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4月02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日前,著名民運活動家魏京生撰文揭示中共執政60年的犯罪性質。有分析認為,隨著中國各層民眾對中共本質的反思,中共政權的末日可能馬上就要到了。
3月31日,中國民主運動海外聯席會議主席魏京生,針對近期中共黨內知名人士對中共相關組織非法享用納稅公款問題,指出中共黨組織是中國最大貪污犯。此前,大陸知名地產商任志強對中共黨媒花費納稅人的錢卻為中共幹私活提出質疑;其後,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指出中共共青團組織作為群眾團體花費納稅人的錢也不合理,呼籲停止繼續供養。
魏京生分析說,共產黨幾十年來都在忽悠老百姓,說什麼他們是為人民服務。但中共的黨產花的是老百姓納稅的錢,屬於貪污,或挪用公款,是嚴重的刑事犯罪,而且是犯罪團伙。從反腐的角度講,中共是中國第一貪,天下第一腐敗。
魏京生指出,中共黨國一體公私不分,這是法西斯體制,甚至可以說是政教合一體制。但是,即使是政教合一,教會花的也是教會的錢,不是政府的錢;就是古代的皇帝,政府的公庫和皇帝的私庫也分得很清楚。從這一點看,中共的體制可以說是超級政教合一,超級法西斯體制。
魏京生從現代政治學和法學角度分析說,任何政黨團體都是相當於一個自然人的法人。當某個人花的不是自己腰包里的錢,而是屬於別人的錢。按照現行中國法律,或者按照任何一國的法律。如果是在被害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應該定性為偷竊。如果是在被害人受到強迫,因而不自願的情況下,應該定性為搶劫。因此推斷,可以說中共的行為「非偷即盜,不是合法行為」。
魏京生說,政黨或者什麼團體,可以通過正當或者不正當的方式掌握政府的支配權。它可以使它的成員以當官的方式使用公款,這是合法的。但它不能代替政府直接使用公款,這就犯法了。這是古今中外所有政府的規矩和底線,否則非偷即盜,都屬於犯罪。所有國家的法律都明文規定:無論私人還是團體都不得挪用屬於政府的公款,否則即構成貪污罪。中國共產黨作為一個團體,不能與政府劃等號,當然不可以使用公款。
中國共產黨卻堂而皇之的直接使用公款,而且使用了幾十年,而且還恬不知恥的把公款當作自己的錢,大言不慚。魏京生認為,中共之所以敢這樣幹,主要是因為老百姓麻木不仁,見怪不怪,容忍很多年造成。但老百姓不會永遠麻木不仁,永遠容忍犯罪行為。一旦老百姓醒悟過來,會要求中共退賠公款。
3月11日,在中共人大記者會上,東方早報、澎湃新聞記者提問,有關中共黨務部門的預算何時能公開?中共人大官員回應稱,「這個問題有點難」,承認政府預算中包括了中央黨務部門的預算。以上一幕被認為是2016年中國政治上最大的「亮點」,因為中國的媒體也開始針對中共的隱私發問,標誌著中共的統治危機越來越明顯。
魏京生簡介
魏京生1950年生於北京,1978年曾在北京西單民主牆貼大字報《第五個現代化》宣揚民主,被中共當局以反革命罪與陰謀顛覆政府罪監禁18年,1998年流亡美國,被推舉為中國民主運動海外聯席會議主席。
1978年12月5日,魏京生在北京西單署名貼出名為《第五個現代化:民主與其它》的大字報,認為自由民主比改善生活更重要,要求反省毛澤東的個人獨裁和將政治民主化。他寫道:「中國人民要現代化,首先必須實行民主,把中國的社會制度現代化。民主並不完全象列寧編造的那樣,僅僅是社會發達的結果。它不僅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發達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也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在這個發達階段以及更加發達的階段中得以存在的條件」。
1979年3月25日,魏京生又貼出大字報《要民主還是要新的獨裁》,他寫道:「任何政治領導人作為個人都不應獲得人民的無條件信任。假如他實行的是對人民有利的政策,他領導人民走的是通向和平繁榮的道路,我們就應當信任他,我們信任的是他的政策和他要走的道路。假如他實行的是損害人民利益的政策,他要走的是獨裁和反人民的道路,人民就應當反對他。同樣人民反對的是他損害人民利益和侵害人民正當權利的政策和反人民的道路。按照民主的原則,任何權威也必須在人民的反對面前低頭。」他直言鄧小平走的是獨裁路線,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獨裁者。
著名政論家曹長青認為,魏京生當年在西單民主牆上貼出了《第五個現代化:民主及其他》一文,在30多年後看來,完全不過時,顯示出他的智慧。曹長青認為當時魏京生在貼出《第五個現代化》之前,做了被槍斃的準備;而且在法庭上,魏京生不怕得罪六四時動用軍隊的鄧小平,為自己辯護,顯示出他的勇氣。另外,魏京生在多年監獄中始終沒有屈服作自我批判,顯示他堅持了「做人的意志和尊嚴」。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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