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13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三) 血腥的反瞞產私分運動
徵購指標太高,徵購工作就很困難。農民交不起糧,政府反而認為是生產隊隱瞞了糧食產量,私分了糧食。為了完成徵購任務,就在農村以開展「兩條道路鬥爭」的方式反瞞產私分。用政治壓力、精神折磨和殘酷的暴力,搜刮農民留下的口糧和種子。農民稍有不滿就要挨打,甚至被打死。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六日,信陽地委第一書記路憲文在電話會議上推廣了確山縣召開萬人大會反瞞產鬥爭的經驗。
雞公山現場會把反瞞產私分推向了高潮。二零零一年三月,七十七歲的李瑞英(張樹藩夫人)向我介始了她親身經歷的雞公山現場會的情況。她當時任信陽地區婦聯主任。一九五九年六月,地委讓婦聯主任李瑞英帶一個工作組去雞公山公社總結畝產萬斤水稻的經驗,這是信陽縣委書記徐國樑的試點。李瑞英等在那裡呆了一個月,發現這個典型是假的,農民都在挨餓。她沒有總結經驗,以工作組的名義向地委書記路憲文寫報告,要求給這個公社二十一萬斤糧食。路憲文不但沒給糧食,還給李瑞英扣上了右傾的帽子,又派地委副秘書長王秉林去。王秉林到雞公山公社也發現社員挨餓,回來對路憲文說了實話。路憲文說:「王秉林也動搖了。」王秉林怕被打成右傾,按照路憲文的意見,在雞公山公社組織了一個反瞞產私分成果的現場會。會上展示查出來的瞞產私分的糧食。在這些箔屯裡,上面只有薄薄的一層糧食,下面都是稻殼。在雞公山現場會上,地委提出,為了完成徵購任務,幹部要過「三關」:群眾叫喊關,人口外流關,食堂停伙關。接著,又組織幹部參觀羅山縣「四攤子反瞞產私分會」(四攤子:幹部會,貧農會,統計會計會,富裕中農會),在這以後,大部分縣召開了貧僱農大會、現場會,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反瞞產私分運動。在這場運動中,誰要是說沒有糧食就要被扣上「否定三面紅旗」、「否定大豐收」、「右傾」等政治帽子,並進行批判鬥爭。還把食堂缺糧停伙說成是群眾威脅幹部,把群眾遺棄子女、餓死路旁說成是「向党進攻」。 (註十三)
在反瞞產私分中,對幹部和群眾採取了種種刑罰,大批農民和基層幹部被打死、打傷。喬培華根據有關檔案撰寫的《信陽事件》(未刊稿)中記錄了光山縣槐店公社大樹大隊發生的血淋淋的事例:
一九五九年九月底,汪小灣小隊社員汪平貴被迫交出家裡的一點糧食,還遭到扁擔毒打,因傷勢過重,五天後死去。汪死後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繼餓死;
一九五九年十月,羅灣小隊社員羅明珠無糧可交,被捆綁吊起來毒打,並用冷水淋凍,羅第二天死亡;
一九五九年十月十三日,陳灣小隊社員王太書因無糧可交,捆綁後用扁擔和大棒毒打,四天後死去,留下十四歲的女兒王平榮,也被餓死;
一九五九年十月十五日,熊灣小隊社員張芝榮交不出糧食,被捆綁後用劈柴、木棒毒打后死亡,大隊幹部還用火鉗在死者的肛門裡捅進大米、黃豆,一邊捅一邊罵:要叫你身上長出糧食來!張被打死後留下八歲、十歲兩個小孩先後餓死;
一九五九年十月十九日,陳灣小隊社員陳小家及兒子陳貴厚因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樑上毒打,后又扔到門外用冷水淋凍,陳家父子七天內先後死亡,家裡留下的兩個小孩也活活餓死;
一九五九年十月二十日,大栗灣小隊隊長劉太來,因家中無糧可交,被捆綁起來毒打,二十天後死去;
一九五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晏灣小隊社員鄭金厚、羅明英夫婦,在反瞞產中,從家中搜出銀元二十八枚,遭毒打致死,留下三個小孩無人看管全被餓死;
