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7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四 至少餓死三百萬
大躍進、公社化、共產風嚴重破壞了農村生產力,農業生產出現大滑坡。按河南省官方公布數字,一九五九年農業產值三十五點五五億元,比一九五八年下降百分之八點九,糧食總產量九十七點四五億公斤,下降百分之二十二點九;一九六零年農業產值再下降百分之十一,糧食產量僅有八十八點六九億公斤。由於高指標、高徵購、高調撥和極大的浪費,鄉村糧食儲備告罄,農民口糧告罄。鄉村中浮腫病、婦女病大量流行,耕畜、家禽也大量死亡(後來統計,全省牲口死亡七十四萬頭)(註八十七)。而吳芝圃竟對中央謊稱只有百分之五的群眾生活安排不好,堅持不要救災糧款,徵購任務一點不減少。一九六零年入春,公共食堂一一斷糧。
一九五九年一月至二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連續收到了大量的群眾來信,反映河南省東部的夏邑、永城、虞城、柘城、鹿邑等縣發生大量的浮腫病人和死人情況。
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日,署名「劉堤圈車站南北的群眾」給黨中央、國務院的信中說:「春節那天,在夏邑、虞城,田野里挖野菜的遍地是人,所能吃的野菜都吃光了。在兩縣交界處各村都有人死亡,有的是排隊買東西一頭栽在地上就死了,有的在田野里挖野菜就倒下死了。二月二十五日,署名「山東即墨縣一二二零部隊全體官兵」的信中反映,河南省的虞城、夏邑農民口糧每天只有四點八兩(十六進位,相當於十進位的三兩),誰要說吃不飽,就要被批判和挨打,說他們是右派。現在群眾就像綿羊一樣,不敢說話了。(註八十八)
在餓殍遍地的情況下,一九六零年《河南日報》的元旦社論卻以「開門紅春意濃」為題,繼續粉飾太平,仍堅持全面躍進。一九六零年二月,中共河南省委第十五次全會和全省五級幹部會議召開,吳芝圃作了《為實現一九六零年的持續大躍進而奮鬥》的報告,繼續反右傾,進一步大辦縣社工業、大辦水利、大辦養豬場,河南「大躍進」至此達到頂點。一九六零年三月,吳芝圃還向黨中央報告說,河南全省人口百分之九十九已入食堂,辦得好的食堂佔總數的百分之六十六。(註八十九)兩次鄭州會議上已對高指標有所批評,譚震林與吳芝圃還繼續搞畝產雙千斤試驗;信陽地區正在餓死人,但在毛澤東視察河南城鄉時,吳芝圃卻隱瞞不報。這年二月,信陽地委書記路憲文慌張地告訴吳芝圃發生死人問題,吳卻不採取任何措施,並於四月十五日,率中共代表團參加芬蘭共產黨黨代會。幹部群眾反對路憲文,吳卻鼓勵他挺起腰來繼續干。力圖保住信陽所謂的糧食高產、鋼鐵高產和第一個公社的「先進地位」。因此,死人的事不斷擴大,密縣、鄲城、永城、虞城等縣和黃泛區因飢荒、疾病相繼出現大量死人的事件。除信陽以外,南陽、許昌兩個地區也大量餓死人。南陽地區淅川縣,兩年間人口就減少了五分之一,死亡比例不低於信陽地區。
南陽地區的唐河縣畢可旦,一九五八年秋也是大躍進的積極分子。報人民公社、辦公共食堂唐河都不落後。一九五八年秋,唐河縣建起鍊鋼爐四千六百一十七個,將鋤頭、鐵杴等農具也扔進煉鐵爐,讓八十多歲的老太太拉風箱,他還對上級檢查的領導說:「看,我們的老太太都能煉出鋼鐵。」 一九五八年六月七日《河南日報》在報眼位置報道了「唐河縣湖陽鎮民主農業社二畝四分小麥,平均畝產一千一百零六斤」的消息。六月九日,《河南日報》報道了唐河縣郭灘鄉、崗柳鄉、長秋鄉、湖陽鎮、源潭鄉平均每畝實產超千斤的消息。六月二十日《河南日報》又在報道唐河縣先鋒一社穀子:「估計畝產可達一萬一千六百二十五斤。」既然糧食產量高,徵購指標也就高,唐河縣糧食大量外調。一九五九年九月,食堂被迫停火。大批農民在死亡線上掙扎,到一九六零年春,因飢餓而死的農民達數萬。畢可旦頭腦清醒了,他先後五次向上級要返銷糧,都遭到拒絕。由於唐河縣「反隱瞞」不積極、被地區天天點名批評。接著,省、地委派工作組進駐唐河,認為唐河縣「民主革命不徹底」,要進行「民主革命補課」。工作組認為唐河縣的班子已「爛掉了」畢可旦停職反省,接受審查。同時,南陽地委將淅川縣、鄧縣、新野縣四名主要領導逮捕,報省里執行槍決,省里又上報了中央,雖然最後未獲批准,但是南陽各縣的主要領導都很震驚。十一月二十一日,中共唐河縣委召開擴大會議,實行「面對面、背靠背」揭發,畢可旦有意站在會議室門口同與會者一一握了手,當時同事們以為畢書記是準備去坐牢而告別。一九六零年頭十一月二十二日凌晨,畢可旦和妻子劉桂香帶領四個孩子排著隊一步步挪向井台,挨個跳進了井裡。經搶救,只有劉桂香及十四歲兒子畢劍增被救活,畢可旦及三個女兒畢金榮、畢玉春、畢玉英永遠離開了人世。
