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連載】楊繼繩《墓碑》(二十)

【新唐人2013年12月4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七 吃青、刑罰、扣飯

飢餓難耐的農民,出於生物的本能,見到可吃的東西難免要吃。當時可以吃的東西無非是還沒有成熟的莊稼,如青麥穗、青稻穗、青玉米等。但是,這種「吃青」行為一旦被幹部看見,輕則罰款、扣飯,重則用各種殘酷的刑罰折磨致死。而更常見的情況是,農民沒有偷吃,卻被幹部誣為偷吃而受到懲罰。

榮縣五一公社新進大隊二隊社員朱玉發一九六一年春天拿了地里的胡豆二點五斤,被罰款一百二十元(相當於科級幹部四個月的工資),除了把他家裡的衣服、被子、席子、紅苕及口糧供應證全部沒收外,還將他身上衣服脫光,進行批鬥。朱玉發每天還要付給向他「追贓」的人糧食每人一點五斤,工分十個。地委向縣裡下達了「追贓」任務一百二十萬元,縣委又將這一任務下達到各區,各區又加碼下達到公社。各公社、大隊為了完成任務,採取了「人跟人、腳跟腳」的「追贓」活動。有的公社規定「傾家蕩產,賣巾巾片片,賣兒賣女,都要繳清贓款」。因此,在樂道、成佳、龍潭、唐山等區的農村,「追贓」的幹部見雞捉雞、見鴨捉鴨,見什麼拿什麼,社員的衣服、棉被等都被拿走。有的「追贓」幹部藉機大發橫財。社員童光前趁給食堂打柴之便,拿了一點柴回家,公社令其賠款二百七十元,童無錢賠,公社將他家老人的兩具黑漆棺材當即抬走,生產隊里還拉走了他的一隻大母羊,抓走了一隻雞和一隻鴨。有的公社用評議的辦法確定偷盜的數字,富南公社三大隊在二百五十五戶中就評議出偷盜戶二百五十四戶。(註八十二)

一九六零年春,古藺縣的公共食堂已經斷糧多日,能吃上漂湯(湯內有少量菜葉)就算改善生活。人口大批死亡。龍美公社金坪管理區去冬今春死亡人口占原有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四點七。沒死的人很多患有腫病,邊幹活邊呻吟。飢餓的社員被迫偷吃糧食。彰德公社二管區一隊八十四戶,偷盜和私拿糧食的就有七十七戶。幹部對吃青、私拿的處理也十分嚴厲。潭廟公社一社員偷了二斤紅苕,支部書記計算:這二斤紅苕下種后可產三千斤紅苕,其價值三十元,當即罰偷苕的社員三十七元。除了高額罰款以外,扣飯、罰跪、捆綁、吊、打、勞改、搜查、沒收財物。扣飯是比較普遍的現象,敘永縣長江公社六一管理區第六生產隊全隊七十戶人家,就有六十四戶被扣過飯。社員說,這個隊有「三扣」:不按吃飯時間到食堂要扣,不能下田的病人要扣,不向食堂交野菜的要扣;還有「三不扣」:幹部不扣,幹部家屬不扣,幹部親戚不扣。這個六一管理區在一九六零年一到六月,就有二十九人被捆綁吊打,其中有四人致死。有的公社規定,社員不請假外出、不出工、不參加會、不交野菜、不交青飼料,一律扣飯。古藺縣飛龍、彰德、玉田三個公社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一百四十四人中,有三分之一打過社員,被他們捆綁吊打的社員有一百二十四人,其中被直接吊打致死的和逼死的有三十三人,致殘六人,重傷七人。據對古藺縣德躍、摩尼、太平、白沙等六個區二十二個公社調查,一九六零年一 到六月,幹部打社員造成嚴重後果的有七十六起,因吊打致死的十六人,致殘的六人,重傷七人,扣飯餓死七人,自殺多起。新建公社白沙管理區一月至三月,受到種種不同程度肉體懲罰的社員一百一十九人,其中,吊打逼迫十九人,打殘一人。聖燈公社第九管理區第五生產隊隊長張某常吃雙份飯,一九六零年三月二十三日,社員黃文先沒有出早工,張隊長當即扣黃的早飯。黃說:「為什麼要扣我的飯?有人還吃雙份飯呢?」張隊長認為黃傷了他的面子,命令社員毛學友拿些大糞,將黃按倒在地向黃的嘴裏灌,弄得黃滿頭滿嘴都是大糞。(註八十三)