一九五九年十月二十五日,陳灣小隊社員陳銀厚被誣陷家有存糧,脫光了他的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樑上,毒打後用冷水淋凍,兩天後死去;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八日,熊灣小隊社員徐傳正被誣陷「有糧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樑上,殘酷毒打,六天後死亡。徐一家六口隨後全部餓死。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八日,晏灣小隊社員鍾行簡因被認為「違抗領導」,被幹部用斧頭砍死;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日,熊灣小隊社員王其貴,因無糧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傷,十天後死去;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晏灣社員徐林生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房樑上毒打,兩天後死去;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晏灣小隊社員余文周,因交不出糧食,余文周及其十五歲的女兒余來鳳都遭到殘酷毒打,因傷勢過重,十天內父女二人先後死亡;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熊灣小隊隊長馮首祥因沒有向來這裏的大隊幹部讓飯,被看成瞧不起大隊幹部,就將馮吊在大隊食堂的房樑上毒打,並將其耳朵撕掉,六天後死亡;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徐灣小隊社員張芝英,因交不出糧食,慘遭毒打后又用冷水淋凍,致使張當場死亡。張的三個小孩也先後餓死;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徐灣社員塗德芝,因無糧可交,被捆綁到食堂,毒打成重傷,十天後死去;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徐灣小隊社員簡明秀,因交不出糧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凍,十天後死亡;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五日,熊灣小隊社員鄭中林,因無糧上交,遭毒打后不省人事,四天後死亡;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徐灣小隊隊長徐志發,因沒有從村裡搜出糧食,被大隊幹部用劈柴、棍棒毒打,十天後死亡;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徐灣小隊社員塗德懷,因無糧可交,遭毒打,十天後死亡;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羅灣小隊社員李良德,因無糧可交,被連續毒打五次,直至死亡;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九日,陳灣小隊社員陳富厚因無糧可交,被繩子穿耳,並捆綁吊在樑上用扁擔打,冷水淋,當場死亡。為防止其子陳文勝(十七歲)聲張,誣陷其宰殺耕牛,捆綁起來毒打致死;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九日,陳增厚,因無糧可交,被毒打成重傷,五天後死亡;
一九六零年一月八日,陳灣小隊五十四歲的社員李陳民,在家煮飯被幹部發現,以「糧食來源不明」罪,對其毒打,第二天就死亡。(註十四)
光山縣縣委書記處書記劉文彩,到槐店公社主持「反瞞產」運動,連續拷打四十多個農民,打死四人。光山縣公社一級幹部中親自主持和動手打人者佔百分之九十三。關於這個槐店公社,河南省委書記處書記李立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向吳芝圃的報告中提供了更加重要的情況,現摘抄如下:
