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22日訊】【導讀】1997年,一本後來被稱爲是「改變世界對中國經濟改革評價」的書稿,在歷經一年多,輾轉中國九家出版社後,以《中國的陷阱》爲名在香港出版。次年在被刪去了數萬被認為是敏感的文字後,這本書以《現代化的陷阱》為名在中國大陸出版。此書一經出版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反響,上至官員下至工人爭相閱讀,使它成爲學術著作中罕見的暢銷書,並很快在中國大陸被列為禁書。何清漣女士在這部著作中對中國的經濟改革,以及改革後的社會狀況做了進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可以說這是一部中國的改革史,但與官方的歌頌版完全不同。2003年9月,《現代化的陷阱》的修訂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由美國博大出版社在海外出版,作者結合她到海外後所獲得的最新資料和最新研究成果,更新了全書近三分之一的內容。2005年何清漣女士為德國版再次對《中國現代化的陷阱》進行了修改。
1998年10月8日美國《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October 8, 1998)亦發表長篇評論China, The Great Leap Backward,推介了這本書。隨之美國《遠東經濟評論》、《新聞周刊》、《時代周刊》等二十余家報刊雜誌也予以報道。英國、法國、挪威、紐西蘭、瑞典、荷蘭等國的報刊雜誌電視台等也都採訪過本人,並對此書做過報道。該書當年被全國眾多報刊列為中國暢銷書榜首,亦被席殊書屋舉辦的一次由全國五十位著名學者擔任評委的民間學術評獎活動評為1998年度中國十大好書之一。該書在2000年中國的「長江《讀書》獎」讀者評選中被評選為最佳書而獲「讀者著作獎」。 2002年11月,《現代化的陷阱》日文版一書由日本草思社出版。
2003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即《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由香港博大出版社出版。TaiwanNews 出版社於2004年1月以《中國的陷阱》為名出版修訂版。2006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德文版由德國漢堡研究所出版社(Hamburger Edition)出版。 這裡連載的是何清漣2005年為德國版出版而重新修訂的版本。
(接上期) 第十一章 中國社會結構演變的總體性分析
三、當前社會結構演變中的若干特徵
1、中介組織的初步發育及其兩面性特點
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徵就是社會管理具有多元參与性,在社會的決策過程中,各階層都要有自己的利益訴求渠道。由於社會中間層處於便於協調社會上、下層之間關係的地位,因此,社會中間層能否參与決策往往是社會的多元化參与的關鍵,而中間層參与社會公共事務決策主要依賴於各種社會中間組織。除了中共政府在體制上對社會中間組織的限制以外,目前社會中間層的弱小也決定了社會中間組織的薄弱。現有的社團組織當中,大多數並不是應社會群體的自發要求而組建的,而是屬於由政府供養的「政府代理人」型社會團體。
從1976年到1988年,政府對社會團體實行的是混亂的多頭管理,沒有統一、專責的社團登記和管理機構。198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后將社團管理歸口到民政部門。1989年春天以後,政府認識到了社團管理的重要性,頒布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建立了社團的雙重分層管理體制,要求所有的社團組織必須接受民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的雙重領導。1998年對原有條例修改後再次頒布,進一步強化了對社會團體的管理。(註27)
