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還原一九五七》(一百零四)

【新唐人2013年10月29日訊】【導讀】一九五七的「反右運動」是中華民族的一場巨大的悲劇。作為一名「老右派」,本書作者魏子丹教授以他親身的經歷,真誠地反思了那段歷史。他兼收各家之長,批評各家之短,「分類不同右派,釐清還原分野」,找出一九五七與其歷史由來的必然聯繫,論證一九五七與其歷史惡果的必然關係,真正做到了「既能深入其中,又能跳出其外」,從而使這部著作的真實性與歷史性達到「同一」的境界,為還原「反右運動」留下了一部思想和史實並豐的佳作。一直以來魏子丹教授矢志於「還原一九五七」,從他開始寫作此書的某些篇章,到最終出版,用了近十年的時間,真可謂「十年磨一劍」。

(接上期)

附錄七:尤甚於「莫須有」

——讀《苦難的歷程》有感

文徹赫恩著:《苦難的歷程》

勞改基金會出版

從一滴水看海洋,從一粒沙看大千世界,從文徹赫恩個人的經歷看知識分子、乃至整個國家、民族、人民的苦難。他自己就是這樣寫的:「類似我這樣的冤假錯案,何止千百萬!還有那些在勞改隊里餓死的、折磨死的、打死的……共產黨將怎樣向他們的家人和後代子孫交代!」(該書,頁一三八)這就是說,本書記載的遠非某個人的《苦難的歷程》。

他出生於滿族貴族之家,是旗人,而且是上三旗,鑲黃旗,又是將門之後。家人全跟國民黨去了台灣。「我有幾次去台灣的機會都自動放棄了,堅決留在北京,等待解放,迎接共產黨的到來。誰知,這竟成了我終身遺憾的大錯。」(頁二十九)

「從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一日被捕入獄至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平反止,我共計坐牢二十年九個月零十一天!加上一九五五年五月反胡風運動開始至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一日被捕止,共計被批鬥隔離二年十一個月,合計批鬥加勞改共二十三年八個月。我今天能活著出來,離開人間地獄,算是命大。雖然我沒有死,可精神上肉體上的傷痛將折磨我一生。我的鼻子被打斷、左耳被打聾、牙齒因營養不良脫落十二顆,打掉四顆,共十六顆。腰部被打致殘,成終生疾病,這都是無法彌補的。特別是精神心靈上折磨摧殘,傷害至深,我將終其一生無法擺脫夢魘。」(頁一三八)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什麼?全屬「莫須有」。

一 奇冤不奇,比比皆是

反胡風反革命集團本身就是毛澤東一手遮天,搞的「莫須有」。這個我們存而不論,單說文徹赫恩,他與胡風無任何瓜葛,怎麼能扯上他呢?他在戲劇學院表演系讀三年級,突如其來,吃午飯時,他班廣播員說:「請大家注意,今天有重要廣播,請大家不要離開飯廳,聽完廣播再走。」廣播正文是:「我院表三文徹赫恩是胡風反革命集團在我院的代表人,他是暗藏的潛伏的反革命分子。他們一夥在學校散布反動言論,煽風點火,攻擊無產階級專政、攻擊社會主義,反黨反人民。他們組織反革命集團,罪行累累……文徹赫恩是皇帝子孫,快快坦白!」(頁三十七)他當然什麼也交代不出來,已到期末,除了考試就是挨斗。「我沒有組織反革命小集團怎麼能承認呢?他們用疲勞轟炸的辦法,把人分三班輪流上陣,八小時換一斑,不叫我休息也不能睡覺。有一次我實在是太困了,竟然把頭撞在書桌角上,雖然流著血,但我仍然呼呼大睡。事隔幾十年後,我頭部左角還有一個疤。」逼供信、誘供,所有辦法都用上了。一步步騙:先說小集團別人都坦白了,還檢舉了你;隨後說,現在可以把「反革命」三個字去掉,只承認小集團,就馬上停止開會,恢復你學習、拍戲的權利;再后說,檢查、批判材料都不用寫了,只寫一張小紙條也可以,承認組織小集團就行;「你看怎麼樣?」「你這不是叫我欺騙組織欺騙領導嘛!一切後果由誰負責」?「一切後果由項目小組負責,決不叫你承擔一點責任,這一點你放心。」「我仍然不能這樣做,這是自欺欺人,良心上也過意不去呀!」……

幾天後,由兩位女同學個別談話:「這樣吧,你寫一張小紙條說是自然形成小集團,一切就完了。」「不行,這是欺騙。」他要他們拿出證據,他們說:「你組織一零五樂團。」「我只知道上海有個上海交響樂團,沒有聽說過上海有一個一零五樂團。怎麼來一個一零五呢?又是樂團?」「一零五就是你住的宿舍門牌號一零五室。樂團就是你經常拉大提琴、手風琴。」仍然宣布:「坦白從寬的大門為你開著。」(頁三十七-四十六)他們心裏明明知道罪名是捏造的,卻硬是要你承認。任何人,只要挨過斗,都可以領略到,整個過程都是這樣兇惡、險惡、邪惡、醜惡、罪惡的!

