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8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六 邊民外逃
在苛政、飢餓和幹部惡劣作風的壓迫下,邊疆的農民大量外逃。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四日《思茅地委、思茅軍分區對今春以來外逃外遷問題的指示》中說,「自年初以來,邊疆外逃外遷事件不斷繼續發生。與往年比,其主要特點是,面更廣,規模更大。截至三月底,共外逃六百四十四戶,二千四百三十三人。四月以來,不但沒有停止,並有新的發展。」
一九五八年四月十六日,思茅邊防司令部給軍區的電報有如下敘述:
一九五八年以來,我區外逃嚴重,已達三千多人。其中瀾滄一千六百人,孟連九百九十八人,猛混七十人,猛臘一百六十六人,江城十人。形勢仍在發展。外逃的特點是:一,普遍性。但瀾滄、孟連兩區最為嚴重;二,由二線以內繼續向縱深發展。開始是孟連、糯福區,現在深入到瀾滄、孟連內地;三,外逃人員百分之六十五是我基本群眾,並有骨幹積極分子、黨團員和政府幹部帶領,逃跑的地主富農只佔少數;四,整戶、整寨攜槍結隊,公開對抗,不聽勸阻。
思茅邊防司令部提供的外逃數字並不多,另一資料所批露的情況要嚴重得多。大躍進開始以後,外逃人員大量增加。僅西雙版納自自州所屬景洪縣,一九五八年九月到一九五九年初,全縣山壩區外流外遷就有七千多人,其中,勐龍區就有六千九百多人。一九五九年春,貫徹中央的一些鬆動政策以後,外逃人員大部分回來了。一九五九年秋天反右傾,重新實行左的政策以後,邊民又大量外逃。扣除迴流人員不計,從一九五八年九月到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全縣八個壩區總計外逃人員三千四百一十一人。(註四十九)
勸阻邊民外逃有時還會發生武裝衝突。麗江地委和軍分區一九五八年四月十六日二十二時《對碧江武裝部電話請示要派部隊幫助勸阻邊民外逃的批示》中透露了以下情況:
一九五八年四月十五日晚,碧江縣一區聯合鄉發現外逃三十五人。該縣得悉后,於十六日晨組織工作隊前往該村勸阻,但因路途太遠沒有追上。在返回中,又遇外逃者十八人。工作組當即喊話勸阻。對方不聽,一直朝工作隊方向走來。民兵當即朝天打了兩槍。外逃者向民兵射毒箭,傷民兵一人。上午九時發生衝突,至下午四時衝突結束。我消耗子彈二百多發,打傷對方七人,我犧牲一人,傷一人。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六日,中共德宏地委《關於少數民族外逃情況的檢查報告》中說:
從今年一月到十一月二十日止,已外逃五萬六千二百六十七人占邊沿縣總人口的百分之十四。其中傣族和平土改區二萬七千六百二十六人,景頗族直接過渡區二萬四千八百八十六人。外逃者中,有國家供給幹部一百八十九人,工作幹部六十二人,小學教員四十六人,鄉幹部七十五人,州直機幹部三人,中央民族語言調查組三人。農村黨員外逃一百八十一人,占黨員總數的百分之十六點一。
據瑞麗縣材料看,今年外逃有兩個高峰,一是四月,共外逃六千五百二十九人,占外逃總人數二萬一千七百六十五人的百分之三十;二是九月末到十月初,外逃三千零六十五人,占外逃總人數的百分之十四點零八。第一個高峰是大辦水利的時候;第二個高峰是大辦鋼鐵的時候。
一九六零年四月二十六日,《史懷壁同志電話彙報瀾滄等地糧食和人員外逃情況記錄》中說:「今年以來,瀾滄共外逃一千八百八十六人,主要是糯福、酒井、東回三個區。」他將外逃原因歸結為缺糧、大辦食堂和幹部作風。
七 騷亂和暴動
《當代雲南大事紀要》中記載:「一九五七年六月五日,中共迪慶工委就平息叛亂、準備改革問題向省委彙報。藏族聚居的三個縣自去年以來都發生過不同程度的叛亂。德欽一九五六年六月叛亂,經過一年來的打擊,現只剩下少數殘餘。中甸今年三月叛亂,現尚有部分繼續頑抗。維西六區也發生過局部小暴亂。」(註五十)
雲南少數民族性格驃悍好鬥,都有槍支武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經常出現民族騷亂和暴動。民族騷亂和暴動的原因比較複雜,不全是「大躍進」造成的。但是,不可否認,農業合作化中的過激政策、大躍進中的失誤,群眾生活太苦,至少是民族騷亂和暴動的重要誘因。