省委整風整社溫江工作團在上報省委和地委的一分報告中寫道:

一九五九年底到一九六零年初,在全縣大抓生產、生活和繼續開展反右傾鬥爭中,罰款、扣飯和算損失賬等違法亂紀現象普遍發生。在一九六零年二、三、四月,全縣大搞「突擊落後」,合併大管區、大食堂等運動中,罰款、扣飯、捆綁、吊打社員群眾,以及「洗毛芋頭」、「留學」、「開富裕中農座談會」(即白天監督勞動,晚上輪流批鬥)、亂捕、亂扣、亂撤幹部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普遍。逼死人的事件不斷發生。直到六、七月份「新三反」期間,這股風勢稍有緩轉,但在八月至十一月的糧食核產工作中,在縣委部分主要負責幹部分別主持的淮口等地的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會上,又發生了打人、「洗毛芋頭」、罰跪等行為,直到這次會議期間仍然沒有剎住。(註八十四)

這個報告介紹,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晚上,龍王公社四管區社員曾本春到食堂請人給小孩看病,被武裝隊長羅某與支部書記吳某碰上,被他們誣為「偷東西」,當即遭到毒打,並搜查其家,曾取刀刎頸自殺,經急救未死。十二月十四日,民校教師賀某發現竹篙公社聯盟管區社員羅龍利偷雞,賀將羅龍利及其母捆送隊上,狠打了三次,又將其父家中搜刮一空,逼得羅龍利跳井自殺未遂,其父於十五日上弔死亡。

這個報告介紹說,僅竹篙區一九六零年二月到十一月,在少數公社、管區、生產隊幹部的主持下,活活打死社員六人,被他們「洗毛芋子」、吊打之後自殺的八十三人,被扣飯餓死一人。據竹篙公社初步統計,從一九六零年一月到十二月,就有二百四十一個社員遭受幹部吊打和「洗毛芋子」,二百六十五人被扣飯,二百三十戶被搜查,九十九人被罰苦工,六十八人被罰款,二十七人被送「土勞改隊」勞改或「留學」。其中被整死者達十七人,致殘者三人。

「洗毛芋子」又稱「打肉皮球」。長江流域的農民洗毛芋是將毛芋放在木桶里,裝上一些水,再用一根帶把的木棒在桶里來回推動,使毛芋相互磨擦而去掉表皮。這裏說的是:將被懲罰的若干人圍在中間,四周的人將他們推來推去。這種刑罰和北方稱為「炒豆子」的刑罰相似(本書甘肅章、河南章、山東章都提到這種刑罰)。

這份報告介紹,龍王公社人和管區有三被人整死,二人被整殘。貧農社員龔明通因出工不積極,被分支書記罰扣飯十五天,他飢餓無奈,挖了一些紅苕,被「洗毛芋子」而成重傷,送回家後上吊自殺。大明管區分支書記廖某,強令有病的社員肖有根從公社背米回管區,肖走得慢一些,就以「磨洋工」的罪名,輪流三次給肖「洗毛芋子」,第二天,肖上吊自殺。肖父因氣憤不已而死,其妻精神失常,幼子無人照看也很快死亡。一九六零年八月,土橋管區雙流公社就有五個社員被幹部迫害致死。該社總支委員兼前進管區支部書記吳某,在一九六零年一年內就逼死社員兩名,「洗毛芋子」十多人,扣飯三百多人,罰款罰苦工二十多人。又新公社社員周玉明因得腫病,管區主任周某強迫其出工,昏倒在地,而主任反而誣陷他偷吃紅苕,當即毒打,拖回辦公室,第二天即死。據不完全統計,土橋區從一九六零年一月到十一月,由於幹部扣飯餓死八人,因佔小便宜被幹部組織鬥爭、「洗毛芋子」而後自殺二十六人,被幹部活活打死二人。

