當局同時公布,郭美美以每次高達數十萬人民幣的價錢多次進行性交易。
2015年9月,郭美美被判有期徒刑5年,罰款5萬元。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出獄。
(責任編輯:李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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