現將有記錄的騷亂和暴動的歷史資料抄錄如下,供讀者參考。
麗江小涼山暴亂
昆明軍區一九五六年四月十二日報告:
麗江地區叛亂情況:永勝、寧蒗、華坪共有叛叛亂武裝三千五百多人,主要幾股如下:棉花地(華坪東北)四百多人;毛牛坪三百多人;華榮庄三百多人;跑馬坪地區(寧蒗東南)一千多人;辣子溝(跑馬坪北)七百多人。
叛匪活動情況:一,羊坪、哨坪等地叛匪二百多人,四月六日開始暴亂,搶去大米三千斤,豆子二百余斤,菜九百斤。我方護送武裝(民警七人,公安四人)及馬幫二十多、馬五十多匹,除逃出四個馬幫外,其餘無下落。同時,哨坪、莫爾坪地區將我工作隊包圍,打死打傷我十人,搶走長短槍四支、物資全部。當晚二百多人又包圍了我羊場辦事處,殺死我送信幹部二人。二,華坪以西的水坪、毛牛坪地區有匪三百 多人、槍二百多支。於四月八日時,包圍我通達地區政府,九日拂曉,我華坪民警及民兵兩個戰鬥隊向該敵進攻,斃、傷其五十餘人。三,新營村(寧蒗南)有匪六百多人,於四月八日開始暴亂,掄走糧食三千斤和貿易組的全部物資。四月七日敵一千多人,將我跑馬坪的一個連包圍,我當即向寧蒗出動四個排進擊,至四月八增援部隊到達解圍。
昆明軍區四月二十八日報告:
一九五六年四月六日以來,小涼山的永勝、寧蒗、華坪地區舉行叛亂的武裝曾陸續達到四千多人,為平息這次叛亂,我們先後動用了十三個連的兵力及民警、民兵二千多人。從四月六日到四月二十七日,大小戰鬥三十六次,殲滅敵人一千二百三十餘人(敵亡三百六十三人,傷三百九十七人,俘四百七十人)。
雲南省公安廳四月二十八日報告:
自四月六日起,發生暴亂的小涼山羊坪關、跑馬坪地區及華坪縣四五兩區共參加暴亂的人數約二千五百人。在寧蒗縣境,部分上層集中三千多人,除圍攻金棉、西營兩地區外,並準備全面圍攻我縣區政府。
富寧縣瑤族騷亂
中共雲南省委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五日《關於富寧縣瑤族騷亂事件的報告》中說:
幾年來,我省苗、瑤民族不斷地發生搬家騷亂事件,肯定是有反革命分子挑起和操縱的。但問題是,為什麼經過我們多年工作,反革命分子仍能進行這樣大的破壞活動、群眾仍聽信反革命的煽動…….這就不能不從我們主觀工作中檢查。
文山地委一九五六年十月七日的《關於富寧縣民族騷亂事件的報告》中說:
富寧縣蘭靛瑤族鬧退社問題,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開始緩和下來。但是,山瑤和黑瑤鬧事又有新的發展。由鬧退社到鬥爭村幹部、到搶奪槍支、組織武裝騷亂。地主張尚傑(黑瑤,已批捕外逃)持槍率領地富慣匪、以及社員群眾四十多人,攻打我敬龍鄉政府,搶走銅炮槍五支、黨支部公章一枚、文件一捆、人民幣四十元以及衣物,並追殺我鄉文書。被鄉文書開槍打傷一人後退去。事後敬龍鄉弄登社八個寨子八十六的男子全部跑光。另外,龍紹、龍萬兩個鄉的山瑤族也鬧退社並鬥爭土族社長,搶走土族民兵銅炮槍五支。山瑤族男子大部分日夜上山開會並積極修理槍支、倒砂子、沖火藥。民族鬧退社騷亂事件與土匪武裝暴動有所不同。儘管有敵人策劃煽動,但它是以民族形式出現的,參加騷亂的大多是被騙的基本群眾。事件發生后,我們加派了幹部力量,部隊也進駐控制,堅持以民族形式和平解決的方針,使多數群眾平息。但是,敬龍鄉還有好多名外逃分子沒回來。楷紹鄉還持槍拒絕我幹部進去工作。群眾怕捕、怕關,不敢下山,食鹽斷絕,地里的穀子成熟了沒有人收。
維西縣伏擊事件
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麗江公安處電話報告:
十二月八日,維西縣民警十一人護送糧食六馱及慰問品支援涼山前線,中途遭八十人伏擊,民警犧牲五人,重傷二人,物資全被搶走。
歸化寺問題
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在四村若依母戰鬥中,我方擊斃叛匪七人,將屍體陳列在小街子(喇嘛寺附近),動員叛屬認領。到場叛屬二百多人,發生武裝衝突。當場犧牲工作人員一名。我亦擊斃喇嘛一人。部隊聞槍聲立即趕到,他們也向部隊射擊。歸化寺是迪慶自治州最大的一個寺院。
昭通地區昭魯二縣結合部事件
《昭通地委關於昭魯二縣結合部暴亂事件的情況報告》說:
