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國家政權」?並無明確的司法解釋,就連在《辭海》中都找不到有關「國家政權」的名詞解釋。某黨儘管寡廉鮮恥,但至少到現在還沒有無恥到敢在任何一條惡法中自說自話,說黨就是「國家政權」。「國家政權」時至今時今日,根本就是個概念不清的玩意。「顛覆」之說從何說起?
我們知道思維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斷和推理。概念則是反映思維對象的本質屬性和分子範圍的思維形式。要判斷或推理某人是否在「顛覆國家政權」,那麼首先就要搞清概念,確認何為「國家政權」,並要有概念上的司法界定。法治首先得是法律說了算,而不能是嘴巴子一張一合說了算。
正因為概念不清,「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也才會成為人盡皆知的「口袋罪」,張三李四隨隨便便誰都能往這口袋裡裝。司法本該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而用「口袋罪」給人「治罪」,則極不嚴肅,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褻瀆,是在對當事人進行不折不扣的司法迫害。
正因為概念不清,整個司法體系在將「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之類的屎盆子扔得滿天飛的時候,也就根本無從做到於法有據,而是全憑自由發揮。連個標準秤或是准尺都沒有,連「國家政權」的概念都沒搞清,就敢給這個治罪給那個治罪,治罪者完全是在遊戲自己的人生。
什麼是「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誰也說不清道不明,歷來就只是一本糊塗賬。從大量已有的案例中,唯一能提起來的主線,是讓當權者覺得不爽的言行,就許是「顛覆國家政權」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司法體系在進行類似的治罪中,已儼然淪為權貴的打手或是家丁。
當法治成了權力的玩偶,禍及的就不僅只是普羅大眾,而時時刻刻都有可能禍及手握法槌者的本身,對法官的人生構成毀滅性的顛覆,對執法者的餘生造成深重的隱患。所以糊塗者還在概念不清中遊戲人生,而明白者早就已避之大吉。辭職的法官連年來有增無減,司法體系內也不乏明白人。
「顛覆」之說從何說起?將上億人悍然推向黨政對立面,人為製造族群撕裂,血腥得摘了人的器官去賣錢,這不叫「顛覆國家政權」。而揭露罪惡,追究元兇,就興許是「顛覆國家政權」。明火執仗殺人、整人、搶人不叫「顛覆國家政權」,想要維護合法權益,興許就是「顛覆國家政權」。
「顛覆」之說從何說起?以陰毒伎倆挖好血腥的陷阱,等著國家元首去跳,這不叫「顛覆國家政權」。而詩人就自拍了一張照片,發上推特以表立場,即被強迫失蹤,就興許是「顛覆國家政權」。不擇手段掏空國庫不叫「顛覆國家政權」,維護國家和百姓利益,就興許是「顛覆國家政權」。
「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多少罪惡假汝而行。一個概念不清的玩意,就這樣神不知鬼不覺地毀掉了多少人的人生。在天亮之後,有多少糊塗蛋將會與被迫害者進行角色互換,在大牆內凄冷地度過悔恨的晚年。混口飯吃而已,何至顛覆自個的人生?「顛覆」之說從何說起?
2016年1月14日寫於漂泊中(廖祖笙之子廖夢君在羅干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期間、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部長期間、劉雲山擔任中宣部部長期間、周濟擔任教育部部長期間、張德江擔任廣東省委書記期間,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連襠褲的流氓集團「統一宣傳口徑」,指鹿為馬,放任絕人之後者逍遙法外第3469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匪幫全面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被反動當局連續非法斷網1770天,被公然帶有凌辱性質地置於監控探頭之下!廖祖笙被迫顛沛流離期間,風燭殘年的母親和岳母蹊蹺被摔至大腿骨折、股骨碎裂……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互聯網,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控制學校,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能任意操弄無脊樑的百度……為國防事業奉獻了青春年華並立過軍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層面堅持為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號,遭到法西斯新變種瘋狂迫害,呼天不應,叫地不靈,蛇鼠一窩、寡廉鮮恥的無良當局從上到下裝聾作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