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2月05日訊】桃園市平鎮區4日凌晨大火,一對經營早餐店的62歲林姓、30歲宋姓的母女因逃生不及,最後被發現困於廁所內,送醫不幸身亡。桃園市消防局長胡英達呼籲民眾如果遇火警,不要再躲在浴室,應儘速逃生。
中央社報導,胡英達表示,事件凸顯出正確火場避難逃生觀念及行動的重要性,其中在面對高溫、高熱、濃煙密布的火災現場,如何安全離開。
胡英達說,一般而言,火場的應變有兩種,包括垂直逃生與水平避難。避難逃生的目的,主要是希望能安全逃離火場,使生命不受威脅(如利用安全梯,想盡辦法離開火場),或為自己爭取更多獲救的時間(如將房門關上以毛巾塞門縫),但在面對火災威脅時,應冷靜分析現場狀況後,再決定自己應該逃生或避難。
他談到,由於火場的高溫及濃煙具有向上浮升特性,頂樓是火煙最容易蓄積、聚集之處,因此,火場逃生原則為由上往下,亦即盡可能往地面層逃生;如果因起火點位於所在位置的下方樓層,且高溫及濃煙已阻礙向下逃生的路徑時,則應視情形採水平避難。
在逼不得已要採取向上(頂樓)避難時,應注意逃生路徑之環境是否充斥、蓄積濃煙,並須確認頂樓安全門未上鎖,否則更易造成逃生的危險。
至於一般民眾直覺反應,「發生火災時可躲在浴室」,但消防局認為這並非正確的逃生觀念,因為一般浴室門板大部分為塑膠或木門,並無防火功能,若未以浴巾或毛巾將浴室門板的通氣口塞住,濃煙容易自縫隙向內竄,反而危及避難者的生命安全。
(責任編輯:許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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