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事業單位辦公樓現「釘子墳」

【新唐人2015年03月18日訊】在中國大陸人們常常把由於種種原因拒絕拆遷或拒絕搬遷,而又身處鬧市或開發區域的私人土地或房產的擁有者稱為釘子戶。日前,湖北遠安一事業單位辦公樓院內又曝光一處「釘子墳」,引起網民熱議。

大陸媒體報導,3月17日,在湖北遠安國土資源局下轄單位盤古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站辦公樓院內,有一處墳墓放置有三個花圈,一旁還有已經燃放完的炮竹,其四周已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

據悉,因搬遷墳墓補償費用問題,家屬與管理站兩方未達成一致,該墳墓一直「被釘子」至今。

網友熱議

「看來墳主不簡單吧。」

「估計是領導他爸的墳」

「看來是不敢強動,後面一定有大樹。」

「你的辦公樓為什麼蓋到別人的墳地里?」

「不聽話,不遷移,就叫釘子墳,政府為什麼不把錢給到位呢?」

「一個站用著修這麼大這麼豪華嗎?有錢蓋豪華辦公樓,沒錢補償遷墳的錢?笑話!」

「是釘子墳還是釘子樓,這個大樓超標你不報到(導)的,非法建築?超標建築?和先人搶地盤!」

「現在人都是怎麼了?拆人家祖墳,還說人家釘子墳!無底線了。。。。。。。在以前挖墳掘墓斬立決!!」

「如果此事落在你家頭上,給你500元遷墳費,你願意嗎?別動不動就說是釘子墳。假如現在有人死了強行埋在別人院內那一種才叫釘子墳。」

「人家都死了那麼多年了,是人家先在那裡蓋的屋子。如果你們檢查站先建的,他再想建可能嗎?有什麼事情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禮你就起訴嘛!以後能不能不要把未及時搬遷和不願意搬遷的原住民稱為釘子戶!」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