「文革」前中國有100多個全國性社團和6,000多個地方性社團,均處於政府的嚴格控制之下。「文革」期間這些社團全都陷入癱瘓狀態。1978年改革開放后各類社團組織又復活了。到1996年6月,登記在冊的全國性社團已有1,800多個,地方性社團則接近20萬個。但此後幾經整頓,社團組織並未獲得太大發展。民政部網站發布的《2002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2年年底,登記在冊的全國性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社團1,712個,全國共登記社會團體13.3萬個。
這些社團可分為三類:一類是黨政機關為加強對某些領域或行業的管理而設立的,如私營企業協會、工商聯等;另一類是各企事業單位創辦的,如服裝行業協會、裝飾行業協會等;還有一類是校友會之類的聯誼性社團。在這些社團組織中,比較活躍的是各種名目的研究會、校友會、行業協會、律師協會、會計師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等。除了校友會的民間聯誼色彩較強、基本上不受政府控制外,其它的各種協會(包括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在內)均受政府的嚴格控制。它們以「半官半民」的身份活動,其主要領導人由政府委派並享受公務員待遇。這些社團組織往往有兩張面孔,面對政府時它們代表企業;而在民間社會,他們卻代表政府,儼然「一身而二任」的面孔。
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將中國的社團組織統稱為NGO,並將婦聯、殘聯(鄧小平長子鄧朴方開辦負責的組織並獲中國政府特許唯一發行彩票的組織),以及各種與官方單位掛靠的協會等等統統列為NGO,實在是個不應該有的錯誤。因為這些組織連中國政府也未必真將他們當作NGO。婦聯從成立之日起,就列于中共黨與政府系統的五大系統之一,簡稱為「黨、政、工(工會)、青(共青團)、婦(聯)。各級婦聯主席(縣以下稱婦聯主任),均是由黨的組織部任命的貨真價實的政府官員,其餘如青聯、工商聯、科協等大型人民團體和大量文化學術機構如作協、文聯的情況也與婦聯情況相類。在中國的政治文化中,這類組織從來不是NGO,而只被視為政府機關中不那麼有油水的部門而已(但也並非清水衙門),從工商、稅務、交通、城建、計劃等部門調往這類部門任職,一向被官場當作「貶」而非升職。更何況這些組織的經費全由政府財政供給,這與NGO的原意「非政府組織」完全相悖。
中國的社會團體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所謂的「三師」協會,即律師協會、會計師協會、審計師協會,從這幾個協會的狀態可以了解到目前中介組織的一些特點。律師的職業倫理本是代表委託人的利益,從業者不應該與政府的司法部門串通合流。但是,中國的許多律師卻偏偏與法官相互勾結。結果,涉訟雙方的官司輸贏並不完全取決於事實和法律,而是看哪一方當事人的律師與法官的關係深、手腕高明、在法院「玩得轉」(買通法官按律師的要求審理案子)。所以,中國的律師行內有一句話,「打官司就是打關係」。不少律師承攬業務時誇口展現的「實力」,竟然是自己與某法官「關係」很好。由於律師與法官勾結辦案之情屢屢發生,甚至還有的律師居然身兼一案的原告與被告的訴訟代理人。律師協會本應對律師的行業道德進行約束,但事實正好相反,律師行業協會根本就未能履行這一職能,只是代替政府發放文件而已。
會計師協會和審計師協會因職能重疊而於1997年合併。會計師協會的基本職能有二,一是作為會計師行業的利益訴求管道,二是作為本行業公信力的代表,對會計師的職業操守進行約束。但在中國現有的制度環境中,會計師行業協會根本不具有向政府討價還價的能力,也不能對會計的職業操守進行約束。中國會計師行業的活躍,並非出自企業改進內部管理的自發需要,而是因為許多企業需要註冊會計師配合、提供假財務報告。由於政府規定,企業的年度審計、經理廠長的離任審計、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及股票上市均需有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或驗資報告,所以企業不得不在形式上通過審計這一關,以應付政府的主管單位。