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1月10日訊】週三,香港當局公布「國歌法草案」細節,其中提到,對不尊重中共所謂「國歌」的人,最高可監禁三年。港人表示:推行「國歌法草案」是中共指使港府進一步打壓異見人士的舉措。
多個民間團體聯同民主派議員星期四發起聯署反對國歌法,批評《國歌條例草案》內容極具爭議,當中有許多魔鬼細節,如規定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要唱國歌,並列入中小學教育,檢控時限長達兩年,比大陸6個月為長。聲明形容如23條「斬件式」立法,箝制香港人的言論空間,將香港大陸化,同時涉嫌違反基本法。
香港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講明立法會議員在2020年宣誓時,若之前播唱國歌那段,你不在席,你事後必須解釋,這個是侵害人身自由,你要解釋若解釋不合理的話,說不定就構成DQ的理由,正如我民間社會代表所言,你是意在尊重國歌法,或是意在做為法治上的武器進一步箝制香港的反對聲音。」
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代表楊文俊:「沒有人能講出什麼是貶損、侮辱、故意,這個很像大陸的尋釁滋事罪或是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等,沒有入罪標準的罪行,可以由檢控者詮釋法律,對香港市民是完全不公平的。」
另外,公民黨表明反對國歌法,民主黨則批評《國歌條例草案》猶如市民頭上一把刀,若當局不修正內容,民主黨不會支持草案。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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