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18日訊】用撤銷示威遊行換來的臨沂市政法委直接督辦楊海龍冤案。一周過去,除民事案發下開庭傳票外,沒實質性進展。
6月17日,代理人李向陽與受害人楊海龍再次把書面材料遞到臨沂市政法委。
請求如下:
一、查處用針紮指甲芯等酷刑,使事實黑白顛倒的惡警;
二、查處只憑當庭翻供的口供就枉法認定事實的法官;
三、查處企業不清算就判決財產分割、連法律常識都不顧及的法官;
四、處理兩年多前對方持槍搶劫案(該案在提起對蘭山公安局不作為訴訟的情況下終於立案,但是遲遲不處理)。
李向陽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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