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1日電)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今天表示,護漁南界並不等同暫定執法線,修正與否是漁業署權責,內政部予以尊重。
媒體報導,內政部和漁業署正在研修政府護漁標準程序,對於中華民國與菲律賓重疊經濟海域的護漁範圍和原則,將研擬廢止北緯20度護漁南界限,以利台菲漁權談判時,取得平等基礎。
王靚琇表示,內政部並未和任何單位研議或開會,護漁南界是在民國93年時由漁業署劃定,修正與否是漁業署權責,內政部會尊重。
王靚琇說,在護漁標準作業程序中,各機關有不同分工,內政部負責劃定「暫定執法線」;民國92年,曾因釣魚台海域爭議,由內政部劃設釣魚台與東部海域的暫定執法線,並交由海巡署執行。
王靚琇強調,南方海域自始至終都沒有暫定執法線,護漁南界也不等於暫定執法線。
本文網址: //www.ansado.com/b5/2013/05/21/a901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