在飢餓中,各地都有人吃人的事件。鹿邑、夏邑、虞城、永城等縣共發現吃死人肉的情況二十多起。據中央工作組魏震報告,鹿邑縣從一九五九年十月到一九六零年十一月,發現人吃人的事件六起。馬庄公社馬庄大隊龐王莊貧農王玉娥(女,十八歲),於一九六零年四月十九日,將住在旁院的堂弟弟王懷郎(五歲)活活地溺死煮吃了。懷郎的親姐姐小朋(十四歲)也因飢餓難忍吃了弟弟的肉。(註九十)
飢餓的農民深夜偷偷煮野菜飯充饑,很多家庭連鍋也沒有,早被砸了鍊鋼。偷藏、偷吃者一旦被發現,就會被鄉村幹部抓起來批鬥、吊打。除了餓死以外,被打死的人也不在少數。
究竟河南在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大飢荒中死了多少人?這至今仍是一個謎。文革運動中,群眾批判吳芝圃,有說死了三百萬。到二十世紀末,也有人說河南餓死了五百萬。這些說法都沒有提出確切的根據。
我們可以用《河南統計年鑒》上提供的人口數據作一粗略的計算。
年份 | 年平均人口(萬) | 出生率(‰) | 死亡率(‰) | 自然增長率( ‰ ) |
一九五五 | 四千六百零六 | 三十点七九 | 十一点七五 | 十九点零四 |
一九五六 | 四千六百九十三 | 三十五点八五 | 十四点零零 | 二十一点八五 |
一九五七 | 四千七百八十七 | 三十三点六七 | 十一点八零 | 二十一点八七 |
一九五八 | 四千八百九十一 | 三十三点一五 | 十二点六九 | 二十点四六 |
一九五九 | 四千九百六十一 | 二十八点零六 | 十四点一零 | 十三点九五 |
一九六零 | 四千八百九十八 | 十三点九八 | 三十九点五六 | 負二十五点五八 |
一九六一 | 四千八百一十一 | 十五点二五 | 十点二零 | 五点零五 |
一九六二 | 四千八百七十二 | 三十七点五零 | 八点零四 | 二十九点四六 |
一九六三 | 四千九百七十 | 四十五点零八 | 九点四三 | 三十五点六五 |
一九六四 | 五千零八十九 | 三十五点八四 | 十点六一 | 二十五点二三 |
一九六五 | 五千一百七十 | 三十六点一零 | 八点四五 | 二十七点六五 |
一九六六 | – | 三十六点零四 | 八点二四 | 二十七点八零 |
【資料來源】《河南統計年鑒》二零零零年,第一零三頁。
大飢荒對人口的影響分兩個部分,一是非正常死亡人口,二是因飢餓使出生率下降,少出生人口。這兩部分可用下面兩個公式計算: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數=當年平均人口×(當年死亡率-正常死亡率)
某年少出生人口數=當年平均人口×(正常出生率-當年出生率)
其中:
正常出生率=[(一九五五,一九五六,一九五七年三年出生率之和)/三+(一九六四,一九六五,一九六六年三年出生率之和)/三]/二
正常死亡率=[(一九五五,一九五六,一九五七年三年死亡率之和)/三+(一九六三,一九六五,一九六六年三年死亡率之和)/三] /二
當年平均人口=(上年年底人口+當年年底人口)/二
為了更好地排除偶然因素的干擾,我取一九五八年前三年(一九五五-一九五七)的平均數為起點,取一九六二年後三年(一九六四-一九六六)的平均數為終點。計算出生率時,終點不取一九六二年而取一九六四年,是為了減少大飢荒以後有兩年人口補償性增長的不正常因素。但是,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各地一次性地沖銷了前兩年多報的人口,使得一九六四 年的死亡率有不正常的偏高。所以,計算正常死亡率時,后三年我取一九六三 年,一九六五年和一九六六年。
