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風民俗】中國人放生還願的習俗

【新唐人2013年9月8日訊】中國的古人誠而善,是一個有信仰的民族,所以有放生還願的習俗。放生源自中國傳統信念,天有好生之德。中國古人篤信佛教者,好施積善,在一定的節令買來一些動物釋放。人們在遇到危難病災,無可奈何之時,往往會乞求上蒼的保佑,在乞求的同時「許願」。如果願望實現,就會還願,就是使自己所許之願兌現。

放生

放生的觀念已成為一種文化滲透在中國人的心里,思維行為之中。《列子•說符》:「邯鄲之民,以正月之日獻鳩于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客問其故,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

放生習俗與原始人「萬物有靈」的宗教圖騰意識有關,后與佛教輪迴報應思想交融。這種習俗最遲當起於漢代,此後隨著佛教在中國的盛行,放生的習俗也日漸普及。因各朝代統治者對佛教的信奉,放生也成為統治者一種善舉,唐代末設有放生池。唐代乾元年間,肅宗李亨曾命天下置放生池八十一所。可見放生在那時已成為一種很普遍的習俗。

《隋唐演義》第二十回即寫到隋煬帝的放生行為。該日煬帝與楊素同至太液池釣魚,相約先釣得者為勝,負者罰酒。煬帝先釣得兩尾,不過二、三寸小魚,楊素雖然遲些,卻是一尾大的,二人正說笑問,「見一個內相走來奏道:『朝門外有一個洛水漁人,獲一尾金鱗赭尾大鯉魚,有些異相,不敢私賣,願獻萬歲。』煬帝叫取進來。不多時兩三個太監,將大盒盛了,抬到面前。煬帝與楊素仔細一看,只見那魚有五尺長,短鱗甲上金色照耀,與日爭光。煬帝看了大喜,就要放入池中。楊素道:『此魚大有神氣,恐非池中之物,莫若殺之,可免異日風雷之患。』煬帝笑道:『若果是成龍之物,雖欲殺之,不可得也。』因問左右道:『此魚曾有名否?』左右道:『沒有。』煬帝遂叫取硃筆在鯉魚額上頭寫『解生』二字以為記式,放入池中。厚賞漁人。」

舊時,豪貴之家做壽,亦有放生活動。《紅樓夢》第七十一回,賈母八十大壽,很是隆重,先是家中、族中男女大小,家人丫環一起叩頭拜壽,「然後又抬了許多雀籠來,在那當院中放了生。」

還願  

在古時,人們大凡遇到人力所不能及的事情時,都會去佛菩薩面前許下願望,如果事後『靈驗』,便虔誠的按照之前許願時的『約定』還願。古時,還願非常講究。失信於人,雖然欺心,尚無大礙;失信于神,則要時刻提防神的報應。

此風俗起於何時不詳,但就《南史》載:「王敬則既得劫帥,于郭下神廟中設酒會,于坐收縛。曰:吾啟神,若負誓,還神十牛,今不得違誓,即殺十牛解神。」可知在南北朝時代,已有比較成熟的許、還願形式。

《醒世姻緣傳》第三十六回,寫晁夫人在二月臘盡春回、暖寒相接天氣出門一趟,因衣著不慎,傷風感冒,也因七十四歲老人,一連七日,甚是沉著。晁夫人十四歲幼子小和尚見母親病一時難以複原,便走進土地廟跪下磕頭,許願說:「母親好了,神前掛袍,吃三年長素。」誰知此後,晁夫人便一時好過一時,到第十二日便大好了,「小和尚與母親說知土地廟顯靈,要去掛袍。晁夫人都與他置辦完備,亦即吃了素。」
  
舊時許願多是婦女,還願亦是婦女,丈夫一般也陪同前往,但稍有不慎,往往會惹些麻煩。《水滸》第七回寫林沖夫婦去五嶽廟「還香願」因林沖貪看魯智深演武,被高衙內截了妻子調戲。雖然林沖委屈求全,畢竟種下禍根。後來中計誤入白虎堂,發配滄州,別妻離家,最終被逼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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