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還原一九五七》(二)

【新唐人2013年6月7日訊】【導讀】一九五七的「反右運動」是中華民族的一場巨大的悲劇。作為一名「老右派」,本書作者魏子丹教授以他親身的經歷,真誠地反思了那段歷史。他兼收各家之長,批評各家之短,「分類不同右派,釐清還原分野」,找出一九五七與其歷史由來的必然聯繫,論證一九五七與其歷史惡果的必然關係,真正做到了「既能深入其中,又能跳出其外」,從而使這部著作的真實性與歷史性達到「同一」的境界,為還原「反右運動」留下了一部思想和史實並豐的佳作。一直以來魏子丹教授矢志於「還原一九五七」,從他開始寫作此書的某些篇章,到最終出版,用了近十年的時間,真可謂「十年磨一劍」。

(接上期)

上篇:對反右派運動的哲學思考

首先我們要來一個正名:你要是談話,或寫一般的文章,可以說「反右」或說「反右鬥爭」,但如果你寫學術論文,因為它是科學研究,概念就要求準確無誤。「反右」可指「反右傾」;「反右鬥爭」可指思想鬥爭,可指和風細雨的整風學習;而「反右派運動」是特指一九五七年那場針對知識分子的、席捲全國的、狂風暴雨般的政治大迫害運動。先作此規範,雖本書在以後論述中可能也有簡便用法,但理解上只有做「反右派運動」一解,才可以免除歧義。

毛澤東說,共產黨的哲學是鬥爭哲學。他對馬克思主義,「只取它四個字,『階級鬥爭』」。他一生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始於「其樂無窮」,終於「不亦樂乎」。而把鬥爭胡謅成哲學的、最基本的是兩篇:《實踐論》和《矛盾論》。前者是鬥爭的認識論原理,後者是鬥爭的方法論原理。而「斗爭」最廣泛、最經常的實踐形式,就是搞運動。行業的、地區的、全國的運動,接連不斷。有許多時候是這個運動尚未結束,下一個運動已成不速之客,比如農村的四清運動尚未掃尾,文化大革命如迅雷不及掩耳,風吹樹、風滿樓、風起雲湧、蜂擁而至,弄得有些拔腿較慢的四清工作隊都出不了村。總之,正如農民對「運動」的描述:「這兒運動,那兒運動,全國規模的大運動。大運動,小運動,運動裡頭套運動」。「先整黨,后整團,然後再整老社員。」「馬頭接馬尾,馬嘴咬馬腿,運動不斷頭,賽過洪水和猛獸。」運動就成為鬥爭哲學的展開式,同時也成為毛澤東本質的展開式,「因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還有直接現實性的品格。」本書就是通過對諸運動之一的反右派運動的哲學思考。透過複雜紛紜的亂象,特別是毛共散布的雲遮霧罩,揭示出毛共極權是如何採用「恐怖」與「謊言」兩手都要硬,以運動治國,來統治全國人民,特別是對知識分子進行靈魂消滅和肉體迫害(也包括消滅)的。

事後,鄧小平總結反右歷史教訓,一曰:「正確的、必要的」,二曰:「擴大化」。別人較真,說:「難道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划錯了還叫『正確的』和只是『擴大化』嗎?」有好多單位全都改正了,一個沒留,例如:「一九五七年的北京大學師生之中竟有一千五百人因『反右擴大化』而蒙冤羅難,終於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發配于窮山惡水、荒原大漠之間亡命了之,二十二年後,又把這『擴大化』了的一千五百人無一例外地平反,此就北大來說:『擴大化』已『擴大』到無一正確全盤錯誤的程度!」(張元勛《北大一九五七》,明報出版社,頁二)

鄧小平、共產黨給鼎鼎大名的北大數學系師生出了一道數學難題:「貴校到底『擴大』了幾倍呢?」(哪怕能算出個天文數字也行,甚至只要能由十個阿拉伯數字元號組成個任意什麼數都行。)豈不知,共產黨鬥爭哲學的精髓就在這裏,叫做:「擴大化因為是必要的,所以就是正確的。至於什麼叫做『擴大化』,則完全不必在意。」你只用想想看,共產黨搞的所有運動,為了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無論黨內的,還是黨外的,有一次不是「擴大化(包括無中生有)」的嗎?是整肅AB團,還是延安整風?還是土改、鎮反、三反五反、反胡風、肅反……?至於具體到這次反右派運動,你問為什麼要擴大化呢?因為只有如此才能達到一箭三雕之目的:一是以言治罪,消滅獨立思想和獨立人格;二是鄧小平說的打擊的人數太多,打擊的分量也太重(當然他這是假惺惺。他手上沾滿了知識分子的鮮血!包括後來鎮壓北京天安門「八九民運」。)

