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07日訊】星期一,中共人大通過了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案。按照這個解釋案,香港立法會議員如果拒絕宣誓、或誓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就會被取消任職,並不再給第二次宣誓機會。
上個月,新當選香港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在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上展示香港不是中國的標語,被北京當局指為「港獨」,並被拒絕重新宣誓。不過香港很多有影響力的人士,都不讚同人大釋法,認為香港司法機構有能力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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