昭魯結合部四個區、二十個鄉,四十六名土匪暴亂。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四十六名土匪殺害鄉營業所幹部一人、服務員二人。二十六日凌晨,先後殺害幹部十人,打傷七人。他們提出「反對三化」、「反對公共食堂、反對託兒所」、「反對日夜苦戰」的口號。我方組織力量即時圍殲,歷時五天,共捕獲匪一百八十多人,其中公開出面暴亂的五十多名。打死十二人。此外,大理與永勝交界處,在國慶節前發生暴亂,口號是:「反對公共食堂」、「反對苦戰」。打死叛匪幾人,還有七人外逃,大部分被爭取過來。
祿勸縣大松樹新村煤礦暴亂
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六日,雲南省祿勸縣大松樹新村煤礦發生了以李光榮為首的「中國人民起義軍」的反革命暴亂案。次日,暴亂首犯及骨幹均被民兵擒獲。二十八日,平叛工作組到達出事地點,共拘捕一百一十七人,大搞逼供信,打死二十四人,打傷致殘三十六人(致死七人),判刑五十人。平叛有嚴重擴大化問題。(註五十一)
金平縣崇崗公社老街管理區鐵匠寨事件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八點三十分,元陽縣毛草坡、金平縣崇崗公社鐵匠寨、芭蕉河、鐵良寨、河頭寨等四個村子四十三個人為骨幹及部分群眾共七十多人,持火槍十五支暴亂。他們攻打老街鄉人民委員會,搶走布匹、衣服、膠鞋及零星百貨,還搶走現款一千三百多元。打死糧食局幹部一人、售貨員一人。攻下老街后就煮飯吃。鬧了五六個小時,四十三個人上了山。
宣威事件
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三十日《關於宣威反革命暴亂案件的調查報告》中寫道:
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雲南省宣威縣阿都公社發生了反革命暴亂,波及增平、翠華、兩個公社。這一帶是雲貴兩省結合部,周圍駐有鐵道兵兩個團和三萬民工。有的叛匪就在軍隊駐紮的村裡活動。暴亂涉及十三個管理區的三十七個生產隊,共四百一十七人。其中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及財貿人員、小學教員一百三十八人,占暴亂地區幹部總數的百分之九。其中有公社黨委委員二人、支部書記七人,黨員四十七人,團員四十五人。在暴亂中,被殺幹部十三人、群眾一人,搶走短槍十一支。二十五日我部隊到達后匪眾即鳥獸散。二十六日叛亂基本平息。
這次反革命暴亂是今年七月二十八日開始醞釀的。叛匪番號叫作『中建中央司令部雲南分部』,號稱四個團。暴亂起來的是一個『團』。其餘在宣威的寶山、雙河等六個公社,及鐵道兵五師二十四團所屬的民工中建立的三個『團』,共二千多名匪徒。在暴亂前夕被我一網打盡。到十一月二十五日止,主要匪首除徐汝俊一人被斃以外,全部捕獲。經過審查,在三十九名『營職』以上的叛匪骨幹中,地富反壞佔百分之五十四。
在這次暴亂中,反革命分子針對三面紅旗和我們工作中的缺點,提出一些政治口號欺騙群眾。如,『實行第二次土改,平分土地到戶,不交公糧,不賣餘糧』、『解散公共食堂,糧食分到戶,隨便吃飯』、『恢復自由市場,不要糧票、布票、飯票』,暴亂來以後,又提出『土地回老家,土地各還各』等口號。
根據我們的調查,暴亂地區的群眾對我們工作中的某些缺點是有意見的,主要有這樣一些問題:一,糧食統管。群眾說:「口糧三百二,牆上一行字。」群眾的口糧自己看不到,摸不著,只是掛在牆上的一行字。二,食堂辦得不好。管理不民主,不公布賬目,吃飯不公平。山區居住極分散,有的住家離食堂二三里,最遠的二十里,還不準代老人打飯回家去吃。三,共產風,搞「萬頭養豬場」平調了生產隊和社員的豬,收回了社員開的小片荒地。四,生產指揮上要求「規格化」、「一字平」,該鋤草時公社讓搞積肥突擊運動;該收莊稼時公社讓割茅草。五,幹部作風不好,脫離群眾。
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日謝富治向周恩來總理彙報時說:「關於宣威反革命暴亂,經過雲南省委、昆明軍區和公安部隊工作組協同地、縣委進行了半個多月的工作,案情已基本查清。今年以來,西南三省發生大小暴亂十二起,其中四川五起,貴州五起,雲南二起。」(註五十二)
八 退回去就有生路
一九五八年以來的過激的政策把農民推向了死亡之路。如何重新尋找生存之路?退回去。