光山縣槐店人民公社一九五九年秋災,全社平均畝產一百七十二斤,總產一千一百九十一萬斤。公社黨委報畝產六百二十六斤,總產四千六百一十萬斤。縣裡分配徵購任務是一百二十萬斤。超過了全公社的實際總產量。為了完成徵購任務,他們不惜採取一切手段,大搞反瞞產,把群眾僅有的口糧搜刮一空。徵購入庫一千零三十九萬斤。食堂普遍停伙,死人現象相繼發生。劉文彩和公社黨委把食堂停伙死人歸於富裕中農進攻,階級敵人的破壞,歸結為兩條道路的鬥爭在糧食問題上的表現,反瞞產鬥爭持續八個月之久。六、七十天內粒米全無,造成人口大量死亡。
全公社原有三萬六千六百九十一人,八千零二十七戶。從一九五九年九月到一九六零年六月,死亡一萬二千一百三十四人(其中,男七千零一十三人,女五千一百二十一人),占原有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三。全家死絕的有七百八十戶,占原有總戶數的百分之九點七。姜灣一個村原有四十五人,死亡四十四人,只剩下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也瘋了。
全社有社、大隊、小隊幹部一千五百一十人,打過人的就有六百二十八人,占幹部隊伍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五點一。被打的有三千五百二十八人(其中幹部二百三十一名),當場打死群眾五百五十八人,打后致死的六百三十六人,致殘的一百四十一人,逼死十四人,打跑四十三人。
除了拳打、腳踢、凍、餓以外,還採取了冷水澆頭、拔頭髮、割耳朵、竹籤子穿手心、松針刷牙、點天燈、火炭塞嘴、火烙奶頭、拔陰毛、通陰道、活埋等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
原公社黨委書記江某等指使炊事員把十三個到公社要飯的小孩拖到深山,全部活活地凍餓而死。
公社機關食堂分三種灶別:書記吃小灶,委員吃中灶,一般幹部吃大灶。小灶頓頓有肉、魚、雞蛋、油炸花生仁。
這裏打人有歷史。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時沒有一個右派不挨打的。他們別出心裁地在右傾機會主義分子頭上剃上「右」字,把犯錯誤的人集中起來用豬槽盛稀飯,讓他們用手抓著吃。
廣大群眾處於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絕境,骨肉不得相顧。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遺棄子女,拋屍路旁。全公社有三百八十一人因飢餓難當破壞屍體一百三十四具。(作者注:這裏說的「破壞屍體」就是從屍體上割肉回家吃)(註十五)
在政治高壓、殘酷鬥爭的情況下,說假話成了人們的一種生存本能。潢川縣委委員宿世良、農工部長徐從在傘陂寺公社搞社會主義教育,他們白天在生產隊里吃不上一頓飯,被迫晚上回公社吃一頓,但不敢說生產隊已經停伙的情況。傘陂寺公社黨委書記莫懷光在下面工作一天半沒有吃到飯,回公社不敢說下面的情況。公社黨委第一書記賈新元在信陽事件發生后對省委工作組說:「當時我不是不知道,去年報名服兵役的二百人當中,體重合格的只佔百分之四十,一天死一、二百人我也知道,自己思想鬥爭很激烈,曾經三次到縣裡反映情況,但因怕戴右傾帽子,走到縣委院里、門口,返回來了。回來還不得不搞反瞞產私分運動。」公社書記宋士九到傘陂大隊督促徵購,這個大隊的隊長對他說:「下面實在沒有糧食了。」宋書記批評大隊長:「你這是右傾思想,你看問題太簡單了!」這個大隊共召開了四次的反瞞產、查漏洞的大會,四個生產隊長都被批判,三個隊長被大會鬥爭,二十四個作業組長人人過關,其中十九人被斗。這個大隊被迫報出藏糧二十四萬斤,但驗收時一顆糧也沒有找到。(註十六)