據不完全統計,長寧縣桃坪公社總支書記、委員、支書與鄉幹部十五人當中,關過社員的就有九人,佔百分之六十。全社伙食團長以上的幹部四百四十一人當中,扣過社員飯的二百一十二人,打過人的十九人,捆過人的四十八人,虐待病人造成死亡的有三十一人。被他們扣過飯的社員不計其數。他們私設勞改隊,私設監獄,不準病人吃飯,強迫病人勞動。碾坎生產隊羅大娘母子四人病在床上,十天不給飯吃,死了三人。中壩管理區的勞改隊中有一個叫陳玉秀的十一歲女孩,她被迫幹了五天五夜的活,疲勞過度,口鼻流血而死。大同管理區社員李友成怕扣飯,帶病出工,病倒田間,被抬回后,隊長說他裝病,踢他幾腳,回家即死。(註八十五)

一九六零年二、三月份,合川縣南屏公社由於飢餓,群眾「吃青」現象比較普遍。公社黨委第一書記譚某在作業組長以上的幹部中布置:凡是有偷竊行為的人,抓住后就吊、打、罰款。譚還在中南、白鹿兩個管理區先後開會毒打六人以示範。還在會上公開說:「勞動力多得很,整死幾個沒關係,打死十個算五雙,砍成幾塊好肥南瓜窩窩。」「 整這些人要有鬥爭性,不執行就反右傾。」並規定偷一棵胡豆或一個包穀罰一元,偷一個紅苕罰五元。從此,這個公社打人、扣飯、罰款、抄家成風。據統計,全社一百五十九名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中,捆綁吊打過社員的就有八十九人,佔百分之五十六。被打的社員五百六十五人,被罰的四百七十八人,被抄家的五百八十八戶。對社員施的刑罰有:「吊半邊豬」、「鴨兒浮水」、「猴子搬疙瘩」等。據檢查團調查,有四十四人在吊打和扣飯後致死,十九人打成殘疾。另據樊執中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對南屏的報告:一,該公社傷亡四百九十六人中,弔死、逼死、活埋的有四十二人,打傷、打殘的六十二 人,因病還強迫勞動或扣飯而致死的有三百九十二人;二,被罰款的有三百八十七戶,罰款額為一萬二千四百元。白鹿管理區社員張紹榮拿了7 根紅苕,被幹部捆綁吊在樹上,罰款二十元。張妻交了十九元請求放人,幹部們不僅不放人,還拿出五元罰款買酒辦菜,在旁吃喝。(註八十六)

一九六零年二月至三月,太平區委副書記唐某(農民稱他為「唐閻王」)在「突擊落後」運動中,搞所謂「拆散落後窩」,強令他認為的「落後」院子的一百七十八戶社員「大搬家」,不願搬的六十六戶都被鬥爭,有十九戶被重點批判,八人被捆,當場逼得社員鐘相成投水自殺。(註八十七)

據不完全統計,合川縣南坪公社被打死逼死四百九十六人,其中,弔死、逼死、活埋的有四十二人;打殘、打傷的有六十二人,因病但還強迫勞動或扣飯致死的有三百九十二人。這些非正常傷亡大都是公社黨委書記親自主持或下令造成的。(註八十八)

墊江縣城西公社春花管理區食堂事務長徐建民從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到一九六零年四月,先後吊打過社員十八人。社員徐文普偷吃了兩個紅苕,被徐建民吊打后五天即死。這個管理區還組織了一個「勞改隊」,凡是犯了「錯誤」(偷吃了東西)都被送去「勞改」,「勞改」時間有一個月的,也有兩個月的。「勞改隊」勞動繁重,每晚加夜班,不能回家。社員陳素華夫妻二人都被「勞改」,有一次偷偷回家給小孩喂葯,被幹部發現后,揪著頭髮拖回了「勞改隊」。社員郭士身患重病卧床不起,隊長強令其出工,三天後死亡。社員周代珍的兒子從修鐵路的工地病重抬回,生產隊長讓社員馬上挖坑埋掉,不準抬回家,經社員多方說情后,抬回去多日才死。(註八十九)

