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0日電)台灣生態學會今天質疑溫泉法修法;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蘇清泉說,修法是想讓業者、政府與民眾三贏,絕非包庇業者。
現行溫泉法規定,在溫泉法制定公布前,已開發溫泉使用未取得合法登記者,應於民國102年7月1日前完成改善。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2日排定初審溫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再延長緩衝期3年到105年7月1日。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溫泉法92年通過,政府與提案修法立委應先說明,10年來部分溫泉業者無法就地合法原因。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廖本全說,譴責提案修法立委,並呼籲停止修法;修法不僅無法解決問題,更是持續複製造災因子、累積災難能量,讓脆弱、敏感國土持續崩壞。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蘇清泉受訪表示,現今有500多家溫泉業者,只有120多家拿到執照,沒合法就無法督導,遊客安全更沒保障,不利發展觀光。
他說,再給一些時間,看看能否輔導他們合法或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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