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7月28日訊】7月28日下午,河北大午農牧集團董事長孫大午被中共法院判刑18年。網民指責中共無恥。
中共高碑店市法院7月28日消息,當日,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孫大午案宣判,孫大午被以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款311萬元(人民幣,下同);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餘被告人也受到相應刑罰。
當日下午4點40分,大陸維權律師謝燕益在他的推特上也發貼文表示,2021年7月28日下午3時20分,孫大午在高碑店法院被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18年,罰款311萬;大午集團罰金30050萬,追144751萬,退10.37億。
網民留言譴責中共: 「土匪搶劫,殺人越貨,手法嫻熟。」「毫無人道」「中共無恥」。
13天前,即7月15日上午,孫大午案開庭,中共當局在庭外戒備森嚴。孫大午與多名被告堅稱無罪。
對於當天的庭審情況,大午案法律團隊7月25日發布說明指出,在過去十天,每天庭審時長平均在12小時以上,過半數庭審日結束時間均在晚上23點以後;通過對被告人的發問和舉證質證,本案大多數指控並不成立。
在庭審過程中,孫大午自述:「在監視居住期間,我曾因苦不堪言、生不如死的待遇,絕食三天只為要求送我到看守所。」
今年66歲的孫大午,是河北著名民企大午集團創始人,因造福普通民眾和職工、拒絕和權力勾結的事蹟被廣泛傳播,被譽為企業家的良心。
去年11月11日凌晨,孫大午及集團高層,包括孫大午全家(妻子、兩個兒子和兒媳婦)在內的20餘人被非法抓捕。官方批捕通知書指控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採礦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妨害公務罪等。
孫大午的律師張磊於2021年7月18日在辯護詞中說,他切實感受到什麼叫做「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記者李勁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