有了公共食堂以後,幹部就掌握了農民的飯碗,扣飯是幹部整治農民最常用的辦法。這樣,「無產階級專政」就可以落實到每個人的肚子里。一九六零年一月,金堂縣農民因飢餓而外出逃荒。一月十九日,金堂縣委向各區、公社、管區發出了《關於控制和清理人口外流的緊急通知》,文中規定:「外流勞動力,其家屬應寫信找回,到期不回,伙食、糧食自行負責,公社一概不管。」(註九十)農民外流的一個目的就是把糧食定量省下來留給家裡人吃,現在外出的人糧食定量被扣,對外出農民是一個致命的打擊。而隆盛公社接此通知后又加以發揮,要外出人員家屬天天寫信,哪天不寫,就扣哪天的飯。有的公社規定了各種扣飯的條款,扣飯就成了社員的家常便飯。在飢餓的時代,管食堂的人常常決定社員的生死。

江北縣沙坪公社小屋管理區黨支部委員賀某,在該管理區長河堰食堂工作期間,對患腫病的社員普遍扣飯,餓死病人數人。社員朱海清患腫病不能出工,被賀連續扣飯兩個月,第一個月每天只給三兩原糧,第二個月只給二兩,到最後五天一顆糧食也不給,朱被活活餓死。社員藍權在水庫工地上患病回家,不能出工,被扣了三十天飯,藍沒辦法,每天挖野菜充饑,不久餓死在山坡上。社員馮銀山一家七口人,有四人因患腫病不能出工,全家被扣飯,結果七口人全部死絕。江津縣大河公社龍會管理區社員范如英,患有嚴重腫病,支部書記李某強令他挑糞,在挑糞中倒在路上死亡。榮昌縣社員李洪英患有嚴重腫病,幹部強令他下水田幹活,其妻苦苦哀求幹部不要派李下田,結果,李妻被幹部打了幾個耳光,還扣飯兩天,李洪英下田後幾天死去。榮昌縣高峰公社第十四管理區五十多歲的女社員楊慈民被幹部懷疑為偷雞,押送到管理區吊打一頓,第二天放出,楊在回家路上暈倒,神志不清,管理區支部書記高某即令將楊埋掉,臨埋時楊還在呻吟掙扎,結果還是活埋了。(註九十一)

農民遭受如此嚴重的迫害,其借口除了「偷吃」、「不服從領導」、「散布右傾言論」以外,反「瞞產私分」也是一個重要方面。一九五九年,榮縣小春徵購任務沒有完成,到十月份,秋征任務才完成了百分之七十,在上面的壓力下,縣委慌了神,企圖通過打人、捕人來完成任務。十月二日,在長山區召開五級幹部千餘人的會議。會議的主題是反瞞產,落實徵購任務。這是一個殘酷鬥爭的大會。縣委第一書記徐某布置鬥爭說:「群眾真正起來打人,不要潑冷水。」長山區首先打人,縣委立即表揚,並批評其他地區右傾。於是打人就普遍化了。這個會上弔打了三十多名社隊幹部,十多人致殘,捕了三個公社幹部。十月二十五日,又在鐘鼓樓召開生產小隊長以上的會議,規模為四千人。會議的內容是反右傾,查糧食。打人比長山會議更普遍、更殘酷。這個會有三十多個分會場同時打人,會場嚴加警戒,不準外出,不準會客。樂德公社十四個公社幹部中被吊打四人,撤職八人,受其它處分二人。該公社大小幹部被打的有一百四十二人,當場打死一人(貧農,生產小隊長)打殘病死一人(新下中農,財經大隊長)。縣委徐某等人提出「要糧不要人」、「要社會主義不要人」、「有糧不交者打」等口號。會後,區、公社、生產隊又層層打人。縣裡召開的會計會、醫生會都打人,打人成風,「上級打下級,一級打一級,幹部打群眾,壞人打好人」。一些「敢打人」的幹部被提拔重用,不敢打人的幹部受到批評。於是,區、公社、生產隊普遍設「警察」、「監獄」、「土勞改隊」,任意對下級幹部和群眾進行毆打、逮捕、勞教、處分,並且普遍使用肉刑。農村如此,城鎮如此,機關、工廠、學校也如此。據對長山、人和、劉家三個公社了解,就有七名小隊長以上幹部被打死。復興公社三大隊打死社員三人。(註九十二)

