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21日讯】(新唐人记者王蘭综合报导)在加拿大的薩斯卡通的學校或公眾場所,例如商場或遊樂場欺負任何人,很快將成為違反法規的行為,違反者可能面臨高達$2,500罰款。
據CTV報導,薩斯卡通市議會星期一提出了這個條例,條例中對欺凌的定義是:無端的、反復的想要引起害怕或恐懼的評論和動作,具體的行為包括罵人,說閑話或造謠。
12歲以下的任何人都不能被定罪。但是,超過12歲,初犯可導致高達$300的罰款。對於第二次或定罪後的罰款,介乎$300和$2500元之間。
在特定條件下,經過投訴人同意,起訴也可以通過調解解決,或參加反欺凌課程,
「該條例的目的是在學校制止欺凌,」退休警長布賴恩特雷納(下圖)接受CTV採訪時說,他現在還在薩斯喀徹溫省的學校提供反欺凌演講。
Gossip, rumour-mongering could soon be illegal in Saskatoon https://t.co/wFOlrooMWI
— CTV News (@CTVNews) March 21, 2016
「市議員們做出了嘗試,以確定三種主要類型的欺凌——言語,身體和心理。」他說。
他表示市議會還提出噪音章程,人行道隨地吐痰章程,但他也表示警察不會在街頭巡邏去抓那些違反者,但如果有人投訴,警方將會處理。
至於欺凌和令人不快的行為之間的界限,他說,「欺凌有三個重要特徵——重複的,有意的,有害的。這一切都取決於具體情況。」
如果薩斯卡通的章程的獲得通過,它可能趕在下一學年開始前,在九月生效。
里賈納自2006年起,已經有反欺凌和反打群架的條例,但沒有具體的把說閑話或造謠包括在欺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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