當這些企業聘請註冊會計師審計財務時,他們需要的恰好不是會計師的敬業精神,而是會計師違背職業道德的靈活性。如果會計師事務所不能滿足企業的「特殊」要求,就會失去業務。一些會計師事務所在業務競爭壓力下,就只能出具虛假不實的財務報告,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僅1998年全國就有478家會計師協會分別受到撤銷、警告、整頓、暫停執業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其中103家事務所、近千家分支機構被撤銷,5,300多名兼職、挂名人員被清理。(註28)由於會計師行業違法被查出的機率高於律師業,而會計師出具假證明和假財務報告之情又屢屢被披露,會計師這個行業面臨著信譽危機,以至於當中國大陸的公司或企業到境外上市時,國際社會拒絕接受由中國大陸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及審計報告。在這種強烈的信譽危機的壓力下,這一行業已開始自省。但是,如果會計師面臨的那種「逼良為娼」的制度環境不能改變,這樣的自省未必能有效地改進會計師行業的職業道德。而會計師協會在這種狀態下基本上處於無作為狀態,據筆者調查,有的會計師協會還為違法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掩飾,向法官行賄。
儘管社團組織的發展仍面臨許多問題,也不能捍衛其所代表的利益團體的利益,基本上無法參与社會的公共決策過程,更不具備與政府討價還價的能力,但是,這些社團還是在「鐵板一塊」的社會生活中形成了從未有過的、社會與政府都認可的「交叉地帶」,為公民提供了一個非強制性的、自願參与的公共活動領域。只要這些地帶繼續存在,並且不受到人為的抑制,它在未來的社會轉型過程中發揮的作用與影響就會越來越大。但在目前中國的政治氣候下,對這些中介組織寄望過高也極不現實。
2、兩極分化的高風險社會
改革之初,中國大多知識精英設想中國將進入一個中產階級社會。因為中產階級佔主流的社會,對穩定社會有極大好處:一、中產階級是社會高層與社會底層之間的緩衝層,當中產階級成為社會主體時,社會高層與底層的衝突會緩和,這是社會穩定的政治原因;二、中產階級在社會上代表溫和的、保守的意識形態,當這種意識形態佔據主導地位時,極端的和激進的思想和衝突很難有影響力。這是社會穩定的思想原因;三、中產階級是引導社會消費的主要群體,當中產階級占社會的多數時,中產階級的生活方式就保證了社會龐大穩定的消費市場。這是社會穩定的經濟原因。私有經濟的發展,特別是瓜分國有資產的過程,以及幾年來的股份制改造過程,都使人們懷有這樣的期望,部分知識精英認為中國腐敗有利於消除舊體制就是基於這種認識。
然而事實卻令人失望。由於中國以權力市場化為改革的起點,出現了嚴重的利益分化。現在的實際情況表明,中國現在不但沒有形成以中產階級為主的「橄欖形」社會結構,反而與南美國家、東南亞的泰國相似,成了兩極分化社會。本節的分析可看出,各個階層的人數表明中國社會是一個金字塔型的社會結構:上等階層與中上階層少,中下階層、下等階層相當龐大,80%以上的民眾屬於這兩個階層。中產階級(即中上階層與中等階層)從數量來說很不發達。按照世界現代化的經驗來看,大學教育是造就中產階級的搖籃,大學教育的重要功能之一是讓人們通過教育接受主導規範即中產階級的規範。而中國現在能夠到大學接受的教育的人畢竟只是總人口中的少部分。從中國現存的經濟結構、教育結構與職業結構來看,中國現在缺乏造就中產階級的途徑。
階層分化已是不爭的事實,這從中國大中城市基本上已形成窮人居住區與一個個戒備森嚴的高尚住宅區,以及城市居民消費格局的階層化——已出現專門供富人購物的各種精品店與專門供窮人消費的地攤等消費分層現象可以看出。種種跡象表明,中國已經成為一個貧富兩極分化的高風險社會。