一九六零年九月,永川縣水碾公社,在黨委書記葉某(縣農水局長兼)主持的一個會上,作出兩條決定:一,凡幹部有瞞產私分的,一律遷到別的管區;二,凡社員有小偷小摸的也一律遷到別的管區。會後作出六十戶遷移的計劃。這個公社在葉某的主持下,被搜查的社員佔全社總戶數的百分之六十,被吊、打、捆綁的有四十八人,被扣飯的有七十六戶。當時,葉某任縣委工作組長,這個工作組的十五名幹部就有十三名幹部親自打人、罰款、抄家,葉親自吊打過七人。(註九十三)

一份報告稱,涪陵縣馬鞍公社,縣裡安排社員每天的口糧為六兩(相當於十進位的三點七五兩),但是這個指標還經常被幹部扣除。太乙大隊有一個作業組六戶人家就有五戶被扣過口糧。社員夏道珍由於在青黃不接時拿了隊里的一點苞谷,被幹部發現,七算八算,算出要扣口糧一千七百斤。此後,每次撥口糧都按百分之二十扣除。有人說這樣扣是要餓死人的。隊長說:「一年扣不完扣兩年,兩年扣不完扣三年。餓死一個抬出去,餓死兩個挑出去!」另外,大隊將還沒有收割的作物分配給社員看守,如被別人拿走,就成倍地扣除看守人的口糧。大石大隊第三生產隊鄭得榮看守的苞谷被人拿走了一百多個,就扣他口糧九十六斤。因此,這個公社繼續出現腫病和餓死人的現象。大石大隊一-九月上旬死亡五十一人,佔總人口的百分之六點三。社員體質很差,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婦女都停經,今年只出生兩個小孩(幹部家屬)。(註九十四)

江津縣雙龍公社對社員罰款名目有十多種:吃青胡豆罰款,開會缺席罰款,逾假不歸罰款(社員離村外出必須請假),死豬罰款,死豬不報罰款,完不成包產數罰款,中午休息時捉鱔魚罰款,插秧間距大了(不符合上級的密植標準)罰款,小孩損壞莊稼罰款(即小孩餓了偷吃青莊稼),等等。銅梁縣西郊公社二管區規定,摘一顆青胡豆罰款一角(當時社員一天的工分才幾分錢)。安居公社葫蘆管理區規定,社員外出超過假期,每天罰款一元(註九十五)

一九六一年一月四日到六日,省委劉文珍和江津地委張鳳伍到大足、銅梁、壁山等縣檢查了十四個食堂,看到的都是停伙、飢餓和死亡。一九六零年的死亡率都在百分之七以上。獅子公社糖房管區三食堂,社員萬子民的小孩扯了幾棵牛皮菜吃,隊長不僅扣了萬全家四口人兩天的飯,還把萬子民捆走來遊街示眾。壁山公社借閣管區黨支部書記對社員實行抄家、罰款、扣糧、扣飯。社員拿一個苞谷扣口糧十斤,拿一個紅苕扣口糧六斤。他讓一個八歲的孩子一次要挑一百二十斤煤,挑不夠就要扣飯。這個管區百分之七十的社員被扣過飯。劉文珍等從壁山回永川的路上,看到三個社員擔著籮筐,其中有一些罈罈罐罐。停車一問,女社員叫周敬明,是馬坊公社的。她丈夫生病沒有吃的,她去找炊事員要點吃的,炊事員答應讓周自己去拔點蘿蔔。拔蘿蔔時被作業組長發現了,說她偷。退回了全部蘿蔔,還罰款三十七元。這相當於一名科級幹部一個多月的工資。她丈夫又餓又急,死了。她還不起罰款,只好帶著幾個小孩改嫁給永川的社員丁樹林。丁樹林把自己節約下來的一點米拿出來請作業組長吃了一頓飯,請求免去罰款。作業組長堅持要罰,把女方的一些傢具作價十八元作抵償,還剩下十九元用公債券補齊后才放他們離開馬坊。劉文珍等沒想到一個作業組長就能對農民如此作威作福。(註九十六)