一九九九年九月,淮濱縣防胡鄉高油坊老農民余文海(他一九五八年曾任生產隊會計)向本書作者回憶當時的情況說:「把生產隊幹部集中到張李開會。讓報糧食。不報就集訓、批判、 鬥爭、拷打。結果說出這裡有一倉庫穀子,那裡有一倉庫黃豆。報了糧食就要上交,明天幾點鐘送到。為了過關,我們隊也說了假話。第二天我守在隊里的電話旁,十點鐘,電話響了,問:糧食送來沒有?我說,正在裝。十二點鐘又來電話;糧食為什麼還沒送到?我說正跑在路上呢!後來又來電話催,我說,我是會計,不知道!晚上又集中開會,不說假話就挨 打。怕挨打,多數人都說假話。」
就在大量餓死人的時候,各級幹部並沒有想到救人,而想的還是如何完成徵購任務。潢川縣任務完成得不好,省委讓他們寫一個報告。潢川縣委一九五九年十月三十日的報告認為,糧食徵購困難的原因,首先是縣委和公社黨委領導思想不夠明確,對糧食問題上兩條道路鬥爭的艱苦性、複雜性和長期性認識不足,對糧食問題是我們同資本主義在農村鬥爭的焦點缺乏深刻的理解,思想麻痹。其次,黨內外一部分幹部右傾思想成了糧食工作的主要危險,突出表現是不承認大豐收。第三是幹部作風不夠深入,抓得不具體,不細緻。這個報告提出要通過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大辯論來搞徵購。(註十七)其實,寫這個報告時,潢川縣已經大量餓死人了,報告對此隻字未提。
然而,中共河南省委很喜歡這個報告,並於十一月十七日向全省轉發,提出了要組織糧食入庫的新高潮。怎樣掀起高潮呢?省委在轉發潢川縣委的報告的按語中寫道:
省委認為這個報告很好,提的情況很具體,不僅找到了糧食徵購完成不好的根本原因,而且以反右傾鼓幹勁保衛總路線為中心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作了材料準備。
潢川縣桃林公社,食堂停伙、社員挨餓不僅沒有放鬆徵購,反而更加緊了。縣裡說,下面有糧食,就是不拿出來,別看白天食堂停伙,晚上吃乾飯,讓各級查漏洞、查隱瞞,見糧就往上送。吳集大隊楊樓生產隊留了二十五斤「泥巴蘇」稻種(水稻的一個品種),也拿去頂徵購任務入庫了。縣、公社幾乎每天開電話會議,要進度,搞評比,讓任務完成不好的隊在大會上作檢查。有的大隊書記聽說要開電話會議就嚇得發抖。何陂大隊為了查漏洞、查瞞產,搞車輪戰術,大隊幹部輪流值班,一連開了十天十夜生產隊幹部會,動員,辯論,自報隱藏糧食數量,下去驗收,驗收沒找到糧食就再動員,再辯論,再自報。最後把全大隊所有的草垛都扒了一遍,才搞出了三千多斤糧食。(註十八)
縣社幹部這種態度是上級逼出來的,更是那種政治體制下的必然結果。信陽事件發生后,中共潢川縣委在一九六零年六月三日的檢查中寫道:「我們的想法是,要千方百計地完成徵購任務,保持連續三年潢川在徵購工作中的紅旗。在徵購任務完成了百分之六十進展很困難時,地委召開了電話會議,我們排到了倒數第三名,省委宋致和書記在電話會上點了潢川的名。」「 我們分不清實事求是和右傾機會主義的界限,個人主義思想嚴重,患得患失,不敢說實話,怕把產量報低了,說是否定大躍進、大豐收,怕受批判,怕戴右傾機會主義帽子。」(註十九)官員是上級任命的,上級滿意,官運就亨通,上級不滿意,就會丟失前程。所以,迎合上級,不顧老百姓死活,也就是必然的了。為了討好上級,就逼下級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一級逼一級,逼到下面就不擇手段了。打人,就是最常見的手段。
息縣的徵購工作也很殘酷。十一月初,在食堂停伙、人口大量死亡的情況下,強徵購、反瞞產仍在繼續進行。公社代理第一書記錢慶懷,在他主持的十個大隊中,每天夜裡十二點開彙報會,凡是徵購任務完成排在後三名的,當夜進行批鬥。據這個片(編按:即負責的範圍)八個大隊統計,被斗的大隊幹部二十二人,小隊幹部三十九人,作業組長四十四人,當場打死一人,打后死去的七人。對講實話的幹部一律扣上「否定成績」、「右傾分子」的帽子,進行無情鬥爭。葉庄大隊黨支部書記劉炳智說沒有糧食,徵購任務完不成,當場被斗,四個人抬起劉的四肢,像「打夯」一樣往地面上摔打,鼻流血,腰被摔傷。(註二十)四十年以後,我到息縣採訪,這裏的老農民還記得這位錢書記。老農民說,錢慶懷原來是副書記,公社書記熊永寬到縣裡開會去了,讓錢留下來搜糧食,他帶領十員大將(公社武裝部長等打手),一個大隊一個大隊地搜,有一點糧食就弄走,搜走了上萬斤糧食,因此他有「政績」,由副書記升為代理書記。息縣在反瞞產私分的鬥爭中,對被斗對象施行了慘無人道的刑罰:捆綁、吊打、揪頭髮、炒鹽豆。