這種兩極化的社會之所以面臨高風險,是因為少數社會精英的地位和財富無法得到占人口大多數的社會成員的承認。由於政治和經濟精英們贏得財富的主要手段是通過權力市場化,精英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國家政權層面上總體性血緣資本的代際替換,在這樣的現實面前,中下層社會成員有明顯的被掠奪感。最典型的情形是,國有企業大批破產後,數千萬無辜的工人被迫失業,生活無著,但那些對企業破產負有直接經營責任的廠長經理或負有間接管理責任的政府主管官員們,卻無一人因此而淪落到工人們那種貧窮程度。最有諷刺意味的是,一些將企業破產、轉賣掉的經理,居然還被破產企業的購買者請去繼續擔任經理職務。這些購買者絕不是看中了這些已破產企業原經營者的「經營能力」,而是因為這些經理廠長們與破產企業的購買者相互勾結,幫助後者侵吞國有資產,所以後者要給這些原經營者「報答」。許多中下層社會成員在這種相對剝奪感的驅使下,反社會秩序的傾向已越來越明顯,城市中不斷出現的恐怖活動、一些專門針對富人的人身傷害、還有國有企業內出現的破壞生產的活動,都是這種階層衝突的表現。從犯罪率的不斷上升、殺人碎屍等惡性案件的經常發生中,就能管窺蠡測社會的緊張程度。可以斷言,一種制度如果縱容5%的人利用權力搶錢,其他95%的被掠奪者中,總會有部分人要使用暴力將錢搶回來。
3、傾斜的社會基礎
中國的現狀從根子上來說,是中共政府一直奉行落後陳腐、任人唯親的幹部選拔機制的報復。在中國共產黨執政以來的幾十年,選拔幹部一直未形成一套合理的機制。既沒有一套合理的考試製度,也缺乏公開的民主機制,仍然停留在神秘化的封閉狀態。由領導「發現」人才與組織部門「關懷」人才,甚至是「一把手」拍板選「接班人」,至今仍是中國政府從中央到地方選拔官員的基本運作模式。這種模式容易滋生任人唯親,跑官、賣官等消極腐敗現象。前一向報紙上披露一個縣委書記在其任上,先後「賣」了兩百多個官位就是一個例證。中國現在飽嘗這種幹部選拔機制的苦頭。傳媒不斷披露的層出不窮的貪污案件與各種魚肉人民的基層幹部,僅僅只是其中很小部分。大部分案件因各種原因,傳媒不能自由報道。
從目前權力精英的所作所為來看,這是一個整體素質奇差的權力精英集團。作為權力精英,一般來說,除了應該具備較強的社會管理能力之外,還應該具有這樣的基本素質:既要能為本階層利益著想,還要能為其他階層利益著想,只有讓每個階層在現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中能分到一些份額,才是長治久安之策。而中共政府的權力精英們,既不能為其他階級的利益著想,甚至連為本階級的共同利益與長遠利益著想也做不到。不少人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只要其位置具有含金量,就與貪污腐敗結緣。他們自己也知道這樣下去,這個國家必然沒有前途,這就是他們一方面高喊「社會主義中國好」,另一方面卻將其子女通過各種途徑送往國外的真實緣由。
目前中國的經濟決策中,也出現了一個與90年代中期以前完全不同的特點,即越來越多的政策不再是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出發,而是明顯地賜惠于特定的利益集團。許多關係到國民經濟興衰的重大政策,如調整重複建設造成的畸形產業結構、解決銀行的壞帳等,因與部分政治精英及經濟精英的利益密切相關,始終難以真正解決。而一些與調整產業結構直接相違背的政策,如小汽車生產已嚴重過剩,中國交通基礎設施現狀也跟不上,卻一直在享受各種優惠政策,繼續「發展」。房地產大量過剩,造成了銀行大量貸款凍結,但卻還在繼續建造,明知中國老百姓的購買力不行,但房地產降價因觸及到利益集團,一直處於「雷聲大、雨點小」的狀態。而另一些有助於緩解社會不滿的政策,如杜絕公車私開、減少公費吃喝、防止對農民的亂攤派等,卻大多是在各衙門中旅行的公文。而一些運用公眾資源,為特定利益集團謀利的政策,卻出台迅速、實施果斷。近兩年來一系列的裁員、削減社會福利等政策,在經濟蕭條時期都明顯是加快衰退、增加社會衝突的,但其減輕國家負擔的意圖則十分明顯,因而獲得很快推行。如1999年上半年用政策與國家輿論在股市上造市等舉措,只是便於一些利益集團上下其手,先用公款或銀行貸款將低迷的證券市場拉高,再伺機出手,讓普通股民去承擔股市回落的損失。再如對中國環境生態破壞作用極大的「三峽工程」與「南水北調工程」,因為便於精英集團掠奪國家財富,中共政府根本就不顧及任何後果而強行上馬。這樣的政策,顯然不利於國家長遠穩定,只利於造就一批又一批暴富者。這種飲鴆止渴的政策居然能夠行之於世,說明參与決策的政治精英與知識精英極為短視,對由他們親手塑造的中國未來已喪失信心與責任心。