因為當時,惟其如此,全國才能處處都有黥面的反面教員,讓人人恐懼填膺,個個心裏住進公安局派出所;自然的結果,便是三,先說黨內:有識之士,免開尊口,「服從主席要服從到盲從的程度、相信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再說黨外:全國的工人罷工、農民退社、學生鬧事,所有「人民內部矛盾」,都乖乖地自動化解。事實證明,毛主席運用鬥爭哲學來運動群眾,已達到出神入化之境界,論述鬥爭哲學則是夫子不言、言必中;果然是「階級鬥爭一抓就靈」、「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全國人民團結一致、眾口一詞,一起大聲高唱《社會主義好》!歌聲傳遍大江南北,聽啊!它是多麼地豪邁、嘹亮、激越,聲情並茂!我要指出歌詞中的兩句:一句是「全國人民大團結,掀起了社會主義建設高潮,建設高潮。」另一句是「人民江山坐得牢,右派分子想反也反不了!」就是反右的輝煌戰果。

社會主義建設高潮,有如不盡長江滾滾來!反右勝利的政治之花,結出了大躍進農業衛星上天、鋼鐵元帥升帳的豐碩的經濟之果,創造了人類史上讓人目瞪口呆的奇迹。人民群眾從來也沒有像現在這樣精神振奮,意氣風發,鬥志昂揚。毛澤東最完美地體現了他在《實踐論》中提出的真理標準:「理論的東西之是否符合於客觀真理性這個問題……應用理論于實踐,看它是否能夠達到預想的目的。」他預想的目的達到了。往下的實踐,是歷史的下一章,請參閱我發表于《觀察》網上的文章《大躍進的發生是反右運動的第一個惡果——對大躍進政治本質思考之一》;在《觀察》連載至「之七」:《毛發動大躍進目的何在》。「之八」是:《大躍進是人類史上最大的人權災難》,載於《民主中國》。

甲:思索

一「兩類矛盾」說,非治國之正道

整個來說,毛澤東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以下簡稱《正處》)重在「處理」,是一篇指導實踐——具體說,是對反右派運動量體裁衣、從發動到處理的文章。從「處理」著眼,它是一篇歪門邪道、禍國殃民的東西。它的理論基礎是《矛盾論》,正如我在《〈矛盾論〉與論矛盾》一文中指出的那樣,從「理論」著眼,它的概念混淆、原理荒謬、論點站不住腳。這是我通過一甲子的切身體驗、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才作出的一項嚴肅負責的、歷史和邏輯相統一的科學判斷。謂予不信,容我慢慢論證如下 :

【一】為什麼說是「概念混淆」?

《正處》提出的的第一個問題是「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它是本篇的靈魂,其中提到「矛盾」這一概念的地方有九十九處。所以不能說它是「概念混淆,矛盾百出」,用數學的準確性來說是「矛盾九十九出」。

(一)從定義出發,明確「矛盾」這一概念

《辭海》上的解釋是:(一)《韓非•難一》:「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莫之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后以「矛盾」連舉比喻互相抵觸,互不相容。如:自相矛盾。(二)辯證法的基本範疇。指事物內部所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關係。(三)形式邏輯上指兩個概念互相否定或兩個判斷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關係。從作為辯證法的基本範疇來說,矛盾的內涵有二:一曰:內部性(自相矛盾);二曰:二重性(既……又……)。凡不具備這兩條內涵者,就都不可稱之為「矛盾」。