用表一•二 計算出正常死亡率為千分之十點六一;正常出生率為千分之三十四點七一。
計算結果如下:非正常死亡人口,一九五八-一九六零年分別為十點一七萬、十七點三一萬和一百四十一點八萬,合計一百六十九點二八萬。一九五八-一九六一年少出生人口分別為七點六三萬、三十二點九九萬、一百零一點五四萬和九十三點六二萬,合計二百三十五點七八萬。由於數據是官方的,這個死亡數字顯然比實際要少。我們可以粗算一下,信陽至少餓死一百萬,南陽、許昌、商丘三個地區加在一起餓死的人數不會少於二百萬。豫東以及其它地、縣也餓死了不少人。吳芝圃在檢查中估計,從一九五九年十月到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全省共死亡人口二百萬以上。他沒有說一九五八底到一九五九年十月年和一九六一年的死亡的人數,如果加上這兩個時段的死亡人數,即使按吳芝圃的估計,總的死亡人數也有三百萬人。文化大革命中群眾說訶南餓死三百萬,實際情況只會高於此數。曹樹基先生用他的方法(註九十一)計算結果是,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河南省非正常死亡人口為二百九十三點九萬人,(註九十二)與我的分析相近。
河南餓死了這麼多人,作為省委第一書記的吳芝圃卻沒有受到處分。中共中央對基層幹部和高級幹部採取了雙重標準。
一九六一年一月三十日到二月十二日,河南省委在鄭州召開了省、地、縣三級幹部會議。這個會的內容是對河南省自一九五八年以來的問題進行揭露和批判,人們稱之為所謂揭蓋子會。這次會上除了揭露信陽問題以外,還揭露了河南省其它地區的飢荒問題,如豫東問題,密縣問題,長葛縣坡胡問題等。中共中南局第一書記陶鑄、第二書記王任重參加了這次會議。開始大家不敢講話,開到後來,大家義憤填膺、聲淚俱下。在血淋淋的事實面前,有的發言按照中共中央在信陽事件中對地、縣委主要負責人的定性,說吳芝圃是是階級異己分子,是死官僚,是披著共產黨人的外衣干敵人的工作,說省委是壞人篡奪了領導權。要求對吳芝圃進行法辦。在這種情況下,陶鑄和王任重沒有理睬這些批評,反而引導大家把省委的錯誤定調為「不是左傾冒險主義的路線錯誤,而是執行中央路線中犯了左傾冒險錯誤」。(註九十三)這就是說,河南省委沒有犯「路線錯誤」,而是在執行中央路線的過程中犯了錯誤。這樣,錯誤的性質就大大減輕了。
陶鑄和王任重對省委領導人和地縣級領導人,採取了雙重標準:地縣級領導人是階級異己分子,是反革命復辟,一律法辦;而省委領導人卻連「路線錯誤」也談不上。顯然,這種丟卒保車的辦法是秉承了毛澤東的旨意。
王任重說,以吳芝圃為首的河南省委是執行中央路線的(如果他認為中央路線是造成大飢荒的原因,倒也是實話,但他認為中央路線是正確的)。他列舉:從一九五五年潘復生生病,吳芝圃在任河南省代理書記期間,在完成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城市商業社會主義改造方面,是堅決執行中央路線的;在一九五七年反右派鬥爭中,是堅決執行中央路線的;在同潘復生右傾機會主義作鬥爭中,是執行中央路線的,只是中間有點缺點,那是枝節問題;一九五八年大辦鋼鐵、大辦人民公社,也是執行了中央路線,當然,一九五八年也犯了一些錯誤。王任重對河南省委的工作進行歷史回顧以後說:「河南省委的成績和缺點錯誤應占什麼比重呢?應該是三七開,成績是七分,缺點錯誤是三分。」王任重為省委幹部作了開脫以後說:「信陽地區死人到底誰負主要責任?信陽那麼多人的血債應記在誰的頭上?主要責任在哪裡?應當說路憲文、馬龍山這些反革命分子是罪魁禍首。」(註九十四)
吳芝圃在檢查中除了說自己在「執行中央政策方面犯了左傾冒險錯誤,以致被敵人鑽了空子,在階級鬥爭中打了敗仗,惡果很大,教訓慘痛」以外,也把責任推給了「階級敵人」。他這種推脫的根據,與毛說的「三分之一的政權不在我們手裡」的估計一致,毛聽了也會高興。吳芝圃在檢查中說:
根據所掌握的情況看,在河南,被階級敵人篡奪了領導權和部分篡奪領導權的縣、社、大隊已經超過了百分之四十。最近排隊的情況是:三類縣(市)四十三個,佔全省一百零四個縣的百分之四十一點三五,三類公社二百五十六個,佔全省一千一百九十三個公社的百分之四十四點零五,三類大隊一萬零四百七十六個,佔全省二萬七千七百三十九個大隊的百分之三十七點八。在這麼多的地區,篡奪了領導權的階級敵人,利用我們工作中犯錯誤和災害造成的困難機會,向農村中的貧下中農進行極端殘酷的階級報復。階級敵人進行報復和破壞的目的,主要是毀滅人。敵人用種種剝奪人民吃飯的辦法,用種種無休止的強迫人民勞動的辦法,用奴隸主、封建地主和法西斯所用過的最毒辣的刑罰,活活把大批人餓死、累死、打死。甚至截路、奸淫擄掠、無所不為,簡直恢復到河南解放前國民黨、地主惡霸、土匪流氓的黑暗世界。估計從一九五九年十月到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全省共死亡人口二百萬以上。
陶鑄將會議意見彙報給周恩來,經過中央書記處討論,決定對河南省委領導人的處理意見:只要徹底揭露、堅決改正,可以不給處分,但省委領導主要成員作部分改組。吳芝圃沒有受任何處分,陶鑄對這個決定解釋說:「吳芝圃和潘復生的情況不同。潘復生是路線錯誤,而且是抗拒,不改正錯誤。以吳芝圃為首的河南省委的錯誤不是路線錯誤。幾年來工作上的成績是主要的,只是在幾個月時間內犯了錯誤,而且中央一揭發,就堅決擁護,堅決改正。」中共中央調廣東省書記文敏生任河南常務書記,調湖北省書記劉仰嶠任河南省委書記兼秘書長。七月,又調廣西第一書記劉建勛任河南第一書記。一九六二年四月,免去吳芝圃在河南的職務,調中南局任文教書記。
一九六二年一月,吳芝圃在給中南局的檢查中承認:「對河南五八、五九年糧食產量,我曾經作過遠遠高於實際的估算……不止一次向主席作了河南糧食數字的假報告……反映全省群眾生活只有百分之五安排不好,其實,那個時候正是信陽地區大批發生浮腫病和死人的時候。」吳芝圃沉痛地說:「省委和我犯的錯誤嚴重得很,罪惡也大得很……組織上無論如何嚴肅處理,我都沒話講的。處以極刑,我也應引頸受戮。」吳芝圃後來數次心痛地表示:「我欠河南五千萬人民的債一輩子也還不清。」(註九十五)吳芝圃調到中南局主管文教。臨走時帶走了一百多箱線裝古書。廣東老幹部金明說,有一次毛主席到中南局,陶鑄將書記處書記向毛一一介紹,毛主席見了吳芝圃說:「啊,你在這兒咧!」吳哭了。還有一次,中南局幾省幹部開會,吳芝圃到河南省幹部的房間一一拱手謝罪,說:「我有罪,我對河南人民有罪!」(註九十六)
註解:
[註八十七] 徐明:《吳芝圃與河南大躍進運動》,《二十一世紀》,一九九八年八月號第四十八期。
[註八十八] 余習廣 :《大躍進,苦日子上書集 》,時代國際潮流出版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第五十八頁、九十一頁。
[註八十九] 何立波:《大躍進期間在河南刮「共產風」的罪人吳芝圃》,黨史縱覽二零零六年第二期。
[註九十] 中央工作隊魏震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報告:《關於鹿邑縣揭發出的幾個突出問題》。
[註九十一] 見本書「大飢荒期間中國的人口損失」一章。
[註九十二] 曹樹基:《大飢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國人口》,香港時代國際出版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第二六三頁。
[註九十三] 楊珏、冀雨同本書作者的談話。
[註九十四] 王任重同志在河南省幹部會上的講話,一九六零年二月十日。見喬培華《信陽事件》列印未刊稿,第一三零-一三二頁。
[註九十五] 何立波:《大躍進期間在河南刮「共產風」的罪人吳芝圃》,黨史縱覽二零零六年第二期。
[註九十六] 楊珏、冀雨同本書作者的談話。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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