一九五七年春天,那位大陰謀家講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號召幫助黨整風,空氣暫時寬鬆,院黨委副書記在大會上宣布:「根據中共中央文件決定,在哪裡斗錯的,在哪裡平反,恢複名譽。我現在代表院黨委宣布,為文徹赫恩同學平反並向他道歉,歡迎文徹赫恩同學回到人民隊伍里來。」

隨後反右,他自己硬是沒有上當,始終一言不發,慶幸這回反右反不到頭上了。「沒想到還是把我點出來了:『別看有的人大鳴大放時一言不發,一張大字報也不寫。那也不行,他內心是仇恨共產黨的。在肅反的時候,我們已經把他揪出來了……』我只有一個感覺,恐怖的日子又來啦。」(頁五十五)歷經殘酷鬥爭,最後逮捕入獄;竟把中共院黨委曾經當眾宣布平反的材料,又一股腦兒地都算成他的罪狀。「不但是極右派,而且是反革命小集團的頭頭。」(頁五十六)

二 妻子遭幹部強姦,反被倒打一耙

刑滿,留場就業,娶妻成家。管教幹事李立悟為了強姦文徹赫恩的妻子,調他到百里之外的地方去勞動三個月。他回來、聽妻子哭訴之後說:「簡直不是人啊! 月經來了都不放過,連牲畜禽獸都不如。」(頁一一七)第二天,他到隊部去找李立悟,原來為消除事情暴露后、他造成的壞影響,把他調走了。隊長警告文徹赫恩:「你少在大家面前嚷嚷,我勸你閉嘴,否則對你不利。」他說:「什麼? 共產黨員、管教幹部強姦我老婆還不叫人說話,還有天理沒有?」隊長對圍觀者說:「大家都回去,別聽他胡說扇動!」(頁一一八)

勞改隊又立了一個假案,誣說是他們夫妻合夥預謀拉幹部下水。對他隔離審查、加重勞動、還要他交待問題。冬天勞動多半是平整土地,用筐抬土。每筐重五十斤,要他一次抬四筐。下班后,每晚八點開批鬥會,叫他交代怎樣和妻子合謀把幹部拖下水,怎樣陷害幹部進行階級報復。每次開會就作噴氣式,被揍一頓,打得鼻青眼腫,宣稱,什麼時候你承認、批鬥會就什麼時候停止。就這樣,鬥了他八個月,二百四十天,一天沒拉。「我爭那口氣,死也得頂住,決不屈服!我已經兩次從死神那裡奪回了生命,連死都不怕還害怕什麼呢!我被打成反革命右派,罪名是共產黨無中生有捏造強加的。如今我是受害者,又被誣陷為拉幹部下水。難道天下竟有這樣的男人,讓自己的老婆叫別人任意踐踏蹂躪嗎?」(頁一二零)所謂死兩次,一次是把他當成已死的人,拉在車上去埋,由於三輛堆滿屍體的車子震蕩,把他甩下來,掉在河裡的冰上,把他凍醒了。「我要不醒,那活埋就是我的命運。」(頁九十一)另一次是得了病毒性大葉性肺炎,兩個肺全感染了。醫學書上記載,死亡率高達百分之八十五。

有一次,在鬥爭會上,把他妻子也叫來,旁聽。「你老婆已經承認了拖幹部下水,你還不回頭是岸,爭取寬大處理!」(頁一二零)他已被打成血人,還要不停地打,流血過多,昏厥過去了。

每天挨斗,寫檢查,要他認罪,並深挖犯罪根源。「後來隊里又出現了新的問題,在伙房做過活兒的河南人趙青山,拿舊報紙捲煙抽。有人檢舉,說報紙上有毛主席像和語錄。他頂替了我,也是天天挨斗、挨揍,臉經常被打得變形。不到一個月被捕了,判刑十年,不久,死在大牢,年僅四十。

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這次事件后,我等於扒了一層皮,生命受到重大的打擊,雖然活了下來,但並不比死強多少。」(頁一二二)