(二)「敵我矛盾」不具此內涵,故非「矛盾」,實際是「對抗」

矛盾是一個表達「我——我」關係的概念,即「自相矛盾」。但「我」的外延是可以擴展的:我——我們——我們國家、民族、人類社會等等。「敵——我」不屬於矛盾的範疇,一則,它不具有內部性,即便在空間上距離很近,但從概念上講,「敵」必在「我」外;二則,它不具有二重性,因為只有敵我對立、敵對、對抗、衝突、分裂、鬥爭、仇恨、拼殺……你總不能說敵我同一、統一、友好、親密、團結、合作……如果既有前者又有後者,那就不是敵我了,就是化敵為友了。總之,只要是敵,就只能是前者。而所謂「矛盾」,必須是「既是前者,又是後者——具有二重性。」毛澤東在後來也是這樣說的:「像托洛斯基那種人,像中國的陳獨秀、張國燾、高崗那種人,對他們無法採取幫助態度,因為他們不可救藥。還有像希特勒、蔣介石、沙皇,也都是無可救藥,只能打倒,因為他們對於我們說來,是絕對地互相排斥的。在這個意義上來說,他們沒有兩重性,只有一重性。」(《毛澤東選集》五卷,頁四九七)這和我曾經例舉的「人與草有矛盾」,因為田地里的草必須消滅才能保苗;而草地上的草又必須保留,以防土地沙漠化。但不能說「人與蚊子有矛盾」:蚊子只能消滅,不能既消滅又保留——因為不具二重性,所以不能說成是「人與蚊子有矛盾」。原來,矛盾「在本來的意義上來說」是具有兩重性的,但毛所妄指的這個所謂「敵我矛盾」,卻自己承認:「是絕對地互相排斥的。在這個意義上來說,他們沒有兩重性,只有一重性。」既然只有一重性,所以就構不成矛盾。反過來說,在確認「敵我矛盾」就根本不是矛盾的前提情況下,把它確認為「對抗」,這時再來說「一重性」才是能夠站得住腳的。如果你既承認敵我矛盾是「矛盾」,又說「沒有兩重性,只有一重性。」這不成了悖論嗎?在這裏,又一次確證毛在《矛盾論》中引用的列寧所說的「對抗和矛盾斷然不同」是一個千真萬確的命題。由此「株連」,所謂「對抗性矛盾」,自然屬於錯誤的概念,而成為偽命題。

這裏還有個「人民和敵人」區分的標準問題。毛澤東是這樣界定的:「在現階段,在建設社會主義的時期,一切贊成、擁護和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一切反抗社會主義革命和敵視、破壞社會主義建設的社會勢力和社會集團,都是人民的敵人。」看來區分敵我的標準就是看他對待社會主義的態度。可是,直到一九八零年代末,共產黨自己也說不清什麼是社會主義。所以鄧小平才有必要提出「三個有利於」的判斷的標準:「要害是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判斷的標準,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鄧小平文選》第三卷,頁三七二)鄧要判定社會主義,卻在表述中用了「社會主義」這一未經定義的概念。他這個標準是不合邏輯的。所以直到今天,人們在談論社會主義的時候仍是各說各話。令人感喟萬端的是,多少人在「一念」(一個概念:反社會主義)之差中人頭落地,更別說從黑五類直到臭老九、敵人人數之眾了!其實,只用舉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竟「選舉」了一個敵人當國家元首,中共無產階級司令部副統帥(上了黨章、憲法的正統帥接班人)也都是敵人、都屬敵我矛盾,就足以說明「兩類矛盾」的說法,荒謬到何種可笑的程度、為害到何種可悲的程度!

(三)對矛盾概念切戒亂用

當毛說「矛盾著的對立面又統一、又鬥爭」(從此凡引自《正處》的話,便不再註明出處)的時候,他對矛盾概念的理解是正確的;當他說「在人民內部,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面,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的時候,他對矛盾概念的理解就發生了混亂。這一句話中用了前後兩個、含義各不相同的「矛盾」,前一個是對的,錯誤發生在後一個是用「矛盾」偷換了「對立」的概念,即「矛盾=對立」。正確的應該是「矛盾= 既對立又統一」。

「敵我之間的矛盾是對抗性的矛盾。人民內部的矛盾,在勞動人民之間說來,是非對抗性的;在被剝削階級和剝削階級之間說來,除了對抗性的一面以外,還有非對抗性的一面。」前已說明,「敵我之間」不是矛盾,「對抗」也與矛盾斷然不同。

「人民內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礎上的矛盾」這樣的敘述,就篡改了矛盾概念的本意,本意應該是既一致又不一致。這裏卻成了「矛盾=不一致」。如用「不一致」代替「矛盾」,改述為:「人民內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礎上的不一致。」雖然說法很彆扭,但意思卻沒有錯。而敵我之間要硬稱為「矛盾」的話,就應該表述出二重性:「敵我矛盾是在利益根本不一致基礎上的一致。」這樣說可就不僅彆扭,而且荒謬可笑了。原因無他,矛盾皆內部也。敵我不能捆綁成「夫妻」(這裏的「夫妻」是作為典型的內部矛盾的範例)。

「我們的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群眾之間也有一定的矛盾。」這裏的概念錯誤,是「矛盾=利益抵觸」。

「社會主義生產關係已經建立起來,它是和生產力的發展相適應的;但是,它又還很不完善,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產力的發展又是相矛盾的。」這裏的問題是: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的矛盾是否原於生產關係的「不完善的方面」;如果「完善」了是否就會沒有了矛盾?

總之,我們在毛的論述中發現,矛盾概念歧義叢生。這一點,我在《〈矛盾論〉與論「矛盾」(上)》中,已分別列舉出把「矛盾」等同於單純的「對立」、「鬥爭」、「分裂」、「磨擦」、「離間」……等等的例子。

(待續)

文章來源:黃花崗雜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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