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8月22日訊】遭到監禁的香港學生運動領袖黃之鋒等人,曾經在雨傘運動期間,涉及違反禁制令,被香港當局指控刑事藐視法庭。周二,這起案件再次開庭。
正在服刑的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早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他與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十一名被告早前已經認罪。
岑敖暉在一批支持者聲援下到法庭應訊。他表示,當時因港府不願意用警察清場,因此借一些親政府的人士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逼佔領人士離開。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我們亦不希望中了政府的計謀,變成香港人和法庭之間的對決。所以我們當時出了一篇聲明表示我們是留守。但如果法庭要控告我們一些合適的事實,例如藐視法庭,我們會承擔責任。因此我並無後悔。」
他強調,當年引發佔領行動源於中共人大831決定封殺香港的民主普選。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當香港人在制度外制度內用所有的方法去爭取民主,結果林鄭月娥特首她可記得她帶了什麼給香港人。是一紙831決定。是一個完全扼殺香港人政制改革、政制民主變革希望的一個831決定。」
控方律政司指被告當日的行為無疑加大清場的難度,在現場逗留已違反「禁制令」。辯方反駁,單是違反臨時禁制令,未足以構成刑事藐視法庭。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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