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5月07日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去年參加「六四」燭光晚會後被捕,部分人早前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5號,被法院判刑,其中黃之鋒被判10個月、岑敖暉判6個月、袁嘉蔚與梁凱晴則被判刑4個月。香港媒體報導,香港幾乎每年都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晚會,悼念六四天安門事件,去年港警首次下達禁止,但仍有26名民主派相關人士以及民眾到場自行悼念,不料,26名民主派人士事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舉行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本文網址: //www.ansado.com/b5/2021/05/06/a103112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