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初,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簡稱「十二條」)。這實際是從激進政策中大步倒退的政策。中共雲南省委於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中旬召開了有二千多人參加的三級幹部會,學習貫徹中共中央的「十二條」。在這次會上,中共雲南省會對一九五八年以來出現的嚴重問題承擔了責任:「在雲南政治條件和自然條件都很複雜的情況下,對於如何結合實際執行黨的政策,是比較忽略的。因而對山區、壩區以及不同民族的特點、差別注意不夠,特別是內地高山分散地區更為忽視。在處理生產關係、組織生產、生活等方面都抹殺了這些差別,成為助長』五風』的一個根源。」明眼人一看便知,雲南省委這認識並沒有說出產生問題的根本原因,而是把全局問題當作局部問題加以分析。這是為中央領導人開脫。在出現全局錯誤的情況下,地方官員為中央承擔責任,這是拍馬屁的最好機會和方式。這時你幫助中央領導人下了台階,中央領導人就會讓你的職務上一個台階。
為了使倒退政策得到毛澤東的認可,一九六一年初,新任省委第一書記閻紅彥到普洱、景谷、漾濞、彌渡等縣進行調查以後,在五月九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對生產隊規模、公共食堂、社員分配、耕牛、大農具的所有制等五個問題提出了退回去的看法。毛澤東於五月十六日作了批示:「閻紅彥此信寫得很好。他的調查方法也是好的,普遍與個別相結合。發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供參考。」(註五十三)
雲南省的倒退的政策是全面的:一,退賠共產風颳走的財產,對一九五八年以來的錯批錯斗的幹部和群眾進行甄別平反;二,調整人民公社的體制、規模和農村經濟政策;三,壓縮工業基本建設,精簡職工和城鎮人口;四,調整商業政策,邊疆地區不實行統購統銷;五,恢復手工業;六,繼續對邊疆少數民採取特殊政策。(註五十四)
以上政策起到了休養生息的作用,一九六一年基本沒有因飢餓而死亡,一九六二年浮腫病基本消除。一九六四年雲南省糧食總產量達一百二十一點三四億斤,超過歷史最高年一九五六年的一百二十點二七億斤。豬肉從一九六四年九月起就可以平價敞開供應。除糧食、棉布外,其餘數十種憑票商品完全敞開。一九六五年春節,昆明市場上的日用工業品比一九六四年增加了一千八百多個品種。(註五十五)
註解:
[註四十九] 呂澤:《西雙版納一個基層黨委秘書親歷三年大躍進》,未刊稿。呂澤先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將此稿投《炎黃春秋》雜誌社,編輯部部刊用,我引用了其中這個數字,請作者諒解。
[註五十] 當代雲南編寫組編:《當代雲南大事紀要》,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一九九六年,第一六八頁。
[註五十一]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誌》,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第二十六頁。
[註五十二] 《謝富治同志向總理、富春彙報雲南宣威發生的反革命暴亂及糧食情況》,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日。
[註五十三] 《轉發閻紅彥關於調查農村人民公社幾個問題的來信批語》,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九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一九九六年,第五零一頁。
[註五十四] 《當代中國的雲南》上,第一五八-一七零頁。
[註五十五] 同上。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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