一天,正在田間勞動,隊長對他說:「你又犯案了,收工后你不能回家。從現在起隔離審查,交待問題!」

晚上開大會,宣布他是現行反革命分子。挨批、挨斗、挨揍,他說:「你們打我也沒用,我實在不知道犯了什麼錯啊!這半年我規規矩矩幹活,沒有講過什麼話呀。」「你在家講過什麼沒有?」「沒講什麼,每天勞動挺累的,吃完飯就睡了。」

每天繼續批鬥,叫他做噴氣式,他說:「醫生檢查過,不能再低頭彎腰了。」「那你就跪著向毛主席請罪!」原來是,謊稱孩子唱錯歌,把「打倒劉少奇」唱成「打倒毛主席」,狠斗爸爸「惡毒攻擊」。「天天挨斗挨揍,我也習以為常了。我確實不知道孩子是怎麼唱的,再斗我也不能承認。」(頁一二四)

社會上搞清理階級隊伍,勞改隊也不例外。禍又降臨在他的頭上,要他交待在美國的哥哥的問題。「隊長說:『鞍山鋼鐵公司來人調查了,叫揭發你哥哥的特務問題。』本來只有教小孩唱歌一件事,現在又加上哥哥的問題,真是禍不單行。」(頁一二四)

清理階級隊伍進入高潮,每個小組,每個房間都在逼供信,都有打人的聲音,受害者的呻吟、鬼哭狼嚎,形成一片凄慘的恐怖世界。小小林業隊,不過一百多人,短短三個月就有七個人自殺!一個名叫崔喜德的人,大家看著他跳進水池活活淹死,隊長不準救,說反革命死一個少一個。

每年秋收動員大會,都要槍斃幾個人。鎮壓目的很明確,讓你拚命幹活,接受改造,累死也不敢發牢騷。槍斃三個人後,法院的人點他的名:「林業隊的文徹赫恩來了沒有?」他站出來了。「你今天回去后,老老實實給我交代自己的罪行,否則你的下場就和他們一樣!」(頁一二五)

晚上,對他的鬥爭就可想而知了。真是慘不忍睹,慘不忍聞,慘不忍再說下去!讀完此書,感觸良深,感慨萬千,暫且先說這一點吧!

說共產黨肆意懲處(特別是殺人)全屬「莫須有」,這是任何一個受過迫害的人都可以現身為歷史作見證的。我們還可以從任一隨機事件中加以說明和證明。犯人參加大鍊鋼鐵,到一個新地方住進帳篷。「大家還未穿好衣服就聽大隊長喊叫:『大家起床后先集合,一個不能少。』全體犯人站好隊聽訓話:『昨晚二中隊金XX 企圖逃跑越過警戒線,被警衛當場擊斃,大家排好隊參觀現場。』當我走到現場仔細一看,心裏已經明白了。其時金XX正在解小便,離警戒線還有一公尺多遠,這是殺一儆百,殺雞給猴看,該著這小子倒霉。共產黨慣用這種手法,這叫現場教育會,目的是叫大家別想逃跑,這就是企圖逃跑的下場。他們一貫草菅人命,拿人命當兒戲。」(頁七十七)由此可見,殺你,並非你有可殺之罪,而是他需要殺你,一切的一切,都是依他血盆大口的需要為轉移;殺你的理由是「莫須有」的。這就是他自己叫做「無產階級專政」,別人叫做「極權」的涵義。這個恐怖的本質不僅僅是對外的,例如反右,從章羅聯盟到文徹赫恩,一樁樁、一件件,無一不是子虛烏有。其實,內外一然,遠如剷除李文和、殺AB團,近如反右傾打倒彭黃張周,發動文革從批《海瑞罷官》、揪出「三家村」鄧托、吳晗、廖沫沙、打倒「四家店」彭羅陸楊、直到炮打劉鄧司令部;隨後文革中打倒最大的保皇派陶鑄、擊退「二月逆流」、打倒關王戚、打倒楊余傅、批陳、批林批孔、批周公、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直到罪魁禍首死而後已;有一件事不是「莫須有」的嗎?當然,被反對的人,也不一定是好東西,例如鄧小平,從關閉七九民主牆,到八九血洗天安門,中經反自由化,批白樺、開除劉賓雁、方勵之、王若望黨籍,罷黜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也全然是「莫須有」。在「莫須有」方面,共產黨、毛澤東比秦檜做得更絕、更蠻橫有理、更理屈詞不窮、理虧氣猶壯。文徹赫恩說:「這是辯證法,橫說豎說都有理!這叫『常有理』!」(頁一零五)

(待續)

文章來源:黃花崗雜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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