在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里生活的農民,一切生活資料都被幹部所控制,一切生產活動都得聽從幹部安排,一切行動自由都被幹部剝奪,個人行為,家庭生活都被置於幹部嚴密的控制之下。在這樣的制度基礎下,全國各地都出現了對農民駭人聽聞的大規模迫害。當然,這種情況是不平衡的,有的地方十分嚴重,有的地方情況要好一些。情況好壞取決於農村幹部的素質。但是,從總體上看,農村幹部素質是不高的,再加上上級各種任務的沉重壓力,因此迫害不是個別的。毛澤東把這種大規模的暴行歸結于「民主革命不徹底」(見毛澤東對信陽事件的批示),即認為這些暴行是國民黨的殘餘勢力所為。這顯然是不符合事實的,是推卸責任的託詞。在整風整社中,這些有過違法亂紀行為的幹部曾受過嚴厲的處置(如舉辦集訓班、特訓班,反過來又對這些幹部施以殘酷的刑罰),大批幹部被撤職(如新繁縣河屯公社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被打下去和「冷落」的占幹部總數的百分之六十六),由於幹部大量撤換影響基層工作,一九六二年以後,這些幹部的處分也都撤銷了。

八 一股救命的潛流

與李井泉所倡導的提高公有化程度、堅持辦食堂相反,在四川省的基層,有著另一股潛流,這就是分田到戶、增加自留地、解散公共食堂。正是這股潛流,對減少人口死亡起了重要作用,但在當時卻受到殘酷打壓。

一九五九年八月四日,省委檢查團瀘州分團敘永檢查組安法孝的一份報告中指出,他們發現,在天堂公社部分生產小隊推行了紅苕「包產到戶,以產計工」的辦法。支持這種辦法的人說,它調動了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減少了幹部調工的麻煩,勞動力強的戶非常贊成。也有人對此提出不同的看法,認為集體生產調不動工,食堂無法恢復,勞動力弱的戶吃虧。八月三十一日,李井泉對報告作了批示:「這是一個典型的右傾材料,印發到會幹部閱,供討論反右傾參考。併發各縣委參考。」(註九十七)一九五九年九月一日,省整社、生產檢查團瀘州分團安法孝又送上一個長達萬言的報告,詳細介紹了瀘州專區的右傾作法:

關於農村公共食堂的問題。五月上旬省委在重慶召開地委書記會議之後,地委召開了縣委書記會議,討論了公共食堂問題,方針是解散。會後,各縣布置了解散食堂的工作。說口糧、燒柴困難,說公共食堂浪費糧食,是「貪污盜竊的漏洞」,說「公共食堂雖然有優越性,我們現在優越不起」等。為了解散食堂,各級黨委都召開了緊急會議,層層布置,打通思想,限期解散食堂。有的公社要求「三天準備,七天散完」。在這「一風吹」的布置下,很多縣的大部分解散了……五月二十二日,省委發現這一情況后,當即嚴肅指出,這是右傾,責令地委第一書記限期恢復。並嚴厲指出,富裕農民幹部搞垮食堂,其目的是企圖搞垮人民公社,反對社會主義。

關於自留地問題。隆昌縣等地方一月和五月兩次劃地給農民。出現了以下問題:佔耕地面積多了,超過了高級社時自留地的水平;社員對自種地的經營管理越來越積極,對集體生產關心少了;影響了食堂鞏固;影響公社的糧食徵購任務。

關於豬的餵養形式。五月上旬地委在布置解散食堂、下放豬只給生產隊的同時,又布置將一部分公有公餵豬退還社員私人,可以公有私喂,也可以私有私喂。

這個報告最後說:以上這些是右傾思想的反映……一部分富裕中農和富裕中農出身的幹部,主張單幹,反對集體,誇大口糧困難,反對公共食堂,要求豬只退給個人,領導上一方面感到這是一股邪氣,也曾給以批駁,另一方面卻受到這種思想的影響,作了讓步。有的負責幹部向下級幹部宣傳所謂「黃貓黑貓,捉住老鼠就是好貓」,把集體生產和個體生產相提並論(原來鄧小平的「貓論」源自他的家鄉四川)。

九月二日,李井泉對這個報告作了批示:

看來瀘州專區在公共食堂、自留地、豬分散餵養、幾個問題上的右傾機會主義錯誤,是全專區性的,是從上而下的,是有不約而同的共同主張的,是直到現在還未基本糾正的,是很值得開展討論,並且要繼續採取必要的措施才能糾正過來。(註九十八)

瀘州專區的不少領導幹部丟了官,一批人受到批判。在兩個月以後的反右傾鬥爭中,瀘州地委書記鄧自力、副書記陳懷堂,在全省右傾機會主義分子中名列前茅。但是,嚴酷的政治鬥爭並沒有止住這股潛流,它在農村還在悄悄地發展,還在悄悄地為飢餓的農民緩解困難。四川省委每年都要發出「關於糾正包產到戶的指示」,但包產到戶還是沒有糾正。

兩年以後,一九六一年九月十九日,中共四川省委工作組上報的《關於江北縣委糾正包產到戶的右傾倒退錯誤后的情況報告》(註九十九)中說,江北縣接到省委關於糾正包產到戶的指示以後,於七月下旬召開了各級幹部會議,派出幹部下去進行糾正,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糾正包產到戶右傾錯誤是不徹底的。有相當一部分幹部社員對包產到戶戀戀不捨。尤其嚴重的是,從八月底以來,這種包產到戶的右傾倒退思潮又在全縣範圍內抬頭,較七月之前有了新的發展,出現了各種形式的右傾倒退活動。突出的表現是:包產到戶的面積不斷擴大;一部分大隊把大春糧食作物(包穀、中稻)以作業組或院壩為單位進行了分配;秋菜包到戶和社員佔用集體耕地種植秋菜的現象相當普遍;部分大隊將小麥種子全部分到了戶;擴大了自留地。報告說,「在群眾中,主張包產到戶的右傾倒退的錯誤思想相當嚴重」,「興隆區十個公社黨委書記沒有一個堅決反對包產到戶的」。這個報告說,右傾倒退錯誤已經是一股頑強的勢力,稍不注意,就會舊病複發。因此,「有必要廣泛深入地進行以社會主義教育為中心的糾正包產到戶右傾倒退錯誤的群眾運動」。

一九六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李井泉對上述報告作了很長的批示,同意報告的建議:在農村搞一次社會主義教育運動。

但是,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也沒有制止住這股救命的潛流。一年以後,又是這個江北縣,「包產到戶等單幹活動普遍而嚴重,在全區五百九十一個生習隊中,去年紅苕幾乎全部包產到戶,今年小春約佔百分之六十」。這裏不僅大搞包產到戶,還提出了以下理由:一,只有包產到戶,才能提高生產積極性,幹活不用催,活路作得細;搞集體生產人多心不齊,活路質量不好,進度不快。二,包產到戶,誰勞動好,產量就高,誰就能多吃糧,誰懶誰挨餓,這才是多勞多得,按勞分配。三,包產到戶后,糧食損失是自己的,看得嚴,不會出小偷;集體的糧食損失了沒人心疼,容易出小偷。四,包產到戶用不著幹部派工,不要熬夜評工記分,更不會因評工記分而吵架。五,集體生產小隊幹部兩頭受氣,上面領導批評,下面社員罵娘;包產到戶以後省心多了。六,搞集體生產沒飯吃,一搞包產到戶糧食就多起來了,就不會餓死人。「黃鱔沒手沒腳都會弄吃的,人還搞不到吃的?」「 你把田荒起來不讓我們搞單幹,怎不餓死人?」(註一百)其它地的包產到戶的面積也很大。一九六一年八月,屏山縣清流公社五一大隊百分之七十點一的土地、百分之四十四的耕牛分到了農戶,這個縣所屬的地區包產到戶的面積也很大,地委領導人牟海秀說:「第一次摸只有百分之幾,第二次摸有百分之十幾,現在摸的結果有百分之二十六的生產隊,估計還不一定摸清」。(註一百零一)