我在調查中發現,山東、甘肅在反瞞產中也有這種刑罰。什麼叫炒鹽豆?一九九九年,我問了不少河南人和山東人都說不知道。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在甘肅省通渭縣找到了一位被炒過豆子的老幹部,他向我介紹了這個刑罰的情況:執行者有很多人,他們站成一個圓圈,被炒的人(一個或多個)站在中間,四周的人把他們從這邊推到那邊,又從那邊推到這邊,這樣不停地推來推去,被炒的人倒在地上,再命令他站起來繼續「炒」,直「炒」到站不起來被抬出去。一些有心臟病的人被「炒」死了。四川省把這種刑罰稱為「洗毛芋頭」。
據不完全統計,在反瞞產過程中,息縣全縣共打死、逼死群眾以前零六十五人,其中當場打死二百二十六人,打成重傷以後致死的三百六十人,自殺的四百七十九人。基層幹部被打死二十九人,打殘四十六人。據防胡公社九個大隊統計,二十九個幹部打死群眾九十一人。大隊支書王心月親自打過一百五十多人。副支書朱炳堂手拿皮帶見人就打,打過四十四人,打死人數未查清。大隊團支書王鳳才共打過三十六人,據群眾反映,他打死了十六人,他自己只承認三人。(註二十一)
一九五九年冬天,全國第一個人民公社遂平縣嵖岈山人民公社(原稱衛星人民公社)第二任黨委書記郭書志(第一任書記陳丙寅被上級派遣組成「中國嵖岈山人民公社農業代表團」出訪印度)接任時,糧食已被徵購一空,他正發愁沒糧食吃的時候,接到了地委書記路憲文的電話,路書記火冒三丈地吼:「當前糧食問題上兩條道路的鬥爭十分激烈,你死我活。大豐收是客觀存在的,是事實,不承認是不行的。嵖岈山人民公社是聞名全國、全世界的地方,怎麼也發生鬧糧問題?這是兩條道路的鬥爭,必須狠狠打擊鬧糧的不法分子。私分瞞產是普遍的,多數是在幹部有組織有領導下進行的,他們藏糧食從天空到地下,從山坡到河溝,從村內到村外,這是造成糧食緊張的主要原因,要開展對觀潮派、秋後算賬派、極右派的鬥爭,不要手軟,要狠狠地斗,狠狠地批,把糧食挖出來。明天,你們遂平縣要組織一個挖糧報喜的高潮,向地委報喜。否則,以違犯黨的組織原則論處。」
在路憲文的命令下,遂平縣委書記蔡中田急忙趕到嵖岈山人民公社,對郭書志說:「開會,召開三級幹部會,快。」很快,全公社的大隊和生產隊幹部都集中到公社辦公處前的空場上。他們的講話很嚴厲;「我們要下決心、下狠心把糧食挖出來,不留一點死角。該斗的斗,該捕的捕,不能手軟,更不能姑息遷就。誰庇護他們,就連他一塊斗。」接著分組討論,自報糧食。
勝橋大隊黨支部書記高德,在縣裡召開的三天反瞞產私分大會上嚇病了,在家吃了幾天葯剛剛見好。聽到通知他開會,心裏就很緊張。聽說要留下來討論挖糧食,心裏一急,眼前發黑,一頭栽倒地上,口吐白沫,下意識地說:「沒糧食……真的……沒糧食……」人們七手八腳地把他抬進屋子裡,仍然渾身發抖。一位叫包根的小隊會計,被當作重點突破的對象,對他開展批鬥。包根經不住拳打腳踢,就說生產隊長朱遂平和他本人藏了糧食五百斤。朱遂平立即就成了批鬥對象。他開始看不起包根的軟弱,昂首挺胸地站在人群中間。一陣拳打腳踢之後,朱遂平倒在地上,又被人揪頭髮拉了起來。有人拿來一條凳子,讓朱用一隻腳站在凳子上面做「金雞獨立」。沒待朱站好,就有人衝上來一腳踢翻凳子,朱遂平倒在地上。人們衝上去又是一暴打。打過,又讓他做「金雞獨立」。朱被打得血流滿面,還沒承認藏糧食。於是,就用一根細麻繩把朱捆了個結實,麻繩勒進肌肉里,再把繩子搭到樹上,使勁一拉,朱遂平就被吊在空中。不到一袋煙的功夫,朱遂平滿臉豆大汗珠往下滾,臉呈豬肝色。朱遂平開始求饒:「放了我吧,我說,我全說。」參加會議的生產隊幹部看到這勢頭紛紛交待:這裏藏糧食多少萬斤,那裡藏豆子多少萬斤。三級幹部會大獲全勝。中共遂平縣委立即向信陽地委報喜:三天挖出糧食四萬五千九百多斤。會後按照大家交待的去挖糧,一兩糧食也沒有找到。(註二十二)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已經是餓死人最多的時候了,河南省委還念念不忘徵購任務。