上述種種表明,政府在精英與民眾之間其實已進行了選擇。出現這類政策傾斜,除了與執政黨的社會基礎早已傾斜有關外,還與整個社會已成為一個「尋租社會」有關。近幾年來,經濟上發跡的一部分政治和經濟精英,對經濟政策的方向有相當大的影響力。他們所主張的政策,並不考慮國家和社會的整體利益,其著眼點基本上放在一點:是否有利於自己這個利益集團。這個群體關心的是如何保住自己的權力地位、政府能插手操縱的資源和機會、如何甩掉或減輕政府所背負的維護社會大眾利益的包袱。
中國這條「船」正在由不少掌權的「精英」們共同努力將它鑿沉,而部分權力精英們卻早已為其家庭成員們準備好了後路:做不成共產黨的官,還可以到國外當寓公。這就是本書第5章中談到的當代中國大量資本外逃現象產生的根源。
4、新聞媒體的功能和面臨的挑戰
中國的新聞媒體一向受黨的嚴格控制,一直有泛政治化的特點。改革開放以來,傳媒經營制度有所鬆動,擴大了報紙的自主經營權,出現了媒體政治、經濟分離化的發展趨勢。但是,至今所有的傳媒仍然基本上受政府的控制,私人或私營機構還不能涉足傳媒業。現在政府讓部分報紙自籌資金辦報、「到市場經濟中闖蕩」的做法,被報刊業稱為「又要捆住媒體的手腳、又要一腳將媒體踢下海」。不過,這也逼得不少媒體必須在不觸怒政府的前提下儘可能地面向大眾,增大自己在讀者市場中的份額。這些報紙過去「吃皇糧」的時候,在編輯方針、報道內容上都不敢創新,甚至不敢越雷池一步。現在,報紙主要靠市場而存活,就必須成為以通俗化與娛樂化為主的大眾化報紙。在大眾化報紙中,雖然也有少數敢刊發一些比較大胆的批評時政的文章,但基本上仍受到嚴格的監控,經常被「黃牌警告」。從1998年來被停業整頓以及撤換報社領導的媒體有數十家,(註29)根據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保護記者協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發布的2003年年度報告,連續4年,中國均是世界上關押記者最多的國度,幾乎佔全世界被關押記者總數的1/3。2001年是中國關押記者最多的一年,總共囚禁了118位記者。(註30)
媒體是推進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工具,也是對政府及各種公共權威進行社會監督的重要手段。國民黨在台灣轉向民主化的過程中,就是先開放報禁,這必然導致開放黨禁,將國民黨置於社會監督之下。1998年,中國大陸的新聞出版界曾經歷了短暫的有限寬鬆期,敏感的外國傳媒稱之為「北京的春天」。但近年來,隨著經濟形勢疲軟、失業失業人員增多、貪污腐敗急劇蔓延,新聞主管部門又加緊了對傳媒的控制。2000年1月廣東《南方周末》總編江藝平被迫「辭職」,就是政府對傳媒偏離「主旋律」嚴重不滿的又一例證。中共中央宣傳部從1999年下半年開始推行報刊業整頓,目的是削弱非官方媒體的力量。近幾年來,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不少經濟實體暗地裡收購一些報刊雜誌。這種收購行動不被政府部門認可,有相當的風險,收購后只能按照報刊雜誌的原主管部門與收購者私下在合同中約定的辦。這種情況相當程度促使了這些媒體的商業化與世俗化,但在政治性話題上仍然是不敢越雷池一步。國際社會(包括中國的知識精英)一直存在兩個幻想,一是加入WTO會促進中國的民主化,二是科技進步是對政府控制傳媒的一個挑戰。但事實表明,中國政府在利用科技手段控制社會方面的學習進展相當神速。隨著英特網在中青年人群中的普及,中國政府監控傳媒的手段正在更新,目前由公安部出面,清華大學以及一些外國公司參与的「金盾工程」就是政府加強社會控制的一個高科技網路。(註31)這個網路預計2008年建成,有專家預測,一旦建成,中國將成為世界上最大的一個警察國家。現階段中國政府正在與網路作頑強的鬥爭,從2002年8月1日起,中國政府開始實施《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這一規定的內容極為寬泛與模糊,凡中國政府不喜歡的內容都可以被納入這一規定。2003年7月下旬開始的整頓媒體,其目的絕對不是為了進行新聞體制改革,而是為了如下幾個目標:首先是為了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因為絕大多數媒體的經費來源於財政撥款,並依靠攤派發行;其次是為了減輕政府監管負擔。就連政府自己也聲明,這次改革並不意味著放鬆新聞管制。這一整頓的實際結果是造成媒體行業高度緊張,由於大批媒體被關閉,媒體從業人員失業,為了生存,媒體及其從業人員因而會加強「自律」,更加小心地遵循政府的管制。
