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7月24日訊】台灣去年餿水油案,擾亂全國油品市場,造成台灣國際貿易形象嚴重受創。強冠公司被檢方認定是黑心油共犯,詐財達235次,檢方起訴時求處從重量刑。屏東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強冠公司被罰新台幣5000萬元,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及副總戴啟川被處有期徒刑20年,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處有期徒刑12年。
中央社報導,屏東地院合議庭以葉文祥及戴啟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加重詐欺罪,下游受害廠商有173家,以1罪1罰,裁罰兩人有期徒刑20年,其中5年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15年不得易科罰金。
郭烈成因持有有殺傷力槍枝等罪及違反食安法,一共被判刑12年、罰金5萬元。其員工施閔毓被依違反食安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
屏東地院表示,今天的宣判是強冠公司餿油部分,另進威公司賣皮革油給飼料公司部分,仍在審理中。
《蘋果》日報報導,去年案發時,屏東縣衛生局曾對郭烈成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裁罰4800萬元,但郭迄今未繳分毫,郭也對縣府提訴願,已裁定駁回;目前縣府已對郭烈成聲請強制執行,但只查扣到郭名下僅有的一輛賓士轎車財產。
(責任編輯:許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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