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媒報導:「4月30日晚7時許,新疆烏魯木齊火車南站發生了一起嚴重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件,暴徒在烏魯木齊火車南站出站口接人處持刀砍殺群眾,同時引爆爆炸裝置,造成3人死亡,79人受傷,其中4人重傷(暫無生命危險)。」
由於這一案件恰恰發生在習近平考察新疆,視察新疆部隊,對反恐維穩做出強硬指示之際,因此不少評論指出這是恐怖分子針鋒相對,對習近平公開挑釁。
不過我以為這也可能只是時間上的巧合。因為這次習近平視察新疆是突訪,事先並未公佈,外人未必知道;作案者攜有爆炸裝置,想來應是早有籌劃,不是臨時起意。
值得注意的是,官媒對此案的報導,前後有些對不上的地方。
5月1日天山網訊報導,經警方連夜全力偵查, 烏魯木齊火車南站爆炸案告破。報導說:「現已查明,這是一起暴力恐怖性質的爆炸襲擊案件。色地爾丁•沙吾提(男,39歲,阿克蘇沙雅縣人)等兩名犯罪嫌疑人長期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參與宗教極端活動,於4月30日19時10分許,在烏魯木齊火車南站出站口接人處施爆。案件造成3人死亡,其中1名係無辜群眾,2名犯罪嫌疑人當場被炸死。」
這則報導只說了犯罪嫌疑人在火車站出站口接人處「施爆」,沒說「持刀砍殺群眾」。網上發佈的照片有爆炸現場和殘肢,沒見到有被砍殺的群眾的照片。報導引用親歷者、目擊者的話,也只談到聽見巨大爆炸聲,乃至於發現「自己的衣服和頭髮上都沾有血肉碎片」,沒人談到有人被砍殺的場景。網上有個帖子說:「4月30 日晚,大陸導演劉猛曾在新浪實名註冊微博發帖稱:『3人死亡』,這三人都是民警,盤查可疑人員的時候,引爆了炸彈,把危險留給了自己。可這條微博在被轉發了一萬多次之後,遭到刪除。」也有帖子說3個死者中有兩個是民警,暴徒只有一個。上述當局宣稱破案的報導,說暴徒是兩個,但卻只公佈了一個的姓名。
和以往類似事件一樣,當局嚴格控制消息的發布。這次事件看上去是恐怖襲擊事件,但是其真相究竟是如何,迄今為止我們還不夠清楚。
烏魯木齊本來就是高度警備的地區。時值習近平和俞正聲、范長龍等黨政軍領導人視察,警備無疑被提到最高。地點又是在火車站--一個多月前的昆明事件就是發生在火車站--想來那裡警備應該更嚴密。但偏偏就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了爆炸案,因此有人批評當局針對恐怖活動的情報工作太差勁了。聯繫到今年3月1日昆明火車站案件,8個人的團夥,早在他們跑到紅河地區就已經被發現了,其中3個早在兩天前就抓起來了,到頭來還是讓其餘5個人逃到昆明火車站犯下血案。這怎能不讓人質疑當局的反恐能力?
上述質疑固然振振有詞,但我們不能排除另外的可能性。就以3月1日昆明火車站事件為例,當局早就掌握了那8個人的行蹤,之所以沒有對他們嚴加防範或全部關押,很可能是因為在當時,當局並沒有把他們視為恐怖分子嫌疑,而只是把他們當作企圖偷越國境的人。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說,該台在昆明當地獲悉,這8個人原本計劃越境老撾到第三國避難,但越境不成遭到警方通緝,走投無路,遂實行報復。
不久前有報導說,好幾百個偷渡到泰國的維族人被中共當局要求遣返。又有報導說,有幾個逃到越南被遣返回中國的維族人在被遣返至邊境時和越南邊防人員發生流血衝突。從照片上看,其中多數是婦女兒童,顯然更像是難民而不像是恐怖分子。
由此引出的一個嚴肅的問題是,近些年來頻頻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其社會根源在哪裡?究竟是以前中共當局在對待維族人的問題上太寬大、太手軟、太懷柔了,還是太強硬、太野蠻、太霸道了?
原因不等於理由,解釋不等於辯護。人做事都是有原因的,但不等於說他無論怎麼做都是有理由、都是合乎道義的。我們分析指出有些恐怖活動的發生是和貧窮、壓迫、社會不公或被侵略、被佔領有關。這是找原因、做解釋。這不等於為恐怖分子辯護,不等於說恐怖分子是對的。冤有頭,債有主。恐怖分子襲擊平民當然是錯誤的,是需要依法懲辦、嚴加防範的。我們無非是說,對於這一類恐怖犯罪活動,僅僅是打擊和防範還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努力解決貧窮、壓迫和侵略或佔領的問題,這樣才能消除產生這類恐怖活動的社會根源。
一位網友說得好:兩顆人肉炸彈同一地點爆炸!在國外的案例中極罕見。恐怖襲擊者不懂得二減一的算術?
可以肯定官媒報導有假。哪有兩個人肉炸彈緊緊挨在一起引爆的呢?分開點引爆不是可以炸到更多的人嗎?如果他們先前還持刀砍人,那就更不可能挨那麼近,被一塊兒炸死了。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