省委副書記宋致和十二月四日給省委的報告中寫道:農村生產情況很好,「在逐步認清農村階級鬥爭形勢、強調依靠貧農和下中農、發動群眾深入工作后,部分縣(新蔡、上蔡、汝南)的徵購進度有較快的進展,完成了任務,而有些徵購進度仍然遲緩,至今完成情況很差。」他認為「沒有完成任務的原因大致可分三種」,一是大豐收,徵購任務不重,能夠完成任務,基層幹部存在思想問題;二是有思想問題,也有工作問題;三是工作努力,但生產差。他認為「凡是大隊和生產隊貧下中農佔優勢、掌握了領導權的,既能完成徵購任務,也能安排社員生活;凡是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為資本主義思想嚴重的富裕中農篡奪了領導權的,瞞產私分嚴重,既不肯完成徵購任務,社員生活也沒有很好安排,因為他們瞞產私分的真正目的是要搞垮食堂。」,不過,宋致和在這個報告中還是拐彎抹角地為農民說了兩句話:「這些地區目前不應該單純地抓糧食徵購了,必須全力轉為抓好分配,安排好社員生活……如果再硬突糧食徵購,就有脫離群眾的危險。」(註二十三)
光山縣城關公社李堰灣大隊,農民的口糧、種子、飼料全被征光了,食堂普遍停伙斷炊。食堂停伙以後,大隊幹部還規定「三大紀律」:不準社員家中冒煙,不準挖野菜,不準外逃。大隊組織了一個由十二個人組成的搜查隊,對社員家三天搜查一次。這個大隊二十五個黨員中,有二十一打過人。社員稱大隊辦公室是「閻王殿」。全大隊原有三百四十六戶,死絕了的有三十九戶,原有人口一千四百九十六人,死亡五百五十五人,其中,餓死四百九十人,打死五十五人,逼死十人,遭受毒打的有四百三十八人。(註二十四)
中共河南省委事後報告:「全區大隊以上的幹部共有無萬人,犯有種種違法亂紀的幹部估計不下百分之五十,一時打人成風,成千上萬的人被打死、逼死、打殘,絕大多數公社、隊設立監獄和勞改隊,亂捕、亂扣成風。」(註二十五)
註解:
[註十三] 二零零一年三月李瑞英在家中(北京前門西大街二號樓六門二零二室)與本書作者的談話。
[註十四] 喬培華 :《信陽事件》,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打印未刊稿,第七十-七十二頁。承蒙喬培華同意本文轉引其中有關記載。
[註十五] 李立:向吳芝圃的報告,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註十六] 余德鴻對本書作者的談話。
[註十七] 中共潢川縣委:《關於糧食徵購問題的報告》,一九五九年十月三十日,中共河南省委於十一月十七日向全省轉發。
[註十八] 省委檢查組桃林小組:《關於潢川縣桃林公社因生活安排不當發生死人情況的檢查報告》,一九六零年六月三日。
[註十九] 《中共潢川縣委關於死人問題的再次檢查》,一九六零年六月三日。
[註二十] 中共中央組織部赴河南調查組:《關於息縣和防胡反瞞產私分的情況》,一九六零年十月九日。
[註二十一] 李振海、陶陌生、賀棣忠《關於息縣情況的調查》,一九六零年十月九日。
[註二十二] 康健:《輝煌的幻滅——人民公社警示錄》,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第四一八-四二四頁。
[註二十三] 《宋致和同志關於信陽地區幾個縣當前幾項主要工作情況的報告》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四日。
[註二十四] 喬培華 《信陽事件》打印未刊稿,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第六十九-七十頁。
[註二十五] 《中共河南省委關於開除信陽地委書記路憲文黨籍,判處光山縣委第一書記馬龍山死刑和對信陽地委死人事件處理幾個政策問題的請示》,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一日。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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