另一個神話,即外資進入傳媒業有助於推動中國的新聞自由,實際上也被中國的政治現實證明為不可能。過去幾年,許多外資傳媒放棄了「新聞自由」這一原則,在中國小心翼翼地開拓著「新聞業務」,只報道一些日常的大眾化新聞,以求獲得中國政府的允許,在中國「發展」。但中國政府並未被這些外國媒體的謹慎及誠意服從所感動,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徐光春宣布:「有幾項標準永遠不會更改,即:媒體的角色是『黨的喉舌』,黨管理媒體及媒體機構人事,以及媒體依然要承擔正確輿論導向的責任」,(註32)中宣部副部長李從軍要求媒體在「按照企業模式展開經營」的同時,「要時刻留意保留其意識形態方面的特性,並肩負起正確引導輿論導向的義務」。(註33)最後,中國政府覺得管理外資媒體費事,中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乾脆於2005年7月頒布禁令,禁止各地廣播電台和電視台向境外機構出租廣播電視頻道,與境外機構合資、合作經營廣播電視頻道。(註34)
5、加入WTO對中國的影響
加入WTO一直被看作中國政治民主化的一個契機與轉折點,因而這一事件引起了世界廣泛而熱情的關注。筆者贊成加入WTO,因為這確實能給中國帶來新的機會,當然比沒有「機會」的僵局要好。目前,在「保護民族工業」的口號下,部分利益集團反對加入WTO,因為外國同行的進入會瓜分並動搖他們的壟斷利益,這些壟斷性部門正是專制政治體制的經濟基礎。一部分與利益集團無關的知識精英對此也持反對態度,則是因為他們對中國的經濟現狀缺乏細緻深入的了解。加入WTO是否會象某些知識精英所期待的那樣,給中國帶來促進政治改革、消除腐敗的機會呢? 對此,中國的一些學者提出了極為樂觀的看法。他們認為,中國加入WTO后,進入中國的外國大公司將會迫使中國接受國際通行的遊戲規則,這會有助於消除中國的腐敗。這一說法顯然忽視了重要的經驗事實,南美和東南亞國家都是WTO的成員國,但也都是貪污腐敗盛行之地,在一些南美國家還形成了政治寡頭、經濟寡頭與外國資本三者對弱勢群體的聯合統治。其實,外國企業到一個國家投資時都會入鄉隨俗,如果中國的土壤盛行「尋租」,外商也會設法跟進。例如,中國的有些行業一直不讓民營資本進入,但外國資本卻通過其代理人在中國的上層特殊關係開展「尋租」活動,結果取得了經營特許權,以致於有人憤怒地說,這是「寧贈友邦,不與家奴」。事實證明,不是外國資本改變了中國的遊戲規則,而是他們順應了中國腐敗的制度環境。據民間經濟分析機構安邦集團調查,跨國企業在華行賄的事件近10年來一直上升,中國在10年內至少調查了50萬件腐敗案件,其中64%與國際貿易和外商有關。(註35)僅2003年國外公司涉嫌賄賂有關的腐敗案件達到1,500餘件,比前一年增長20%。(註36)而這些跨國公司在他們本國,一般是都能守法經營。
中國人不能指望通過一個國際社會的經濟協定來改變本國的政治制度與社會狀況。要達到促進政治改革、消除腐敗這兩個目標,唯有通過國內各階層的共同努力、實現中國內生的變化,才能取得進展。
可以預期,入世以後中國現在正在急劇變動的階層分化將會加速。如果說適應市場需要的知識是種資本,社會關係是種資源,那麼擁有這種資本與資源的人士在利用加入WTO的這一機會時,要比未能擁有這兩種資源的人士方便得多——說得好聽一點,前者有準備,後者沒有準備,而機會從來是給有準備的人預備的。出於同一理由,加入WTO將擴大中國現在的地區差距,因為發達地區有利用機會的資源與資本,貧困地區則不具備這些資源與資本。