為了糾正包產到戶,四川省委搞了一個「三包一獎」,想用此取代包產到戶。所謂「三包一獎」就是「包產量,包工分,包投資,包獎勵」,生產的糧食多,記工分就多,農民不能支配糧食。這實際是一種記工分的改進辦法。包產的指標很高,損害農民的利益。這種辦法取代不了包產到戶,還沒有全面推行就流產了。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在那個年代,對包產到戶來說,是沒有「春風」的,但還是頑強地在地下生存著,發展著。這是因為,以家庭為單位的經濟細胞,是中國社會幾千年的傳統,有著深厚的基礎,是誰也改變不了的。顯然,這股潛流的頑強生存是以不少基層幹部和廣大農民遭受殘酷的政治迫害為代價的。在一次又一次「反右傾倒退」的政治運動中,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這是無法統計的。

註解:

[註八十二] 省委檢查組:《關於榮縣幾個嚴重問題的彙報》,一九六二年一月十六日,中共四川省委收文辦公廳 [六二] 第三一三號。

[註八十三] 省委檢查團瀘州檢查組甘棠、王善慶、李茂雲:《關於瀘州地區生產、生活的檢查情況綜合彙報》《關於瀘州地區一些違法亂紀情況報告》,一九六零年六月三日。

[註八十四] 省委整風整社溫江工作團:《金堂縣五級幹部會議揭發出有關幹部嚴重違法亂紀情況的報告》,一九六一年一月十六日,四川省委辦公廳 [六一] 收文第四四七號。四川省檔案館,年代:一九六一年;辦公廳;案卷號:二六一七。

[註八十五] 中共四川省委檢查團宜賓分團江安工作隊:《關於長寧縣桃坪公社的落後情況報告》,一九五九年七月九日。

[註八十六] 《喬志敏同志關於合川南屏公社整頓情況的報告》,一九六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秘書處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日抄送省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

[註八十七] 同上。

[註八十八] 樊執中同志關於合川縣南坪公社幹部違法亂紀情況的一些反映,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三日。省委辦公廳收文第七七六六號,四川省委辦公廳秘書處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四日抄送各書記、秘書長、監委、辦公廳分黨組。

[註八十九] 李林:《給省委並廖書記》,一九六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註九十] 省委溫江工作團:《金堂縣五級幹部會議揭發出有關幹部嚴重違法亂紀情況的報告》,一九六一年一月十六日,省委辦公廳 [六一] 收文第四四七號。

[註九十一] 省委農業檢查團江津組報告,一九六零年五月三日。

[註九十二] 《王子清同志一九六零年十月三日關於榮縣一些問題向農村工作組的彙報》;《張守愚、劉景周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三十日向省委的彙報》。

[註九十三] 劉文珍:《關於江津、合川、江北、永川、榮昌等五個縣、區、公社三級黨委整風整社指導思想的檢查報告》,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註九十四] 省委檢查團涪陵組:《馬鞍公社結合生產自救、節約渡荒開展防治病工作的調查報告》,一九六一年九月二十日。

[註九十五] 省農業檢查團江津組報告,一九六零年五月二日。

[註九十六] 組劉文珍同志在壁山檢查農村食堂所發現的嚴重問題的電話彙報》,一九六一年一月六日。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秘書處收文[六一] 第一二六號,辦公廳秘書處送各書記、江震同志、秘書長、財貿部、韶方同志、辦公廳、糧食廳分黨組。

[註九十七] 省委檢查團瀘州分團敘永檢查組:《關於敘永天堂公社部分生產隊推行紅苕「包產到戶以產記工」辦法的報告》,一九五九年八月四日,四川省檔案館,辦公廳;案卷號:一四八五。

[註九十八] 省委整社、生產檢查團瀘州分團安法孝:《關於瀘州專區整頓鞏固人民公社工作中幾個問題的檢查報告》,一九五九年九月一日。

[註九十九] [六一•九] 地委書記會議文件二十二。No零零零零零二。

[註一百] 中央工作組統戰部小組:《四川省江北縣興隆區包產到戶的情況》,中央工作組統戰部小組編:《情況簡報》第十二期,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註一百零一] 中共屏山縣委工作組:《屏山縣清涼公社五一大隊糾正包產到戶的經驗》,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五日,牟海秀九月十九日向廖志高的信推薦這個經驗的信。見[六一•九] 地委書記會議證件之二十。No零零零零零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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