政治精英集團很快會找到一條與外國資本相結合的最理想道路,知識精英則會進一步發生更劇烈的分化,一部分人會更新自己的服務對象。只有經濟精英們的道路複雜一些,沒有合作價值的行業會在與外國資本的競爭中徹底落敗(這一點有的行業已看到自己的前景,如電訊業),還有一定市場份額、且有自己品牌的廠家大多會走與外國資本合作的道路,外國資本考慮到此舉可降低佔領市場的成本,也會欣然合作。而中小企業主,尤其是技術服務較差、只是靠高額回扣擁有一定市場的鄉鎮企業,則是中國加入WTO以後最可能被淘汰出局者。這一切的結果將是:上層繼續暴富,而中下層人士還會繼續邊緣化。
從中國當前社會結構演變狀態來看,已經形成了與改革以前完全不同的一種新型社會結構,但這種結構是通過「漸變」——即「老權貴帶入新社會」的方式完成的。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利益結合方式也發生新的變化。要想改變社會正朝著政治利益集團、經濟利益集團與外國資本三者對社會中下層進行聯合統治行進的方向,必須要有大的社會運動。而中國現在缺乏社會運動,只有人口遷徙與人口流動。社會運動蘊含著某種高度的反思性自我調控,是旨在建立一種新生活秩序的集體性事業。以這個標準衡量,中國二十多年改革過程當中,其實只有80年代中後期有過社會運動的萌芽跡象,但在1989年「六四」事件后這一萌芽夭折,此後再也未曾出現過。90年代在中國興起的法輪功,其實是中國公眾在社會認同危機非常嚴重的狀況下,力圖建立新生活秩序的一種選擇,但因受到中共政府的殘酷迫害而只能在海外生存,加之中共政府對其進行大量的歪曲性宣傳,導致中國本土公眾對法輪功信徒的疏離,對中國本土形成的影響目前看來比較有限。
要解決中國問題,必須要有一場從思想到制度全方位變革的社會運動,那就是以政治體制改革為核心的社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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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7:吳忠澤、陳金羅,《社團管理工作》,中國社會出版社,1996年出版。
註28:「全國百家註冊會計師事務所、近千家分支機構被撤銷──整頓『經濟警察』」,《北京青年報•青年周末》,1998年8月14日。
註29:詳細情況請見何清漣《中國政府如何控制媒體》有關章節,該研究報告由中國人權(Human Right in China)資助研究出版,《當代中國研究》(美)2004年秋季號至2005年秋季號分四次轉載,該雜誌網址:www.chinayj.net.
註30:「118 Journalists in Prison on December 31, 2001」, Journalists in Prison in 2001, http://www.cpj.org/.
註31:Greg Walton,「金盾工程:龐大的中國電訊監控工程揭秘」(「 China』s Golden Shield: Corpora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urveillance Techlonog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原文見http://www.ichrdd.ca/english/commdoc/publications/globalization/golden ShieldEng.html。
註32:「中國媒體改革終於啟程」,鳳凰衛視2003年7月10日,http://www.phoenixtv.com/home/finance/fortune/200307/07/83157.html
註33:出處同注1。
註34:「中國加強監控外國文化產品」, BBC, 2005年8月4日。
註35:「電信企業行賄內幕驚人 反腐機構面臨嚴峻考驗」,《亞太經濟時報》2004年7月23日。
註36:外企腐敗——跨國公司生存的「潛規則」,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網站,http://edp.gsm.pku.edu.cn/bbs/。
(待續)
(作者授權發表 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